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调整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南开政办函〔2023〕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南开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南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领导人员作出调整,撤销南开区中医中药工作领导小组和南开区尘肺病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议事协调机构1个
南开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召集人:王锐
副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体育局、区金融局、区政务服务办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二、调整议事协调机构39个
(一)南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聂伟迅
副组长:张志华、李静
(二)南开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指挥部
总指挥:聂伟迅
副总指挥:张志华、李静
(三)南开区区属国有不动产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聂伟迅副组长:刘亚男、胡学春、李建国、于建政、张志华(四)南开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领导小组组 长:胡学春副组长:颉喜东、张志华、陈建江、李静、王锐(五)南开区 “双万双服促发展
”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聂伟迅常务副组长:胡学
春副组长:于建政、张志华、陈建江、李静、王
锐(六)南开区促
进产业发展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聂伟迅
副组长:胡学春、陈建江(七)南开区民营经济发
展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胡学春副组长:张志华、陈建江、李静、王锐(八)南开区政府与南开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小组组 长:胡学春、王立民(九)南开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
张志华(十)南开区
环境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张志华
(十一)南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
小组 组 长:聂伟迅常务副组长:张志华(十二)南开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张志华(十三)南开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聂伟迅副组长:胡学春(十四)南开区地方病
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聂伟迅副组长:李静、王锐(十五)
南开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南开区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主 任:聂伟迅副主任:张志华、李静、王锐(十六)南开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 长:聂伟迅副组长:王锐(十七)南开区国家慢性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聂伟迅副组长:王锐(十八)南开区人口和生
育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聂伟迅副组长:王锐(十九)南开区安全生产
委员会主 任:
聂伟迅常务副主任:胡学春副主任:
于建政、张志华、陈建江、李静、王锐(二十)南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聂伟迅副总指挥:胡学春、宋国栋、张志华(二十一)南开区减灾委员会主 任:胡学春(二十二)南开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领导小组组 长:胡学春(二十三)南开区防震减
灾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胡学春(二十四)南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胡学春(二十五)南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 任:胡学春(二十六)南开区“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聂伟迅副组长:陈建江、李静(二十
七)南开区淘汰落后
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聂
伟迅常务副组长:陈建江(二十八)南开区智慧城市建设与数字化发展工作专班总指挥:聂伟迅常务副总指挥:胡学春、于建政、陈建江副总指挥:张志华、李静、王锐(二十九)南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 任:聂伟迅副主任:陈建江(三十)南开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
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陈建江(三十
一)南开区质量强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组 长:陈建江(三十二)南开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陈建江(三十三)南开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陈建江(三十四
)南开区“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召集人:陈建
江(三十五)南开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陈建江(三十六)南开区药品安全委员会暨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组长):陈建江(三十七)南开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召集
人:陈建江(三十八
)南开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联合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
王锐(三十九)南
开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李静三、撤销议事协调机构2个(一)
南开区中医中药工作领导小组(二)南开区尘肺病工作领导小组上述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和其他人员的调整工作由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根据职责自行发文落实。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