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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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街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01-16 17:38


鼓楼街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开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按照政务公开要点要求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要求持续更新公开内容,不断拓展公开载体,努力提升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现公布2022年鼓楼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鼓楼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鼓楼街党政办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日常信息发布及公开具体事宜,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进行了更新,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机构职能栏目包括,主要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进行了内容更新完善

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2、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2023年,鼓楼街将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突出社会需求,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程序,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下:1、发出收费通知0件,应收总金额0元;2、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无其他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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