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区城管委拟定的南开区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
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城管委拟定的《南开区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9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开区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区静态交通秩序,推动完善停车设施建设,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101号和《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津交发〔2018〕10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区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考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优化道路停车泊位、禁停标志标线设置,明示停车、禁停区域;规范重点主干道路停车秩序,对违法停车“零容忍”处罚;清理整治违法停车乱点,改变管理难、劝离难、处罚难现状;丰富管理手段,综合运用执法手段,提升管理力度和管理效果。
加快停车设施建设,激活、共享、新建、挖潜一批停车泊位,盘活存量,增加泊位供给。采取政企合作的方式,推动静态交通智能化信息中心建设。通过物联网、大数据分析、智能化等手段,实现我区静态交通智能化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静态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孙剑楠区长为组长,王伟、左林、薛彤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城管委、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卫健委、区编办、区政务服务办、区人防办、区文明办、区网信办、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教育局、区金融局、公安南开分局、公安交管南开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投公司等部门为成员的“停车设施建设及交通秩序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停车办,具体协调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职责分工
交管南开支队:负责对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全面建档;逐步撤除主干道、窄路双侧及4米以下人行道的停车泊位;取消路外停车场周边200米路内停车泊位;加快电子警察建设;对长期占用道路的废弃机动车辆的清拖;对闲置及挪作他用停车场(库)进行处罚。
公安南开分局:负责配合交警南开支队做好查处私自圈占公共区域非法设立停车场行为过程的执法保障工作;配合交管、城管委、街道办事处做好废弃机动车清理过程的执法保障工作。
区停车办:负责对已撤除的道路停车泊位标线进行彻底清除;严格落实路内计时停车收费政策;组织开展全区停车普查;落实《南开区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推动静态停车智能化管理工作,依托停车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停车基础设施数据库,加快“停车设施建设试验区”项目进程;对市政道路以外的公共区域及社区内废旧机动车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清理;定期召开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非法设置的停车场进行清理。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共同研究、出台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停车经营权收入作为停车泊位建设补助资金。利用静态交通智能化信息平台,提升停车场税收管理工作水平。
区住建委:负责加强对停车设施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管、建设竣工验收,严格落实停车设施配建机制。
区政务服务办: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深入落实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再造流程,切实提高项目审批办理效率。
区规划分局:负责修订完善现行停车配建标准;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停车设施的规划验收工作。
区科技局:负责促进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指导静态停车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优化收费机制,研究增大路内、路外泊位收费差异,以及路内收费价格阶梯化等措施,并择机实施;做好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的审批、监管工作。
区金融局:支持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建设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协调金融机构与有融资需求的停车设施建设企业或者项目进行对接,提供资金支持。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市政道路以外的公共区域及社区内废旧机动车辆进行排查,张贴清运告知书,派专人协助区停车办进行清理;配合做好全区停车普查工作。
各有关单位配合市级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动落实我区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丰富管理手段,强化路面管理
结合全市“禁停黄色标线”设置工作,增加“违停摄录巡逻车”巡控频率,以主干道路为管理重点,以每公里违停车辆不多于4辆作为考核标准,强化路面违停治理。加快电子警察建设,扩大违法停车的监管范围,提升执法取证、处罚效率。建立群众举报工作机制,在“天津交警”双微平台开设群众举报违法停车专栏,鼓励群众踊跃提供违法停车信息。设置清障车随警勤务,对严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违停车辆及时清拖。
(二)广泛开展宣传,健全执法保障
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停车秩序整治工作,曝光违法停车行为对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的影响,营造全社会支持道路停车秩序整治浓厚氛围。通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明确部门职责,协调做好集中整治工作的执法保障、联勤联动、信访化解。交警南开支队从警务督察、法制保障等方面,为基层执法单位提供业务支持,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三)完善规划方案,推动设施建设
针对停车突出问题,逐年组织编制区域停车改善方案,对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情况滚动评估。针对新建项目加大公共停车泊位的规划与建设,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汇报南开区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建设进度,推动落实建设公共停车场有关指标。
