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南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委、局、办,各街: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南开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南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监督指导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二)研究提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全区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勇勤 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孟庆国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明娜 区政府办公室
焦洪斌 区委宣传部
李 艳 区编办
朱文强 区委网信办
房晓新 区发改委
张 岩 区建管委
冀 洁 区商务委
赵 晖 区科委
张宝国 区国资委
王 彤 区卫计委
刘泽红 区监察局
郭 泓 公安南开分局
陈洪运 区民政局
芮 雪 区财政局
张 凯 区教育局
于春梅 区文化旅游局
张 慧 区审计局
刘 丹 区统计局
苏富民 区环保局
谢宝善 区房管局
刘汉敏 区体育局
张建华 区安全监管局
孙传海 区行政审批局
石佩刚 区市政局
陈 强 区金融工作局
周延华 区国税局
程丰云 区市场监管局
乌霁虹 区政府法制办
项东生 区民族宗教办
各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明娜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五、工作要求
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017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印发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