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南开区政府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南开区文件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献血办《关于开展2014年新录用人员献血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411201040001527170/2020-0064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机关事务;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献血办《关于开展2014年新录用人员献血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区献血办《关于开展2014年新录用人员献血活动的通知》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41222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14年新录用人员献血活动的通知

区献血办

 

为了推动我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使新录入人员无偿献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天津市献血办《关于2014年度新录用人员献血活动的通知》(津卫献20143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新录用人员无偿献血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度新录用人员献血活动从20151月份开始至2月底结束。

二、参加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2008年及以后未献血的新录用人员,企业单位2013年及以后未献血的新录用人员参加此次献血活动。

三、此次新录用人员无偿献血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15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各单位自接到通知后,开始做好动员和报名工作。各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无偿献血人员并在115日前到区献血办领取体检表。

第二阶段(116日至年228日)为献血阶段,各单位按照区献血办下达的时间安排,统一组织献血。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无偿献血工作,责成专人负责,确保无偿献血任务的完成。

   (二)加大宣传。各单位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街域内市直属机关单位的新录用人员献血工作;深入街域内企业开展团体无偿献血动员工作,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帮助街域内企业把无偿献血作为本单位文化建设的一部分。

   (三)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需参加本次活动,并精心做好无偿献血的组织发动工作。

   (四)依据《献血法》对无偿献血的规定,各单位对参加献血人员应给予鼓励,表彰。一律不得安排休假和发放补贴,如有违反规定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223日印发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隐私声明 | 网站建设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