(四)强化监督执法,简化审批流程
严格对停车设施的使用监管和建设竣工验收,落实停车设施配建机制,加强配建泊位投入使用事后监管。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深入落实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再造流程,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审批采取并行受理,将环评审批后置于初步设计,切实提高项目审批办理效率。
(五)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政策优惠
创新投融资模式,按照“政府出地、市场出资”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协调停车场PPP项目并组织实施,充分利用产业资金、社会资本带动停车设施建设。对停车设施建设加大政策优惠力度,相关部门研究、出台财政补贴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和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关乎民计民生,各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牵头部门主动承担起牵头、协调的责任;各配合部门认真对照各自工作职责,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结合《任务清单》,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积极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鼓励担当作为,严格考核督查
区政府将对各部门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开展活动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推进缓慢、抓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责令整改,并纳入绩效考核。
附件:1. 南开区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任务清单
2. 南开区路外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
附件1
南开区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任务清单
类别 |
内容 |
序号 |
具体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 时间 |
一、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
加强路内泊位管理 |
1 |
路内停车泊位全面归档,对所有停车泊位进行编号、建档,做到“每位一号、每位一档”和“全市一张道路停车泊位地图”。 |
区交管支队 |
区停车办 |
2019年6月 |
2 |
逐步撤除主干道、窄路双侧及4米以下人行道的停车泊位,优化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道路停车泊位,对有停车需求的区域按标准新增路内停车泊位。 |
区交管支队 |
区城管委、区停车办 |
已完成 | ||
3 |
取消路外停车场周边200米路内停车泊位。 |
区交管支队 |
区停车办 |
2019年6月 | ||
4 |
4米以上人行道根据条件将“红线落地”,在道路红线位置施划红线,标明人行道范围,打通人行道通行空间。依法取缔在人行道私自圈占公共区域设置的停车泊位。 |
区交管支队 |
区城管委、区停车办 |
2019年6月 | ||
完善道路泊位标志标线 |
5 |
定期维护道路停车泊位标志、标线,保持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清晰有效,在禁止停车路段,施划黄色禁停线,增加禁止停车标志。 |
区交管支队 |
区停车办 |
持续 推进 | |
6 |
对已撤除但无法彻底清除标线的停车泊位,进行铣刨重新罩面,不能及时罩面的,施划黄色网格线,明确停车泊位信息。 |
区停车办 |
区交管支队 |
2019年6月 | ||
一、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
7 |
灵活设置全天停车、夜间免费停车、非高峰期限时停车等分时段停车泊位,在停车泊位内增加停车方向指示标记,规范机动车停放方向。 |
区交管支队 |
区停车办 |
持续 推进 | |
加强停车收费管理 |
8 |
优化收费机制,研究增大路内、路外泊位收费差异,以及路内收费价格阶梯化等措施,并择机实施。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交管支队、 区停车办 |
持续 推进 | |
9 |
严格落实计时停车收费政策,禁止白天路内包月停车。 |
区停车办 |
区市场监管局、区交管支队 |
2019年6月 | ||
10 |
综合整治在道路(车行道、人行道)、路外公共区域上非法收取停车费用问题。 |
区停车办、区交管支队、公安南开分局 |
区城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
持续 推进 | ||
强化违法停车治理 |
11 |
加快电子警察建设,逐步覆盖中心城区全部违法停车乱点,实施不间断摄录。 |
区交管支队 |
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停车办 |
持续 推进 | |
12 |
通过视频监控对违法停车进行摄录,由视频截图作为处罚依据。通过警务通抓拍违反禁止停车禁令标志、标线交通违法行为,对校园门前、公交地铁站点等违法停车现象集中、清理难度大的路段进行取证处罚。 |
区交管支队 |
各街道办事处、区停车办 |
持续 推进 | ||
13 |
在“天津交警”双微平台开设群众举报违法停车专栏。为交通辅警、文明志愿者、市容管理网格化信息员、社区城管执法人员等开通专用举报渠道。 |
区交管支队 |
区城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区文明办 |
持续 推进 | ||
一、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
强化违法停车治理 |
14 |
实行清障车随警勤务,对占压盲道、红线标记内的行人通道、人行横道以及公共汽车站、消防栓等地点30米内及路口范围内的违停车辆及时清拖。 |
区交管支队 |
各街道办事处 |
持续 推进 |
15 |
强化对长期占用道路及路外公共区域的废旧、无主车辆的巡查治理,及时清拖。 |
区交管支队、区停车办 |
各街道办事处 |
持续 推进 | ||
推进停车智能化管理 |
16 |
开展全区停车普查。 |
区停车办、各街道办事处 |
区交管支队、区住建委、区规划局 |
2019年12月 | |
17 |
建设全区停车基础设施数据库。 |
区停车办 |
区交管支队、区网信办 |
2019年12月 | ||
18 |
对新增或调整的停车泊位进行动态更新,完善停车设施备案数据共享机制。 |
区停车办 |
区交管支队、区网信办 |
持续 推进 | ||
19 |
建设天津市停车管理信息平台。 |
市公用事业局、市公安交管局、区人民政府 |
区停车办、区交管支队、区网信办、天津智慧科技公司 |
2019年12月 | ||
20 |
促进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指导静态停车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 |
区科技局 |
区交管支队、区停车办、区网信办 |
2019年12月 | ||
二、加快停车设施建设 |
激活闲置泊位 |
21 |
至“十三五”末,南开区激活2500个。 |
区停车办 |
区交管支队、区住建委、各街道办事处 |
持续 推进 |
共享停车设施 |
22 |
2018年,南开区实现停车资源共享200个泊位。 |
区停车办 |
各街道办事处 |
持续 推进 | |
加快路外停车场建设 |
23 |
截至2018年,南开区建设路外停车场7处,泊位:2260个;截至2020年,南开区建设路外停车场9处,泊位:2510个。 |
