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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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初中阶段转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开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1-11 09:00

根据天津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就南开区春季学期初中阶段转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学条件

1.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本市外区或外省市七、八年级在校学生。

2.学生本人具有南开区户籍且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持有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办理时间

116—210日(工作日)

三、安置原则

根据户籍住址优先安排进入学区片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在学区片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时全区统筹。

四、办理流程

(一)网上提交:116—131

用“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2023年春季学期南开区初中转学审核系统”注册、登录,填写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

登录网址:http://nkqczzxshxt.tjeol.com(建议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提示:①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附件请仔细检查无误后再点“提交”,以免因信息或附件有误退回修改而影响审核及安置进度。

      ②上传附件:所需资料需原件拍照上传,不能是扫描件,且单张大小不超过2M。

1.外地学籍南开区户籍

①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另:外地“五四学制”还需提供原学籍学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

2.本市(除南开区外)学籍南开区户籍

①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③原学籍学校出具的“已完成初一(二)年级综评各项工作”的证明(见附件样例)。

学生一经通过“2023年春季学期南开区初中转学审核系统”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统筹安置。学生和家长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准确,若出现材料不全、不准或虚假问题,影响学生办理转学,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二)区县审核:119—25

根据学生提交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户籍审核,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状态是否为“初中在校”状态。

审核结果可显示为:

①退回修改,显示需修改的内容→重新进入填写界面修改相关信息并再次提交。

②等待进行学籍信息审核。

③等待安置学校。

(三)下载打印报到单

从2月1日起随时登录“2023年春季学期南开区初中转学审核系统”关注安置结果。

(四)到安置学校报到、测试、进班:2月7日—2月10日(预计时间)

由1名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陪同学生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缺一不可)按照规定时间前往安置学校报到。报到时、报到后的测试及其它相关事宜请听从学校安排。

外地学籍学生:学校进行相应年级的测试后安排进入相应年级。

本市学籍学生:通过测试的安排进班;若未通过测试则学校不予接收,转学终止,学生需回原学籍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需携带材料:①系统上传附件的原件、复印件;

            ②转学报到单;

            ③入校所需其它材料。

五、相关提示

(一)网上提交手续3个工作日后请随时登陆“2023年春季学期南开区初中转学审核系统”查看审核结果,2月1日后随时登陆“2023年春季学期南开区初中转学审核系统”查看安置结果。(提示:春节期间无法核查学籍信息,请家长尽快提交手续)

(二)安置后无故逾期报到或就读者,视为放弃学位,初中阶段不再留有学位,请家长谨慎考虑。

(三)因教材为预定数,转回学生的教材及教辅材料学校会尽最大努力配齐,个别确需学生自备的还请理解和配合。

(四)外地学籍学生转入后还需和接收学校配合,共同完成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的补录工作。

(五)咨询电话:022-27459971。

附件:本市学籍初中XX年级综评证明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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