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批转区质监局拟定的南开区产品质量和食品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区质监局拟定的《南开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南开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和天津市政府对我市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针对当前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大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重点
(一)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
国务院部署的这次专项整治主要有8项任务,20个目标。8项任务就是做好农产品、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消费、药品、猪肉、进出口产品和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等8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围绕“打击假冒伪劣、确保产品质量”、“深化食品两打、确保食品安全”的主线,本着全面强化、重点治理、长短结合、着眼长远的工作思路,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与治劣、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百姓健康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使区域性、行业性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有效遏制,优势产业得到健康发展,增强我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推动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为促进南开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重点产品。即食品、消费品等重要工业产品、起重机械。食品要突出矿泉水、纯净水等产品。消费品等重要工业产品要突出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汽车配件、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
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即有过质量违法行为、国内外消费者投诉、国内外媒体曝光过的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的黑窝点。凡涉及安全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一律作为重点查处。
三是突出重点区域。即质量安全问题隐患较大的红桥、西青接壤处的城中村中生产比较集中而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区域;原国有企业停产后出租厂房中的中小企业及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等。
二、工作任务
依据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针对南开区存在和社会关注的主要问题,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加工单位和流通领域的监管工作。加大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执法力度,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摸底建档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的违法行为。
2、加强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大力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整顿,落实分类监管。确定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地区,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3、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对冷冻饮品、桶装水、月饼、肉制品等重点行业,加大风险检测,通过监测发现问题,重点跟踪整治,开展专项治理。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查处。
(二)消费品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家用电器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的行为,大力开展治理整顿;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切实履行进货验收制度和出厂检验制度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
(三)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以起重机械设备隐患排查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学校、医院、娱乐场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坚持全面覆盖与重点攻坚相结合的办法,要求不漏一家企业、不漏一台设备,实现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对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坚决措施,立即停止使用;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非法使用的起重机械,要坚决予以取缔。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区安委会协调解决。
(四)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渠道的管理;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餐饮消费安全整治。
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 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二)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凯华 副区长
副组长:陈洪运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街道办主任
杜云沛 区质监局局长
成 员:吴 伦 区工商局副局长
苏 葳 区卫生局副局长
石佩刚 区经贸委
高 澜 区公安局
刘国生 天津动检南开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办公室主任杜云沛,副主任王登富、史剑英,成员张富华、邬岩、刘长荣、高玉正、冯春晓、郭宏、雷蒙。
(三)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网络作用,确保事故发生时监管责任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属于需立案处理或案情严重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件,严格执行快速反应机制规定的各项措施,在第一时间向区政府汇报,保证在发生大要案和恶性案件时,区政府组织工商、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及时到现场协作协查,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加强督查督办和综合评价工作。要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危害因素控制和整改的监督检查,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察力度;加大查办产品质量和食品违法案件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产品质量和食品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五)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一是完善监管责任网络。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延伸到街道、社区和居委会等基层,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建立目标责任考评,定期评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研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监控新措施,跟踪督查责任落实情况,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完善监督网络。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监督员,各街道居委会负责人为协管员。充分发挥监督员、协管员的作用,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产品质量和食品打假治劣活动,实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群防群治。三是建立健全重大产品质量和食品违法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大要案件的排查和查处工作,依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形成强大新闻舆论氛围。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利用南开时讯和南开有线等南开区主流媒体,采取多种报道形式,加大我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宣传力度,发挥媒体正面宣传舆论引导作用。
南开区质监局
二○○七年八月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