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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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办理回南开区升学登记的通知
来源:南开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7-03 09:30

按照市教委相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南开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升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条件

(一)登记截止前须具有南开区户籍,且持有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房产,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学生应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籍上。

(二)学籍在本市外区且具有全国联网电子学籍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登记时间

719日上午8:30-11:00:西青区、红桥区小学毕业生;

719日下午2:00-4:30:其它区小学毕业生。

特别提示:现场办理只需一位监护人到场,学生不必到场。

三、登记地点

南开区教育局中招办(地址:南开区黄河道458号西门,南开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院内)

四、所需材料

1.南开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含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若父母不是户主还须提供父母页);

2.南开区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复印件(若户口簿不能证明独立产权所有人与学生的关系,须提供能证明产权所有人与学生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如出生证明等);

3.2024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入学回户籍区升学登记表》一式四份,且须加盖毕业小学和学籍所在区教育局公章;

4.学生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5.若到场监护人不在户口簿上,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学生出生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五、入学安排

根据本区学位情况,将统筹安排在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85日后,由安置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入学事宜,学生按学校要求进行报到。

六、提示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登记的,不予安排学校。

2.家长及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登记后户籍材料将由公安部门进行核查。因信息不准或材料不实造成无法正常入学的,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咨询电话:27459971


  

                                南开区教育局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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