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
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1年11月19日在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
南开区财政局局长 芮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8〕28号),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审议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南开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我区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末,我区纳入报告编制范围的基层单位共312户,其中国有企业64户、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248户。纳入报告编制范围的各类国有资产总额740.91亿元,负债574.21亿元,所有者权益166.71亿元。
(一)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0年末,全区国有企业64户,其中区国资委监管企业31户,区国资外监管企业33户。年末,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75.17亿元,同比增长11.44%;负债总额551.27亿元,同比增长9.03%;所有者权益总额123.90亿元,同比增长23.58%;资产负债率81.65%,同比降低1.80%。2020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68亿元,同比增长23.10%;利润总额2.73亿元,同比增长738.25%。其中: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318.42亿元,同比增长8.74% ;负债总额260.45亿元,同比增长7.39%;所有者权益总额57.97亿元,同比增长15.28%;营业收入12.20亿元,同比增加50.72%;利润总额1.29亿元,同比增长636.32%;资产负债率81.79%,同比降低1.25%。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0年末,我区没有涉及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范围的金融企业。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0年末,我区行政事业独立核算机构数248户,比上年减少7户;年末实有人数15463人,较上年度增长487人,增加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划至我区监管。
截至2020年末,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计为65.74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计21.45亿元,占32.6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计44.29亿元,占67.38 %。我区行政事业性负债总计22.9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负债6.46亿元,事业单位负债16.47亿元。我区行政事业性净资产总计42.8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净资产14.98亿元,事业单位净资产27.82亿元。
截至2020年末,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自身占有使用资产总额为65.7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2.86%。
截至2020年末,我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共计5.46亿元,其中包括:公共基础设施0.03亿元,受托代理资产5.43亿元。
二、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区内十五个单位组成的南开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切实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我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房建公司及下属子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完成,房建公司二级企业沣泽公司全民所有制改制及整体剥离已完成,并完成下属昌宇公司股权调整,完成3户空壳企业注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康旭公司成功出让65%股权,成为我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混改项目。贯彻落实国务院及我市关于国企改革工作相关精神,制定了《南开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七个方面重点任务,组建南开科技创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推动科创资本公司完成股权和资产整合,完善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使其成为区属国企股权运作的载体,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打下坚实基础。
2.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水平得到提升
完成建设开发公司、房建公司、海河楼公司等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工作,开展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国有企业资金清查后续工作。发布《关于加强资金资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企财务管理。继续推进企业负责人薪酬及考核工作,进一步细化2020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健全完善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修订《南开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试行)》,编发《南开区国资委政策法规汇编》,组织开展多次国资国企管理专题法律培训,有效提升我区国企依法经营管理能力。
3.国有企业不动产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加强对企业不动产的管理,组织城投公司、西区公司、凯兴公司、东方公司、房建公司、建开公司、科创公司、海河楼公司等八家企业开展不动产问题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对全区国有企业不动产开展全面摸底调查,督促企业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定期报送整改进度,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建章立制巩固不动产问题整改成果。参照市级相关文件,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出租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督促和指导区属国有企业盘活利用闲置不动产,结合南开区区域发展定位,先后指导区房建公司出租闲置楼宇5891平方米,利用区城投公司2处闲置房产引进3家科技型企业。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更加完善
进一步规范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制,印发《南开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将全部国有企业纳入编报范围,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确保预算收入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相符,预算支出项目符合国有资本预算规定范围,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切实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做好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和上缴工作,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时入库,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规模363万元,为区属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提供有力支持。
(二)我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末,我区没有涉及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范围的金融企业。
(三)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制度不断完善
为加强和改进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增强闲置国有资产盘活能力,2020年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天津市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南开区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南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丰富顶层设计。印发《南开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行政事业单位规范无形资产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更加夯实
持续做好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加大资产清查力度,制定规范性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着力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不清问题和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实、统一管理不到位、低效运转的问题。在完成我区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的问题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扎实有序推进资产年报和公共基础设施年报编制、审核、报送等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行为,严格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审核审批和备案,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响应国家号召建立疫情防控资产保障政策“绿色通道”,各行政事业单位落实房租减免优惠政策,全面支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逐步提高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着力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在国有不动产清查的基础上,逐步将我区二类不动产全部移交区不动产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加大统一监管力度,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拓宽资源资产盘活渠道,打开脑袋上的“津门”,树立资产即资金的管理理念,加强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力度。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实施房产分类处置,按照宜售则售、宜租则租、宜转则转的原则组织实施。2020年,启动我区第二批区属不动产挂牌转让交易,涉及区属不动产50处,总建筑面积19057.26平方米,完成交易16处,成交面积2740.84平方米,实现资金回笼6967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逐步完善,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深化,国有资产规模和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但是,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还存在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缺乏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等问题。
(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区国有企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业、企业产房屋管理、物业出租、供热、投融资平台等行业,承担公共事业建设及拆迁等政府职能,规模小、负担重,行业布局不合理,盈利能力弱,竞争力不强,历史遗留问题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外部资本吸引力不大。需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市场化经营机制有待健全。国资监管部门需进一步转变职能,改变监管方法和手段传统单一的现状,牢固树立“以管资本为主”的思想。
(二)行政事业性闲置资产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目前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仍着重于保证资产安全性、数据准确性、流程规范性,缺乏对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资产利用率、闲置情况、发挥效益能力的管理和分析。公共基础设施、受托管理资产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仍存在计量标准不规范、分类范围界定模糊、使用年限无参考依据等缺乏政策指导的问题。闲置资产的盘活处置能力不足,市场化经营机制不健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不强。行政事业单位对闲置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重视程度不高,仍然存在资产闲置、低效运转的问题,闲置资产利用率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随着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不断深化,我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及改革发展均取得了积极成效,我们将继续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持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基础,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进一步发挥我区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作用,积极研究优化报告体例框架,充实国有资产报告内容,提高报告数据质量,持续推动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断发展完善。
(一)统筹推进国企改革各项工作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是面向新发展阶段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党中央面向新发展阶段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南开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分工(2020-2022)》做好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清理、一户不落、按时完成”的要求,将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改制为有限公司。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进区属企业整合和集中统一监管,构建“科创资本、城市运营、剥离资产”格局。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企业“一企一策”深化混改、加强混改过程监督。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工作,制定职业经理人制度。
(二)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加强国有产权登记和财务监督工作。根据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制改革等情况,及时完成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推进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推动落实”的原则,推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2021年基本完成党政机关所属国有企业脱钩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及考核工作,做好已接收集体经济组织指导监督工作。
(三)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以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为契机,扎实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全力推动条例贯彻实施,研究制定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统筹管理好区属不动产,通过“融、租、售”多种方式加大不动产资产盘活力度,根据不断促进全区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在认真梳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业不动产情况基础上,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闲置情况和出借情况,不断提升资产使用效能。理清资产存量,严控资产增量,以存量制约增量,以优化资源、促进事业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加强部门内部闲置资产调剂使用,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促进全区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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