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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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南开区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日关爱补贴管理发放办法(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索   引  号 :
111201040001530159/2021-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南开区民政局
联合发文单位:
天津市南开区财政局
发 文 字 号 :
南民发〔2019〕31号
主    题 :
民政\养老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南开区90岁以上高龄老人

生日关爱补贴管理发放办法

为更好地回应群众呼声,关爱高龄老年人,切实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服务群众解难题的目标落到实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高龄老年人更有满足感、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实施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日关爱补贴,特制定管理发放办法如下。

一、实施范围

当年90岁以上(含90岁,依据居民身份证计算老人年龄),且具有南开区户籍一年以上的老年人(不含100岁以上享受百岁补贴的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名老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发放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日关爱补贴。

三、资金保障

2019、2020年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日关爱补贴从全国社区和居家养老试点市级匹配资金中列支。2020年以后,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日关爱补贴经费从区财政资金列支。

四、发放程序

1.符合补贴范围的老年人,自12月1日起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登记,填写《南开区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日关爱补贴登记表》(附件1),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经社区居委会核实后,于12月10日前将申请表及复印件报所在街道。街道汇总后填写《南开区90岁以上高龄老人统计表》(附件2),于12月15日前将《登记表》、《统计表》及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报至区民政局。

3.各街要及时掌握本街9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健在情况,老人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及时对辖区90岁高龄老人进行入户探视,掌握老人健康情况,出具老人健在证明,并报街道办事处。户籍在我区、现居住地在区外的,亦由外区(地)居委会或村(镇)委会开具老人健在证明,由老人家属报街道办事处。各街道于每月15日前将次月过生日老人名单填写《南开区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日关爱补贴发放花名册》(附件3)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于老人生日前一个月将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日关爱补贴款划拨到老人的银行卡(存折)中。(2019年只统计、发放11月、12月生日的老人)。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区民政局做好安排部署、组织汇总、发放补贴等工作,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认真履行好职责,加强工作推动。

2.做好建章立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享受补贴对象的范围和标准,细化发放程序,做好日常监管,确保实现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日关爱补贴全覆盖。

3.强化日常监管。各街道办事处对90岁以上高龄老人迁入、迁出或死亡的,要及时进行变更或注销。对于享受补贴户籍迁出本区的老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注销同时告知老人。老人户籍在本区街道内迁转的,可由老人户籍迁出街道与迁入街道做好衔接,将补贴转由户籍迁入街道进行登记发放。对于通过伪造证明骗取补贴的,一经核实立即停止对其发放关爱补贴,并责令其退还违规领取的关爱补贴。

附件:1.《南开区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日关爱补贴登记表》

2.《南开区90岁以上高龄老人统计表》

3.《南开区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日关爱补贴发放花名册》

南开区民政局                     南开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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