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食安委办拟定的南开区201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对各类市场、超市食品安全专项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区食安委办拟定的《南开区201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对各类市场、超市食品安全专项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4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开区201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
对各类市场、超市食品安全专项巡查工作
实施方案
区食安委办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对各类市场、超市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津食安办〔2013〕44号)、《关于春节期间开展对农贸批发市场等场所驻点巡查监督工作的通知》(津食安办〔2014〕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南开区2014年“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津南食安办〔2014〕4号),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对各类市场、超市食品安全专项巡查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决定在全区开展对各类市场、超市食品安全专项巡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市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次“春节、元宵节”期间对各类市场、超市食品安全专项巡查工作。要按照“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者负主责”的原则,明确监管区域和监管品种,实行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风险排查和现场检测,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保证每个市场、每个超市监管到位,确保本次专项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 、工作重点
在春节至元宵节期间,结合节日食品消费的传统和特点,以菜市场、大型超市等节日消费集中场所为重点场所,以蔬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食用油、火锅底料、豆制品、调料及调味品、乳制品、酒类、炒货、食用盐、水饺、元宵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安全巡查及快速检测为重点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发挥主管街及食品安全三级责任网优势,摸清各类市场、超市底数,切实做到定点、定人、定责,开展有针对性的巡查以保障本次巡查工作覆盖率达百分之百。同时注重发挥各组快速检测设备及市场主办方快速检测实验室的作用,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以分管区长为总指挥,食安办主任为副总指挥,并下设3个工作巡查组,每组内成员为区卫生局、区商务委、工商南开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南开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开分局各一名,并选派一名信息报送员(快检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卫生局),办公室主任为卫生局副局长王彤,各街分派一名主管领导协同参与。
第一组:组长单位为卫生局,负责体育中心街、华苑街、水上公园街、王顶堤街,配备区卫生局快检。
第二组:组长单位为工商局,负责鼓楼街、万兴街、兴南街、学府街,配备区工商局快检。
第三组:组长单位为质监局,负责广开街、长虹街、向阳街、嘉陵道街,配备区质监局快检。
四、工作步骤
此次“春节、元宵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巡查工作为期40天。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1月10日)
召开全区专题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及巡查点位,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1月10日15:00前各单位将巡查组人员名单、点位明细报区食安办,组长单位加报快检情况、信息报送员及车辆、设备情况。
(二)工作落实阶段。(1月11日至2月16日)
各小组会同相关街道开展巡查(集合地点各组自行设定),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突出重点,抓出成效,避免流于形式,巡查期间各相关街道指派专人全程陪同并协调巡查路线、快检设备电源等问题,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快检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及巡查情况及时报送区食安办。
(三)总结巩固阶段。(2月17日至2月20日)
各单位认真分析归纳,总结经验教训,并将巡查工作效果不断巩固提高,2月19日前将“春节、元宵节”期间的各类市场、超市专项巡查工作总结以书面和邮件形式报区食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开展本次食品安全专项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麻痹大意、盲目乐观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街道办事处切实发挥食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的作用,落实巡查点位摸底导查及快检保障等。
(二)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综合执法、联合行动、形成合力。对巡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要严肃查处、果断退市,决不允许流入百姓餐桌,并及时报送区、市食安办。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紧密衔接,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加大“春节、元宵节”期间专项巡查的宣传力度。会同有线电视台对本次专项巡查全程报道,对制售不合格食品、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有效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净化节日市场。同时要加强对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
(四)在本次巡查期间要求信息报送准确、及时,对发现的问题、检测结果每日报送区食安办。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妥善处置好食品安全信访案件和突发事件,确保我区食品安全。
联系人:张建强 联系电话(传真):27429922
邮箱:nkwsjjdk@163.com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印发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