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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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开区落实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411201040001527170/2020-0073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南开政发〔2018〕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机关事务;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南开区落实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开区落实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8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开区落实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推动全区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精神,结合南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养老服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论述,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为导向,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努力在养老服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不断提升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重点项目为载体、以区智慧养老云平台为支撑、以养老机构延伸服务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整合家庭、社区和机构等各类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形成比较完备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动机制,使全区老年人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五个现代化天津”的南开实施进程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三、主要任务       

20182020年三年间,全区将围绕“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力量、增加服务设施,深化医养融合、提升智慧程度,注重队伍建设、强化行业监管”等方面,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试点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以区老龄委成员单位为基础,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政策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改革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各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区形成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各司其职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摆上重要位置。一是把试点工作纳入每年全区重点改革攻坚任务清单,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当前养老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纳入每年区政府改善群众生活20件实事,通过重点项目的建成和落实,为老年人提供既方便普惠又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把试点工作纳入区人大、区政协重点提案、议案和代表、委员视察内容,通过人大、政协的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加大试点工作推进力度。       

3.完善推动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市有关养老服务优惠政策,结合南开区实际研究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政策措施及实施细则。完善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功能,建立工作推进和绩效考核制度。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模式和工作经验,推动改革试点取得更大成果。       

4.接受上级督导。全面接受民政部、财政部和市级相关部门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试点任务的按时完成。       

(二)建立试点经费保障机制和地方资金匹配机制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南开区使用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具体办法和试点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完善监管制度,确保资金管理严格,使用程序规范,监督审计到位,保证资金执行进度和绩效符合试点工作要求。2018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执行进度达到50%以上,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执行进度达到75%以上,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执行进度达到100%       

加大地方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在争取市级资金投入基础上,区财政每年投入一定资金,作为中央财政资金的补充。研究制定区级配套资金使用和持续性保障办法,保证试点成果长久见效。       

(三)建立特殊和困难老人基本服务制度       

1.开展特殊老人和困难老人筛查摸底工作。组织街道社区深入调查,摸清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特别是高龄、失能(伤残)、失独、空巢、孤老、生活困难等特殊老人和困难老人基本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根据调查结果在各社区建立特殊老人和困难老人综合情况电子档案、老人需求项目信息库、老年人才和技能信息库,随时做好动态分析,为确定服务重点、制定服务政策奠定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       

2.依据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行业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特殊老人和困难老年人的经济状况、身体能力、服务需求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确定其需要提供服务的内容和需要照护的程度,确保养老服务与老人服务需求有效对接,为实施普惠优待、分类保障、供需精准对接提供科学依据。       

3.根据全区特殊老人和困难老人实际情况,调整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救助政策,除继续落实我市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政策外,设立涵盖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多种符合老人需求的养老服务包,如:根据老人生活困难程度发放不同数额的补贴;为因病致贫老人提供医疗救助;为生活困难的失智、失能、高龄、空巢老人配备智能可穿戴设备;为高龄、空巢老人开展健康管理、智能定位、子女关照APP等服务,实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与居家老人保持互联互通等。       

4.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安全问题。建立居家养老巡视探访服务制度,组织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问候、上门巡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全区80岁以上高龄、空巢和独居老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安全情况、卫生环境等,组织专业机构为老人排查居家安全隐患,对其个人行为能力和安全知识掌握情况进行评估,对老人提供精准服务。组织街道社区围绕燃气、消防、用电和防诈骗、防入侵、防跌倒等安全内容,对居家老人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老人自我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降低居家老人发生意外伤害的可能性。       

(四)建立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格局       

1.认真落实中央和本市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民建公助、公建民营等形式,鼓励专业养老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开展养老服务项目。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办法》等文件,使社会力量成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       

2.对区域现有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实行资质等级评定和备案公示制度,建立区级养老服务运营商及专业服务商目录库。组织养老服务项目招商活动,搭建养老服务供需平台,提升全区养老服务可持续供给能力。建成一批功能齐全、服务多样、辐射面广、持续运营的养老服务项目,培育一批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打造一批鹤童式的养老品牌公益组织,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社会组织集中优质资源,集约式承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站)的运营管理,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支撑、标准化服务、连锁化运营和规模化发展。       

