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南开区城管委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20 15:53


天津市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健全本单位工作规范,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致力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2024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6宗,上年度结转2宗,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宗。其中自然人申请件26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0宗;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6宗,占比23.08%;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7宗,占比65.38%;信访举报类申请不予处理3宗,占比11.54%;其他处理2宗,占比7.69%。

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3起,其中1起结果维持,1起结果纠正,1起尚未审结;行政诉讼2起,其中2起维持结果。

本年度,我委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条,其中包括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文件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行政处罚信息1条、重大民生信息1条、其他法定公开信息4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26条。通过微博、微信平台自主发布信息268条,完成区网信办转发任务470条,市级媒体报道48条,区级媒体报道67条,央广网等第三方媒体发布322条。

做好机构信息更新调整。根据我委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处级领导工作分工、机构职能设置等基本信息。集中开展政务公开专项自查整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具体内容,持续提升我委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平台管理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1

3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理论学习不到位,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结合城市管理领域工作实际情况,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化水平。聚焦依申请公开难点问题,抓住关键环节,与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确保各项问题依法依规办理。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政务新媒体应用管理。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主导权。

对于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结果纠正(即李捷飞)一案,我委未就内容进行区分处理及充分说明即答复不予公开,被行政复议机关以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答复。随后,我委于2024年6月7日重新进行答复,将其申请公开的“南开区城管委与天津市隆盛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书面协议”提供给申请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为“其他”的共有2项,原因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

行政复议案件结果为“其他结果”的共有0项。

上年度未审结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本案已于2024年12月25日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本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下:1.发出收费通知0件,应收总金额0元;2.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附件: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隐私声明 | 网站建设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