区停车办 |
区住建委、区规划局、区城管委、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交管支队 |
持续 推进 | |
老旧建筑配建挖潜 |
24 |
2018年各区在重点地区至少开展2处以上,模式成熟后在其他区域逐步推广,到“十三五”末中心城区挖潜泊位共约4万个。 |
区停车办 |
区住建委、区规划局、区城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交管支队 |
持续 推进 | |
三、配套支持政策
|
加快规划编制 |
25 |
完善南开区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
区停车办 |
区规划局、区住建委、区交管支队 |
已完成 |
26 |
修订完善现行停车配建标准。 |
区规划局 |
区停车办、区交管支队 |
2019年12月 | ||
27 |
组织编制区域或片区停车改善方案,形成建设实施情况滚动评估、年度计划动态调整机制。 |
区停车办 |
区规划局、区交管支队 |
持续 推进 | ||
落实建设计划 |
28 |
落实近期建设公共停车场有关指标。 |
区停车办 |
区住建委、区规划局 |
持续 推进 | |
强化建设监管 |
29 |
加强对停车设施的使用监管、规划验收、建设竣工验收,严格落实停车设施配建机制。 |
区住建委、区规划局、区停车办 |
区交管支队、区市场监管局 |
持续 推进 | |
30 |
建立对闲置、挪作他用停车场(库)处罚机制,加强事后监管,对违法行为责令恢复并依法实施处罚。 |
区交管支队 |
区住建委、区停车办 |
持续 推进 | ||
简化审批流程 |
31 |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深入落实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再造流程,切实提高项目审批办理效率。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住建委、区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 |
持续 推进 | |
32 |
对于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按照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流程执行。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务服务办、区住建委 |
持续 推进 | ||
加大政策优惠 |
33 |
研究、出台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停车经营权收入作为停车泊位建设补助资金。利用静态交通智能化管理平台,提升停车场税收管理工作水平。 |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
区停车办 |
2019年12月 | |
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
34 |
组织停车场PPP项目,编制停车场PPP项目实施方案。 |
区停车办 |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投公司 |
持续 推进 | |
三、配套支持政策 |
35 |
支持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建设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协调金融机构与有融资需求的停车设施建设企业或者项目进行对接,提供资金支持。 |
区金融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
持续 推进 | |
加强政策指导 |
36 |
制定我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指导意见。 |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区人民政府、区停车办 |
2019年12月 | |
规范运营服务 |
37 |
编制路内公共停车场经营服务规范。 |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公安交管局 |
区城管委、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2月 | |
38 |
编制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运营服务规范。 |
市公安交管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2月 | ||
四、严格监督考核 |
构建监督考核机制 |
39 |
成立督查考核组,对重点任务专项督办,年底全面评估考核,将考评结果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平台、纳入绩效考核。 |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公安交管局 |
区城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委、区规划局、区停车办 |
2019年12月 |
五、加强组织推动 |
加强统筹协调 |
40 |
建立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
区停车办、区交管支队 |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防办、区科技局、区金融局、区交管支队 |
2019年6月 |
五、加强组织推动 |
落实区内主体责任 |
41 |
明确机构承担停车管理职能,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发挥属地管理的主体作用。 |
区停车办 |
区编办 |
2019年12月 |
注:责任分工依据为《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201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我市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46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101号)。
附件2
南开区路外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
序号 |
位置 |
最少建设泊位数(个) |
建设时间 |
南开区 | |||
1 |
城厢西路与南城街交口(西北侧) |
500 |
已完成 |
2 |
卫津南路与天塔道交口(西北侧) |
400 | |
3 |
通北路与张自忠路交口(西南侧) |
旅游观光车60 | |
4 |
南马路与南开三马路交口(东南侧) |
100 |
2019年 |
5 |
信美道与华锦路交口(西北侧) |
100 |
2020年 |
6 |
双峰道与万德庄南北街交口(南侧) |
120 | |
7 |
鞍山西道与南体路交口(西南侧) |
800 |
2021年 |
8 |
北马路与西马路交口(东南侧) |
500 | |
9 |
北马路与东马路交口(西南侧) |
500 | |
10 |
城厢东路与鼓楼东街交口(东南侧) |
500 | |
11 |
迎水道与苑中路交口(北侧) |
100 |
2022年 |
12 |
西湖道与南丰路交口(东南侧) |
300 | |
13 |
南丰路与湖滨道交口(西北侧) |
200 | |
14 |
黄河道与红日路交口(东北侧) |
150 | |
15 |
红旗南路金禧园小区3号楼(北侧) |
200 | |
16 |
宾水西道与水上公园东路交口(西北侧) |
240 |
未批准 |
|
合计 |
4770 |
|
备注:全区在每年新增停车场建设数量不变的条件下,可本着先易后难原则,自行调整区内停车场建设时序。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印发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