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2022年度南开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南开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3 17:46

2022年度南开区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财政透明度。依照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在政府网站公开涉企惠民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做到相关信息公开常态化并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按照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和财政部预决算公开的操作规程,设置预决算公开专栏,细化公开内容。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采用统一公开形式,严控公开时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谨性和时效性。2022年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了54家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和57家预算单位的部门决算,并督促南开区二级预算单位落实公开工作。

在公开工作中切实强化规范意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5件,8890便民热线转办单27件,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办理。2022年度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6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00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模块“南开区2022年第三季度直达资金工作报告”的来源处为空白的问题,及时增加来源为南开区财政局。今后严格按照《天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标准规范(2021版)》要求,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标对表《规范》要求,确保逐项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下:1.发出收费通知0件,应收总金额0元;2.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无其他情况。


附件: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隐私声明 | 网站建设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