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开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南开政办发〔2024〕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开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南开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的工作要求,聚焦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4〕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市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以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和低效商办用地盘活为重点,以政策创新为支撑,按照“系统化谋划、一体化推进、闭环式管理”的原则,推动各类低效用地再开发,进一步提升建设用地综合利用效率,拓展建设空间、保障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助力南开区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空间保障能力
充分整合存量资产,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显著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投建提供空间保障,助力营商环境改善提升。
(二)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现产业腾笼换鸟、集群集聚和创新升级,促进国土空间布局更合理、结构更优化、功能更完善。进一步补足民生领域短板,改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城乡空间品质。
(三)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与效率
有效利用闲置资源,实现新功能、新业态、新价值的转变,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显著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降低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实现存量资源价值最大化。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摸底调查
按照天津市低效用地调查认定指南,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以宗地为单元全面调查土地、建筑、经济等信息,分析评价低效用地的规模、结构、分布和潜力,针对存在问题和盘活诉求,系统梳理影响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难点堵点,形成“两库一清单”(低效用地数据库、历史遗留用地数据库和问题清单),夯实项目实施和政策创新基础。由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牵头统筹组织,会同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投促局、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根据认定标准和闲置情况,对低效工业、低效商办、低效居住、低效设施开展全面调查。
(二)强化规划策划引领
坚持规划引领、品质升级,以低效用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南开区街区层面控规编制及地块层面控规修编整体工作,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区域,合理划定低效用地再开发空间单元,统筹土地使用、功能布局、空间结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以及建筑总量的要求,探索土地混合开发、空间复合利用、容积率奖励、跨区域统筹等差异化的激励政策。综合考虑项目实施需求,探索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审批新机制,作为核发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充分激活闲置或低效的资源资产资金。按照“成熟一批、推动一批”的原则,分批有序安排再开发项目,每年底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开发主体、实施内容、进度时序等。
(三)聚焦盘活三类资源
推动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开辟新领域新赛道,以产业焕新推进转型升级、促进提质增效。在稳定都市工业园区用地总量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工改工”与“工改商”“工改住”等不同类型改造项目联动改造机制,着力增加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补齐配套设施,增加建筑容量,积极推动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推进存量工业盘活利用。
聚焦盘活低效城镇用地。绘制区级生产力地图,以空置商办楼宇、商业载体为重点,围绕招商引资、租金补贴、提升改造等方面引导,强化招商引资和产业导入,推进产业升级焕新。进一步推动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空闲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等服务水平。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用地问题。遵循“尊重历史、分类处置”的原则,对于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的历史遗留用地,结合实际情况,支持在依法依规处理违法用地问题前提下,分类明确处置方式,进一步拓展国土空间,实现存量资源向增量资产的转变,进一步拓展存量资源空间。
(四)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按照整体统筹、成片推进的要求,结合辖区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实际情况,重点谋划2024年低效用地再开发首批实施项目。对列入低效用地实施计划的项目,工作专班组织开发主体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再开发利用措施、资金平衡测算及筹措、实施路径等内容,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加快推动实施首批项目,为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积累经验,形成典型示范引领。按照系统化谋划、一体化推进、闭环式管理的原则,细化实化年度实施项目,全力服务并督促项目实施,形成一批区域辨识度高的标志性成果。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4年1月底前)
编制《南开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市规划资源局备案。根据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专班,启动工作部署会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
根据《天津市低效用地调查认定指南》,细化南开区认定标准,启动摸底调查工作。编制2024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明确开发主体、实施内容、进度时序等,经区政府同意后上报市规划资源局,并按实施计划全面启动首批试点项目。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4年2月-2026年12月)
2024年3月底前,完成低效用地底数和历史遗留用地上图入库,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提交市规划资源局审核。低效用地数据库可结合实际需求进行动态更新,历史遗留问题数据库不再更新。
2024年6月底前,推动首批试点项目盘活利用,深入挖掘已盘活项目经验做法,形成首批典型案例。
2024年12月底前,编制2025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经区政府同意后上报市规划资源局,并按实施计划并启动实施。
2025年9月底前,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市规划资源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中期评估,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级试点工作专班。
2025年12月底前,更新完善低效用地数据库。编制2026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经区政府同意后上报市规划资源局,并按实施计划并启动实施。
2026年12月底前,统筹推进落实试点任务,持续推动项目实施,结合试点实践经验,不断向市级相关部门反馈完善政策措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7年1月-9月)
2027年7月底前,总结试点成功做法和经验,归纳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建议,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级试点工作专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南开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专班,负责统筹组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审定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制度与实施计划,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
压实压紧试点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工,并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积极配合、高效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达到信息共享,全面掌握进展情况。
(三)建立协调机制
上下联动,建立会议协调机制,强力推动落实,及时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进展成效上报、重难点问题请示等沟通反馈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和普遍性问题,结合相关建议进行深度交流和探讨,为后续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协同推进改革
