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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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南开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南开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4 11:1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断提高警务信息透明度和办事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21年度,分局通过平安南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44篇、微博发布信息7300在区政府网站发布部门信息96篇、政务公开信息20篇。

2022年度,我局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其中予以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45件(其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4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1件、本机关不掌握14件、执法案卷15件、重复申请4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6件,其他2件) ,转结下一年2件。共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1件,目前正在办理阶段,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本年度报告表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26

行政强制

6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






1

(七)总计

26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分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能够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但主动公开范围可以继续拓宽,以便能更好的服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下一步,分局将按照区政府和天津市公安局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做好队伍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分局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1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分局依法对该申请进行处理并归为“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格中“其他”项目统计。

本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下:1.发出收费通知0件,应收总金额0元;2.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无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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