3.积极发展社区为老服务公益组织,组织开展邻里互助、结伴助老和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在社区建立“社工+志愿者”服务队伍,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志愿服务。强化家庭成员及老年人个人积极承担应尽责任,实现 “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       

4.政府部门认真履行养老服务监管职能,制定《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项目指南》,根据老人需求明确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助浴、助医、个人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服务规程和服务标准,使居家养老服务有章可循。根据不同类型企业和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事前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和机构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将评议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购买其养老服务项目的主要依据。       

(五)新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1.摸清底数,做好规划。对全区现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分布、功能等信息进行调查统计,在掌握设施基本情况基础上,根据老年人口分布密度、社区面积、现有设施、老人需求等综合因素,科学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三年发展规划。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机制,实施以奖代补,使补贴与服务相挂钩、补贴与考核相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扩大总量,保障供给。坚持政府投资、公建配套和吸引社会力量多措并举,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开发建设新建居民小区时,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公共配套服务内容,与项目一起规划、一并实施;在进行远年老旧社区改造时,积极协调将社会闲置资源整合改造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消除空白、弥补缺口,满足居家和社区养老基本服务需求。到2020年,建成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在有条件的街道建成300平米以上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增加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数量,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3.优化服务,提升功能。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在继续开展呼叫、助餐、家政和日用品便利店等四项基本服务的基础上,根据老人实际需求全面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涵,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助洁助浴、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多领域服务,形成“4+X”创新机制。利用专业养老机构资源,为社区老人提供延伸服务。       

4.宜居适老,满足需求。根据老年人生理机能的特点,积极推进住宅、社区、公共场所的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努力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创建宜居适老居家环境。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公共基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从为特殊老人和困难老人家庭进行助行、助洁、助浴、如厕等适老化改造开始,逐步将适老化改造工作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根据老人需求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将老旧住宅社区改造与居家养老服务相互衔接,实现硬设施提升与软服务保障的有机结合。       

5.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大力推广金融街托老所经验,建成水上公园街第二干休所日间照料中心、长虹街日间照料中心和学府街日间照料中心,委托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发展嵌入式、延伸型、小规模社区微型养老院,助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转型升级。以昔阳里、三潭西里为试点,积极推进康养社区示范项目,根据社区设施条件和周边资源情况,开展康复护理、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延伸服务。       

(六)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在我区现有养老服务云平台基础上,研究制定《“互联网+养老”行动计划》,整合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建立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养老服务云平台升级改造。深化全区老年人、养老组织机构、服务商信息数据存储与动态监管系统开发研究,吸引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云平台管理和运营,以信息化手段链接服务对象、服务资源和服务需求,实现养老供需精准对接、服务质量评价、运营给付结算、政策咨询、政府监管考评等信息的畅通与共享,让全区老年人充分享受到智慧养老的实惠。       

2018年,实施公益敬老项目,免费向全区1500名特殊老人和困难老人发放定制手机、手环、腕表等可穿戴设备,为需要帮助的老人提供应急呼叫、智能定位、体征检测等服务。2019年,制定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标准;推出1—2个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示范街。通过云平台,落实居家养老巡视探访服务制度。2020年,在全区推行“百千万智慧养老工程”,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居家、社区和机构有机结合,全区建成100个智能化养老社区,在5000个家庭实施各类智能化养老项目,超1万名老人享受到智能化养老成果,打造具有南开特色的智慧养老品牌。       

(七)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紧密结合       

我区作为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确定的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将全面落实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等医养结合五项重点任务,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医养结合模式,努力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1.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作用,推进医疗卫生资源与居家和社区养老及机构养老相结合,为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失独、空巢、生活困难等特殊老人或其他行动不便老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康复护理、设置家庭病床等持续性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护理服务,提高老年人获取医疗资源的便捷性。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加强对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继续为65岁以上老人进行免费体检和健康评估,建立和更新健康档案。到2020年,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2.统筹全区医疗与养老服务资源。总结推广学府医院、长江医院经验,继续在有条件的区属医疗机构或民营医院开设老年医疗护理病房,收治患慢性病需长期住院治疗、家庭照料困难的老年患者,使老人既能享受日常生活护理,又在医疗救助方面得到保障。       

