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献血办《关于开展2014年新录用人员献血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区献血办《关于开展2014年新录用人员献血活动的通知》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4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14年新录用人员献血活动的通知
区献血办
为了推动我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使新录入人员无偿献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天津市献血办《关于2014年度新录用人员献血活动的通知》(津卫献〔2014〕3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新录用人员无偿献血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度新录用人员献血活动从2015年1月份开始至2月底结束。
二、参加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2008年及以后未献血的新录用人员,企业单位2013年及以后未献血的新录用人员参加此次献血活动。
三、此次新录用人员无偿献血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月15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各单位自接到通知后,开始做好动员和报名工作。各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无偿献血人员并在1月15日前到区献血办领取体检表。
第二阶段(1月16日至年2月28日)为献血阶段,各单位按照区献血办下达的时间安排,统一组织献血。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无偿献血工作,责成专人负责,确保无偿献血任务的完成。
(二)加大宣传。各单位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街域内市直属机关单位的新录用人员献血工作;深入街域内企业开展团体无偿献血动员工作,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帮助街域内企业把无偿献血作为本单位文化建设的一部分。
(三)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需参加本次活动,并精心做好无偿献血的组织发动工作。
(四)依据《献血法》对无偿献血的规定,各单位对参加献血人员应给予鼓励,表彰。一律不得安排休假和发放补贴,如有违反规定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3日印发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