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统计局拟定的
《关于做好南开区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区统计局拟定的《关于做好南开区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4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南开区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
工作的通知
区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和《天津市1%人口抽样调查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天津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通知》(1%协调小组〔2014〕2号)的要求,经区领导同意,决定开展我区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摸清2010年以来我区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科学制定我区“十三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我区人口、就业、教育等政策,统筹安排人民生活,实现美丽南开建设目标,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内容、时间和方式
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调查。本次调查涉及全区人口3万人左右。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15年11月1日零时。
本次调查采用互联网自主填报与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入户登记相结合的方式。
三、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南开区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织协调全区的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朱伟山任协调小组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统计局、区政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南开分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科信委、区商务委、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工商南开分局、区房地产管理局、区卫生局、区档案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区社区办和十二个街道办事处组成。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选派人员组成,并派驻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
协调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负责拟定文件汇报,代拟通知,提请区政府发文部署启动全区调查工作,制定集中办公与例会工作制度等,组织开展工作总结评选和表彰工作;
(二)宣传保障组。负责做好人口抽样调查的宣传动员工作,调查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专业调查组。负责人口抽样调查的样本核实,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全程的数据质量控制;
(四)数据处理组。负责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处理,数据平台培训和维护,数据处理设备的接收和维护。
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于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结束时撤销。
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统一要求,设立相应的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广泛动员和组织被调查者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调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四、调查职责分工
人口抽样调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分工做好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一)区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
(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调查工作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的衔接工作;
(三)公安南开分局负责提供各级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
(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做好新出生人口的如实申报工作;
(五)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调查的新闻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区科信委配合做好数据处理工作;
(七)区商务委和工商南开分局配合做好集贸市场、专业化商城以及私营个体单位内外来调查对象的调查登记工作;
(八)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建筑工地调查对象的调查登记工作;
(九)区公务员局配合做好调查工作人员的抽调工作;
(十)区教育局配合做好各类院校内调查对象的调查登记工作;
(十一)区民政局配合做好调查区域的划分工作,配合做好死亡人口的如实申报工作;
(十二)区财政局负责调查经费的落实和协调工作;
(十三)区房地产管理局配合做好住房情况调查的业务指导和物业管理小区调查的协调工作;
(十四)区卫生局配合做好医院内护工人口的登记工作;
(十五)区档案局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十六)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负责协助做好少数民族人口现场登记工作;
(十七)区社区办负责协调和推动各街道的调查工作;
(十八)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调查工作。
五、调查总体安排
根据全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时间进度安排,我区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从现在至2015年10月底前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内容:组建南开区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抽取调查样本,选调与培训调查工作人员,落实调查经费,做好调查物资准备,划分与核实调查区域,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做好调查前的摸底工作等。
(二)2015年11月1日至12月中旬为调查登记和主要数据汇总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入户登记,复查,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对主要指标进行汇总整理。
(三)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1月为数据处理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汇总、整理全部上报数据,生成主要指标变动情况。
(四)2016年2月至2016年8月为调查资料开发利用和总结表彰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对调查数据进行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对调查资料进行开发利用,编辑出版人口抽样调查资料,进行人口抽样调查总结表彰工作等。
六、调查工作人员的借调、招聘和培训
每个调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调查员,每个被抽中的街道至少配备一名调查指导员。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可以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居民委员会或者社会招聘。各街道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借调、招聘工作。
基层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培训工作由区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
七、调查经费保障
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务院及市1%人口抽样办公室的安排,实行分级负担,我区由区财政负担,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调查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附件:南开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南开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朱伟山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马书文 区统计局局长
郭迎浩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洁 公安南开分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景霞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 成 员: 路 彤 区文明办副主任
崔 凯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 丹 区统计局副局长
贾瑞辉 区科信委副主任
芮 雪 区商务委副主任
刘秀军 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支队长)
陈学军 区公务员局副局长
张建华 区教育局副调研员
汪绍霞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 健 区财政局副调研员
李国华 工商南开分局副局长
陈鲁明 区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王 彤 区卫生局副局长
王小康 区档案局副局长
项东生 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副调研员
郭九胜 区社区办副主任
任宝俊 长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文革 鼓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景义 兴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苏春漪 广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颖 万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郑 涛 学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祥瑞 向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董 旻 嘉陵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 琳 王顶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冷桂成 水上公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炳强 体育中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树龙 华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刘丹兼任。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4日印发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