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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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
来源:南开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07 14:30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

2019年度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的专项报告

——2020年11月30日在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天津市南开区国资委主任  陈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8〕28号),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审议工作安排,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度南开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区内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全区国有企业64户,其中区国资委监管企业29户,区国资外监管企业35户;从业人员1697人,在岗职工人数1370人, 退休人数为2006人。年末,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01.73亿元,同比增长35.10%;负债总额252.14亿元,同比增长25.28%;所有者权益总额49.60亿元,同比增长124.57%;资产负债率83.56%,同比降低7.27%。2019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8亿元,同比下降14.21%;利润总额负2390.17万元,同比减亏2346.45万元(见附件2)。其中: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292.82亿元,同比增长40.02% ;负债总额242.53亿元,同比增长30.68%;所有者权益总额50.29亿元,同比增长113.74%;资产负债率82.83%,同比降低6.67%(见附件3)。

总体上看,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营情况有所好转。一是所有者权益较同期增加,提升了国有企业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维护了国有出资人权益。二是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得益于我们对低效企业出清力度的加大,清理空壳、僵尸企业净化了市场经营主体,为下一步国有企业的战略调整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一)公司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为加快推动我区国有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及《天津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区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部署,我区制定了《南开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实施方案,2019年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区房建公司等4户企业完成了公司制改革,不仅改变了企业原有体制和经营、决策方式,实现了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并且为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边界,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推进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7〕5号)文件要求,我区稳步推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2019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混改招商项目手册、混改招商微信、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推介区属国有企业。与中铁二十五局集团、中铁十八局集团等8家优质国企及知名民企进行混改项目洽谈,为国有企业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牵线搭桥。建立国有企业混改进展情况月报表制度,及时跟踪掌握国企改革工作进度。推进试点企业混改,成立区房建公司混改工作专班,及时协调解决混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聘请中介机构共同跟进混改工作,为混改程序提供法律意见及专业解读,确保区房建公司在混改工作中能够充分利用混改政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开展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四个一批”改革支持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四个一批”改革加快企业出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国资委持续推进空壳、僵尸、低效国有企业出清工作。收回凯来公司国有资本,国有股权退出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完成南开影剧院空壳企业注销工作,全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

(四)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区管国有企业负责人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自2016年启动以来,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南开区深化区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党发 [2017] 26号)文件,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加强考核工作,逐步纳入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薪酬制度改革。2019年,执行薪酬制度的区管国有企业7家,企业负责人16人、22人次,除1家新设企业外,实现了企业、人员的全覆盖。考核体系方面,在原有经营业绩考核的基础上,增加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考核,不断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形成年度综合评价。严格按照年度综合评价兑现企业负责人奖励性年薪,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对经营业绩指标未完成的企业,扣减企业负责人薪酬,进一步发挥薪酬及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三、全面加强国资监管力度

(一)加强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统计分析

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了解国有资本运营状况,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的重要基础,也是考察保值增值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业绩考核、收入分配等各项监管工作的评判依据。2019年,我们继续加强对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督促企业按时上报月报表,认真填报年度决算报表,并由中介机构对年度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成性进行审计,分析重要指标的变化情况。跟踪掌握企业财务情况,及时解决统计数据反映出的问题,不断夯实监管基础,为科学决策提供数字支撑。

(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

按照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南开区国有企业监管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开区区属企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南开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南开区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南开区国资委出资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南开区国资委关于区管企业降杠杆减负债实施意见》。按照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监管职能的要求,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边界,我们制定出台了《南开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了权责边界,优化了管资本的方式手段,推进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多方位转变。

(三)进一步加强产权管理

依据《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29号令)加强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产权管理制度,梳理企业对外投资,督促企业加快产权补登,夯实以国有产权为纽带的监管体制。在产权变动方面,着力明晰国有资产产权,2019年,审核完成南开资产公司下属康旭物业公司和学府创新公司2户企业占有产权登记和南开热力工程公司注销产权登记工作。不断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协调推动古文化街海河楼开发经营有限公司2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工作,拟定的无偿划转国有股权方案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古文化街海河楼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变更为南开资产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为国企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创造条件。

