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1年度南开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合报告
2022年6月29日在天津市南开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南开区财政局局长 芮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8〕28号),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度南开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我区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末,我区纳入报告编制范围的基层单位共254户,其中国有企业57户、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197户。纳入报告编制范围的各类国有资产总额373.58亿元,负债281.7亿元,所有者权益91.88亿元。
(一)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1年末,全区国有企业57户。年末,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13.87亿元,同比减少12.02%;负债总额257.69亿元,同比减少11.39%;所有者权益总额56.18亿元,同比减少14.78%;资产负债率82.1%,同比增长0.58%。2021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21亿元,同比减少50.17%;利润总额1.46亿元,同比增长1.49%。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1年末,我区没有涉及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范围的金融企业。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1年末,我区行政事业独立核算机构数197户,年末实有人数14904人。
截至2021年末,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计为59.7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计16.23亿元,占27.18%;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计43.48亿元,占72.82%。我区行政事业性负债总计24.0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负债6.80亿元,事业单位负债17.21亿元。我区行政事业性净资产总计35.69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净资产9.43亿元,事业单位净资产26.27亿元。
截至2021年末,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自身占有使用资产总额为59.71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9.18%。
截至2021年末,我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共计0.57亿元,其中包括:公共基础设施0.53亿元,政府储备物资0.04亿元。受托代理资产5.19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末,南开区土地面积4034.93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中4007.64公顷,占比99.32%;交通运输用地25.9公顷,占比0.6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9公顷,占比0.03%。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007.64公顷,全部为城市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中,铁路用地18.12公顷,占69.96%;轨道交通用地7.78公顷,占30.0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9公顷,全部为水工建筑用地。
二、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成效
(一)我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深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全年完成18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截至2021年6月底前,全区23家企业已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革,我区公司制改革工作圆满收官。工作中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公司制改革方案”中目标措施、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签订承诺书,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室全程跟踪督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顶层设计,编制南开区改制资料汇编,制定改制工作明白纸并倒排改革工期,解决难点遗留问题。2021年6月,该项工作提前完成,进度名列16个区县第2名,成绩被市级部门予以肯定。
2.积极稳妥推进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进一步提升混合所有制改革质量,以国有产权的高效流动促进布局结构优化,持续推进“空壳、低效企业”处置工作,将其与深化供给侧改革紧密结合,优化资源配置。组织区属重点企业清产核资,摸清家底,为企业混改和股权整合打下良好基础.完成一户混改试点——康旭物业公司顺利挂牌。该企业2021在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完成挂牌,最终以383万元的成交价(溢价十倍)由北京中创联盟摘得,标志着我区区属国有企业混改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3.着力提高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水平
制定出台《南开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2021年注销空壳、低效企业8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逐步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科创国有资本公司2021年初改组组建以来,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趋于完善,坚持“资本运营”和“产业运营”双轮驱动,承担了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等多项重点任务,初步形成了资本控制、战略管理、产融结合、专业经营的运营模式,为“创新南开”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2021年缴纳各项税款总额481.42万元。积极整合经营性不动产和股权,办理并购贷款4.8亿元,获取资金用于支持区财政和其他区属企业,有效缓解区域资金流动性压力,支持区属国企债务化解。积极配合天津大学和南开大学两所高校做好校办企业改革工作,无偿接收和协助出清划转企业38家,进一步充实了公司实力,为拓展股权投资打下了坚实基础。
4.健全完善国企市场化经营机制
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及区管企业经理层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深化劳动、人事、分配改革工作,选取区房建公司作为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试点,制定《南开区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重新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旨在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最大限度释放新发展活力。2021年我区国企经营管理已实现“岗位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建立公开招聘制度、管理人员退出制度、业绩薪酬分配制度,通过完善国企员工绩效考核制度,逐步打破原有薪资模式。
(二)我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末,我区没有涉及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范围的金融企业。
(三)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不断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天津市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南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丰富顶层设计。印发《南开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行政事业单位规范无形资产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转发《关于严格执行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为全面反映公路水路资产“家底”,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做好保障。
2.继续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资产信息卡片内容,严格落实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持续开展行政事业性资产清查摸底工作,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股票等资产的监管力度,持续推动区属不动产信息清查和核对工作,杜绝国有资产信息失真,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不断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强化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流程,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大开源节流力度,调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工作积极性,加大闲置房屋等资产的盘活力度,按照“宜卖则卖、宜租则租、宜用则用”的原则,坚持一事一策、先易后难、有序推进,提升处置收益,增加政府财力。结合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分批次分类别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产进行挂牌出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不动产累计成交32处,实现资金回笼1.11亿元。
4.持续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
