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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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政府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南开区文件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
印发关于开展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411201040001527170/2020-0051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南开政办发 〔2010〕1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机关事务;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印发关于开展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

空调温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根据区领导同志要求,现将《关于开展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三日




    

关于开展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

空调温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建筑节能任务的通知》(建科[2010]7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旅游局等5个部门于2010年7—9月份联合在全市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为全市范围内的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具体包括三星级以上酒店及宾馆、2万平方米以上商场及超市、县级和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建筑。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建筑空调系统的设备运行、设备(含末端部件)维护和温度控制情况,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

三、检查方法

本次空调温度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2010年7月30日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系统(行业)建筑用能单位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供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各5栋建筑作为被抽查建筑。

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2010年8月中旬,由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旅游局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检测机构从每类建筑抽取1—2栋进行集中检查。

四、检查结果处理

在本次专项检查活动中,凡按规定严格控制空调温度的建筑用能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凡不按规定进行空调温度控制的建筑用能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酒店、商场和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专项检查表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节能Δ  节能减排Δ  检查  通知

(共印110份)      

抄送:区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检委办公室、法院、检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23日印发


酒店、商场和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专项检查表

 


    

建筑使用单位

 

法人代表

 

建筑名称及

坐落地址

 

邮政编码

 

建筑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筑产权人

 

法人代表

 

检查公建类型:

    □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其它公共建筑(注明):          

建筑总层数:         地上:       地下:

建筑总面积:         地上:       地下:

外墙:

玻璃:

建筑朝向:

空调区域总面积:

建筑空调形式:□区域集中供冷   □中央空调系统供冷

                 □分户供冷       □其他方式(注明):               

冷源种类 :

建筑耗冷量:

采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是  □否

可再生能源、新能源使用面积:

建筑年耗电量(kwh)

本年:

其它能源消耗量(注其它能源种类:      

本年:

上年:

上年:

 

现场检查情况

设备维护情况:

□良好□一般□较差

 

被检单位签字:

检查空调温度

□26℃以下□2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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