(四)持续加强国有企业风险防控

为加强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指导企业做好财政部地方债务清查统计工作,按时上报政府隐性债务信息。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督办事项,开展“超级投资人”排查工作,共排查出西区开发公司等3家企业为“超级投资人”;建立“超级投资人”企业定期报告制度,遇调整变化及时报告国资监管部门;修订《南开区国资委关于区管企业降杠杆减负债实施意见》,引导督促企业尽快退出“超级投资人”身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清查工作,不断加强企业资金管理工作,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资金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重点围绕库存现金盘点、银行账户核对、大额闲置资金管控以及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方面,以近2年为重点排查时段,组织国有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区审计局根据自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通过自查和重点核查,发现部分企业在内控、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8个问题。及时召开国有企业资金清查问题整改工作会议,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有效堵塞了企业管理漏洞。

(五)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我国复式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天津市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规定,我区出台了《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开区区属企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等系列制度文件,为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供制度依据。依据中介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2019年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状况,区财政局会同区国资委等预算单位,编制了2020年南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上报市财政。2020年,对国有资本开展了收益收缴工作,共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53.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充了一般公共预算,完善了政府预算体系,维护了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深化,国有资产规模和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但是,在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为:

(一)国有企业竞争力不强,经营状况欠佳

我区国有企业老企业居多,主要集中在建筑业、企业产房屋管理、物业出租、供热、投融资平台等行业,且承担公共事业建设及拆迁等政府职能,规模小、负担重,行业布局不合理,盈利能力弱,竞争力不强,行政色彩浓厚,历史遗留问题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外部资本吸引力不大。 

(二)国资国企改革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国资监管部门需进一步转变职能。目前,国资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意识不强,监管方法和手段传统单一,“以管资本为主”的思想尚未建立。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进程缓慢。我区混改没有成功案例和经验,对政策、程序和关键环节把握上缺乏更深层次地研究与实践。僵尸、空壳、低效企业出清困难。部分企业存在出资人失联、库存盘亏、部分存货未及时销账、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拖欠税款等不同问题,造成企业出清时清算工作无法开展,后续程序无法推进,出清任务艰巨。

(三)集中统一监管程度亟待提高

目前全区64户国有企业,分属于区国资委、区财政局监管,区财政局监管的35户企业又隶属于全区        8个一级预算单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兴办企业,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为保障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履职、推动公共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也逐渐暴露出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和企业分布较散、产权不清、监管不力、包袱较重等问题,亟需通过改革实现合理布局、统一监管、高效运营和协调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国资国企改革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五中全会精神做好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各项工作。

(一)统筹推进国企改革各项工作

在南开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供给侧改革、股权调整、资产梳理等各项改革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进一步探索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试点工作,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层,避免前者对后者的直接干预,推动国资监管部门机构职能转变,更好地解决国有和企业市场化运营的关系。完善企业负责人综合评价机制,强化经营责任,促进企业内部建立健全考核体系,不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提高国有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基础性工作

做好报表统计、财务数据分析工作,加强财务监督,严格债务监管,防范重大风险发生,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度,加强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及时、动态、全面反映企业产权状况。依托智慧国资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国有资产交易、财务统计监督等基础性工作的管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制度建设,针对重点领域或风险点,制定出台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

(三)稳步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机制

按照《天津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要求,充分利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通过脱钩、混合所有制改革、注销等方式,保留有发展空间和潜力的企业及优势资源,有效减少监管企业户数,稳步推进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对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整合,对国有资本重新布局,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盘活国有资产,逐步形成“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国有企业”三级管理体系,以适应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新的要求,实现由“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

(四)全面推开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在2019年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开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实现企业全覆盖。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稳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将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由2019年的10%上调至2020年的11%,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对区级财政的贡献率。组织监管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编制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草案。指导监管企业编制下一年度国有资本收益预测报告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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