3.扩大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所有新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均需附设医务室或国医堂,规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人提供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项目,力争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等相关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社会慈善等多种保障制度高效衔接、联动保障。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社区示范养老机构。       

4.在区养老中心建设医养结合信息指挥平台,利用大数据集中管理全区老人健康情况,打造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为入住机构老人和居家老人提供基础性医疗服务。       

(八)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1.补齐短板,提升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试点期间,积极实施旨在补齐全区养老服务工作短板的“四个5工程”,即:依托鹤童老年公益基金会、南开区养老中心、南开区社区学院等机构优势和硬件资源,建成5个养老护理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培训500名具有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水平的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培训500名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向5000名失智失能老人家庭的成员传授基本养老护理知识,使全区养老服务知识普及程度和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2.多方引进,提高待遇。扩大养老服务人才引进渠道,支持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转岗养老行业,支持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养老行业就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创造条件吸引外省市、国(境)外优秀人才充实我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人才扶持政策,提高养老服务人员薪资水平和福利待遇,为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员购买意外险。每年举办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竞赛,评比十佳护理员和百名优秀护理员,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       

3.加强培训,注重教育。强化对各类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严格规范服务内容与服务行为,对各类养老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从业人员实行定期考核。推动大专院校、职业学院与我区养老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立联系,共建实习基地。组织开展养老护理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对街道社区涉老人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涉老企业负责人及家庭照护者等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实现培训工作全覆盖。       

4.多方携手,互助养老。加强区街居三级老年协会组织建设,发挥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社区志愿者及低龄老人作用,出台鼓励养老志愿服务的政策措施,组织各类志愿者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形成优势互补、多元参与的社会养老治理模式。       

(九)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制度       

围绕试点工作涉及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工作规程和标准体系,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       

在组织领导方面,在出台《南开区深入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基础上,及时研究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实施意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措施,健全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建立试点工作专家指导小组,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养老工作决策和政策制定中的参谋智囊作用。       

在服务供给方面,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清单制管理和标准化服务。完成居家和社区老人服务需求摸底调查,对区内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的养老设施、服务项目及其他为老服务资源进行调查梳理,形成体系完整、内容清晰的服务清单和服务指引。在此基础上制定《南开区分类保障居家和社区老人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内含老人服务需求清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清单、企业和社会组织养老服务供给清单,同时细化服务标准、明确实施程序,完善质量要求,有效推进和落实改革试点各项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关于老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上来,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融入工作全局,切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此次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突出抓好老龄工作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全面提升我区为老服务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总体设计和监督检查的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部署任务,推动落实。民政、财政、卫生计生、人力社保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落实试点任务。       

(三)规范资金使用。区财政、民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中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确保资金使用进度符合试点要求。要在发挥政府财政资金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鼓励吸纳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改革试点,共同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将试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实行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做到目标任务清、措施责任明、质量效率高,确保试点任务有效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试点工作日常推动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做好对试点工作的督查指导。       

(五)总结经验成果。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围绕试点任务,根据自身实际,大胆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路径,创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出台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措施,总结一批体制机制创新成果,为全市乃至全国居家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提供经验。       

(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试点工作的意义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和热心参与试点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关于成立南开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       

                       

关于成立南开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做好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现成立南开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政策实施和监督检查。       

  长:孙剑楠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罗进飞  副区长       

  员:       

陈洪运  区民政局局长       

刘美乐  区财政局局长       

    区委研究室调研员       

米文龙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公安南开分局副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郑晓辉  区规划分局局长       

        杜国信  消防南开支队支队长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房晓新  区发改委主任       

安承明  区建管委主任       

陈庶彧  区商务委主任       

纪明章  区卫计委主任       

班东江  区人社局局长       

    区司法局局长       

马淑苓  区教育局局长       

荆宝泽  区房管局局长       

    区安监局局长       

姜春琦  区审批局局长       

    区残联理事长       

辛焕成  区民政局副局长、老龄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罗进飞(兼),副主任陈洪运、刘美乐、李莉。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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