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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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长虹街道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长虹街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1-23 17:53

一、总体情况

(一)整体概况

2024年,长虹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南开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能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1.网站、微信微博发布数量

  2024年,政务网站发布部门动态111篇,微信平台微博平台发布信息数量1200

  2.政府网站首页各栏目公开数量

1)更新机构信息内领导信息公1,为长虹街领导班子分工

2)发布职责清单2条,《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长虹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职责清单》、《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长虹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职责清单》

3)发布行政处罚、强制信息1条,为《对于刘**违法占道经营行为的处罚告知》。

4)发布财政预算公开2条,为《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长虹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长虹街道办事处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5)发布其他公共服务1条,为《长虹街道无偿献血倡议书》。

6)发布其他法定公开信息1条,为《南开区长虹街道社区居委会所辖小区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长虹街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办结1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审结0行政诉讼1件,审结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不强。缺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系统学习和研究,面对来访群众的信息公开诉求惯于凭经验办事,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2.信息动态更新质量有待提高。对于街道工作动态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人民至上,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把群众诉求有效化解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完善互联网、信函、电话、现场等多种受理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方便群众获取。注重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依托聘请的法律顾问团队,常态化开展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研判会商,有效降低复议和诉讼风险。

2.规范程序,提升信息动态工作质量。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等信息,并结合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拓宽公开渠道,提高信息传播效率。此外,设立政务公开线下专区,提供实体资料查询、政策咨询等服务,方便群众直接了解和参与政务公开工作。

3.对于结果纠正行政诉讼案件的整改处理情况。在红桥法院作出本街道编号:2024000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违法判决之后,主动撤销答复书,对原告诉求进行进一步详细问询,确认其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下:1.发出收费通知0件,应收总金额0元;2.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统计表格中,填写“其他”办理结果的1项,原因为:申请人所申请公开的“帮助解决档案丢失的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范围。

2023年度未审结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共1件,审理结果为: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

无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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