深化对改革整体性的认识,在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过程中,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城市更新、优化生产力布局等工作统筹结合,加强改革联动,打好政策措施“组合拳”,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
倡导公众参与,加强与媒体对接合作,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各类媒介平台,精准做好试点宣传解读。全面展示典型案例,通过工作简报等方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亮点做法和创新成效,提升试点影响力。强化项目信息公开,畅通沟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预防和控制风险,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件:1.南开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专班
2.部门责任清单及工作实施计划
附件1
南开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专班
一、组织架构
组长:聂伟迅
常务副组长:胡学春
副组长:李静、李健
成员: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投促局、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置在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统筹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局长 芦山
办公室副主任: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副局长 李勃
二、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4〕1 号)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南开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类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纳入标准,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清单;制定和完善试点工作计划,建立试点工作台账;梳理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协调调度;承担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领域相关政策研究,抓好项目转化更新,实现土地再开发利用工作目标;承担其他低效用地再开发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
一是定期召开例会,由工作专班牵头人主持召开,也可由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召开。各委办局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工作专班牵头人全面掌握进展情况,统筹部署阶段任务。二是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专题会,专题研究法规、政策,协调解决难点堵点。三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部门联席会或项目推进会,针对项目推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明确相关负责部门,提前征求意见,进行项目专题研讨和事项议定。
(二)项目统筹机制
一是建立试点项目台账,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台账、一个实施方案”的推进机制,与实施主体、成员单位建立工作对接群,及时了解进展并做好推进工作。二是建立定期跟踪的督促机制,对纳入台账的重点项目,实行一季度一跟踪、半年一调度,积极稳妥推进工作进展。三是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意见,积极反馈区级工作重点难点痛点问题,做到市区两级同频共振。四是建立协作机制,根据项目需要,积极对接市规划资源局等相关委办局,做好重大事项研究决策。
附件2
部门责任清单及工作实施计划
工作阶段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具体工作内容 |
主责部门 |
协办部门 |
准备部署阶段 |
①编制《南开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2024年1月底前 |
编制方案 |
市规划资源局南开 分局 |
相关职能部门 |
②建立工作专班 |
协助区政府建立工作专班 | ||||
③召开工作部署会 |
协助区政府召开工作部署会 | ||||
④编制2024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 |
协助区政府编制2024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 |
工作阶段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具体工作内容 |
主责部门 |
协办部门 |
推进实施阶段 |
①完成第一轮低效用地摸底调查工作 |
2024年2月底前 |
发放调查表格,组织协调工作开展 |
市规划资源局南开 分局 |
区发改委 |
填报低效工业调查表中涉及的相关数据 |
区商务局、区国资委、 区投促局、各街道 |
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税务局 | |||
填报低效商办调查表中涉及的相关数据 |
区商务局、区国资委、 区投促局、各街道 |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 |||
填报低效居住调查表中涉及的相关数据 |
区住建委、各街道 |
| |||
填报低效设施调查表中涉及的相关数据 |
区商务局、区国资委、 各街道 |
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体育局、区投促局 | |||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低效调查表格 | |||||
②完成低效用地底数和历史遗留用地上图入库 |
2024年3月底前 |
形成低效用地初步方案,上报区政府审查,完成数据库制作 |
市规划资源局南开 分局 |
相关职能部门 | |
③形成首批典型案例 |
2024年6月底前 |
推动首批试点项目盘活利用,深入挖掘已盘活项目经验做法,形成首批典型案例 |
市规划资源局南开 分局 |
相关职能部门 |
工作阶段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具体工作内容 |
主责部门 |
协办部门 | |
推进实施阶段 |
④编制2025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 |
2024年12月底前 |
协助区政府编制2025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 |
市规划资源局 南开分局 |
相关职能部门 | |
⑤开展中期评估 |
2025年9月底前 |
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
市规划资源局 南开分局 |
相关职能部门 | ||
⑥更新完善低效用地数据库 |
2025年12月底前 |
进一步开展低效用地摸底调查工作,补充更新完善低效用地数据库 |
市规划资源局 南开分局 |
相关职能部门 | ||
⑦编制2026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 |
2025年12月底前 |
协助区政府编制2026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 |
市规划资源局 南开分局 |
相关职能部门 | ||
⑧其他相关工作 |
全过程参与 |
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立项、审批、产业项目准入等前期工作 |
相关职能部门 | |||
负责提供试点工作经费保障,负责为低效用地企业的产业发展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 |
区财政局 | |||||
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低效用地地上物升级改造任务中有关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工作,确保区域内整体低效用地再开发相关建筑施工活动有序进行 |
区住建委 | |||||
工作阶段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具体工作内容 |
主责部门 |
协办部门 | |
推进实施阶段 |
⑧其他相关工作 |
全过程参与 |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低效工业企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研究制定并落实产业准入和产业监管政策措施。负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招引水平和质量,为土地转让、兼并重组、项目嫁接等盘活工作提供优质项目资源 |
区商务局 | ||
负责做好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业用地认定工作,落实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服务工作,依法对低效用地盘活实施主体提交的环境质量状况报告组织评审,监督落实环保要求 |
区生态环境局 | |||||
依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为有效吸引高精尖企业落地、切实盘活低效用地,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及纳税服务工作 |
区税务局 | |||||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依职责开展相关管理和指导工作,为低效用地再开发提供支持 | ||||||
总结提升阶段 |
①编制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
2027年1月-9月 |
协助区政府编制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总结试点成功做法和经验,归纳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建议 |
市规划资源局 南开分局 |
相关职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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