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后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不断完善“财政部门综合管理、主管部门组织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的分级工作机制。明确资产处置管理权限,重点审批限额以上和房屋、车辆等资产的处置调拨,简化限额以下资产处置流程,推动全区资产处置工作分层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转发《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界定罚没财物的范围和种类,明确区级各执法机关履行罚没财物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罚没财物管理和处置行为,提高罚没财物管理工作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5.统筹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积极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融合,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的审核和管理。建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信息月报制,提高行政事业性资产月报、国企经济效益月报编报水平,动态掌握重大资产数据月度变化情况,加强数据的审核分析,确保各项数据及时、准确,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我区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土地资源管理持续加强
2021年,南开区供地合计14宗,供地面积约16.01公顷,其中划拨供地10宗,供地面积约5.82公顷(包括机关团体用地1宗,面积约0.27公顷;轨道交通用地9宗,面积约5.54公顷),出让供地4宗,供地面积约10.19公顷。现状划拨补办出让土地45宗,供地面积约1.53公顷。
2.林长制、河长制有效落实
确立了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调、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区级林长制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林长的责任体系,形成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为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国土增绿提质、预防治理生态灾害、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强化保护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持续深化河湖长制管理,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形成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机制。推动河湖长向群众述职、请群众评判、让群众监督,河湖水环境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3.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稳步推进
2021年,第三次国土调查区级调查成果已向社会公布,并逐步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等工作,为编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提供了重要支撑。为加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按照市级统一部署,我区稳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并制定全区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努力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一张图”,进一步夯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国有资产管理质效得到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日益完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但在以下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
(一)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动力还需进一步激发
我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经进入收官阶段,国企改革仍需进一步找短板、强弱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尚需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和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等一些重点任务还需持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效还需不断增强,经营管理效率还有待提高,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国有企业营运能力需要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动力还需进一步激发。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仍较薄弱,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资产管理队伍有待加强,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管理专业性不足,与财务人员的沟通衔接不紧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尚不完善,各部门之间没有实现节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缺乏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利用率、发挥效益能力的管理和分析。闲置资产特别是闲置房产的盘活处置能力不足,受房屋产权、房屋状态和地块规划等多种历史遗留问题影响,部分闲置房产未能得到有效利用,未能形成有效可行的盘活方案,盘活工作效果不佳。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尚不健全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工作尚未开始,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核算仍处于研究探索阶段,所有权行使模式、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相关奖惩、监督考核机制仍需加强研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全民共享机制有待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尚待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亟待建设。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框架正在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指标尚在探索研究阶段,考核评价制度尚未建立。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随着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不断深化,我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及改革发展均取得了积极成效,我们将继续做好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切实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向全社会公开,加快实现我区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全覆盖,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等登记入账,使报告的资产类型更加完善,数据更加准确,持续推动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断发展完善。
(一)健全完善国资国企监管制度
依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坚持准确定位,改进监管方式,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更加注重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坚持依法监管,深化政企分开,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完善国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修订《南开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对每一项权责事项对应权责事项信息、法定依据、实施机构、权责边界、运行流程、运行要件、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内容进行完善。
(二)进一步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进一步推进调整区属国企架构体系,梳理国企股权,细化股权架构,努力形成区属国企“三驾马车”格局为资本运营平台的架构体系,即科创资本、城市运营、天河资产经营平台。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力,使不具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的企业退出。明确国有资本平台公司的功能定位,强化其在结构调整、资本运作、价值管理上的平台作用。
(三)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理
持续高度关注国企债务风险,动态了解国有企业负债情况,及时对问题企业进行预警,通过强化监测通报、督促约谈等,对可能或已经触及负债红线的国有企业做好重点监管。督促企业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处置力度,改善现金流,降低资产负债率。督促企业加强“两金”动态管控,做好“两金”压降工作,加大应收账款清收力度。把资产负债率压降工作与经营业绩考核相结合,督促所属企业控制有息负债规模。
(四)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意识和管理责任
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挑起资产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协同管理职责。强化对全区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五)压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加强资产日常使用管理,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资产卡片信息导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标对表市级要求,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的审核和管理。在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业务环节,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
(六)持续开展闲置资产盘活工作
探索建立“公物仓”制度,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提高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利用效率,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减少财政投入。进一步梳理闲置房屋信息,加快闲置房产盘活进度,及时完成出租出售房产评估挂牌工作和办公用房转换工作。推动闲置资产、沉睡资源盘活用活,促进国有资产增值增效。
(七)加快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设
以国家部署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实现形式,力争到2023年基本建立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同时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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