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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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南开区关于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落实举措》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400015283XU/2024-0000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南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南发改字〔2024〕1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印发南开区关于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

体系建设的落实举措的通知

南发改202411

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根基,根据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南开区关于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落实举措》,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41028     

此件主动公开


南开区关于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的落实举措

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提升资源保障能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部署安排,加快我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和《天津市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2416号),制定本落实举措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到2027年,全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点达到30以上,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区商务局)引育壮大一批资源循环利用骨干企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二手商品交易场景平台或集群。(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投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2%(区科技局、区城管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行动

1.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压实废弃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和协同处置。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防范混堆混排,确保随产随清。鼓励废弃物产生单位与利用单位开展点对点定向合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点位,实施区域网格化管理,引导采用“固定与流动,定时与预约,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回收模式,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可复制、可推广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系统建设,持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回收利用、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回收等工作,结合垃圾分类箱房提升改造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进一步提升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推广互联网++购新“送装+拆收”等创新模式,支持家电产品销售企业与电商平台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合作,依托配送、装机、维修等服务环节建立废旧家电产品逆向物流渠道。发挥驻区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作用,有序推进以车代库、碳普惠等新型回收模式,鼓励发展社区移动回收、定时定点回收、代收代储等便民回收模式。(区商务局、区城管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废旧产品设备再利用行动

3.拓展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渠道。鼓励“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发展模式,支持闲置物品通过多渠道进行交易。鼓励社区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落实二手商品鉴定、评估、交易信息安全等相关标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支持二手车交易平台探索线上线下一体的二手车交易模式,支持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商务局、市场监管公安南开分局数据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废旧设备梯次利用。积极推动工业、建筑、市政、科教文卫等领域产品设备规范、高效梯次循环利用,鼓励制造商、代理商、维修企业、专业回收机构和再制造企业共同参与回收业务,支持发展回收、拆解、利用智能化和一体化模式,促进高值化利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企业科研设备退役后梯次利用。发挥区域创新禀赋集聚优势,鼓励聚焦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余能检测、材质评估、重组利用等技术创新突破,助推废旧装备维修再制造行业高水平发展。区科技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

5.推行资源循环化生产方式和再生资源高效利用。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以无废园区创建为契机,推动企业内、园区内、产业间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余热余压、废气、废液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完善清洁生产促进机制,以工业领域为重点,依法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新型电器电子废弃物管理,促进新型电器电子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城管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进一步拓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渠道,在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和要求前提下,加强综合利用产品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畅通井下填充、生态修复、路基材料等利用消纳渠道。落实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区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和废弃物能源化利用。依据天津市低值可回收目录,在生活垃圾分类中提高废玻璃、低值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分类准确率。鼓励再生资源企业多方探索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渠道,将低值可回收物纳入废旧物资回收品类。有序推进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废弃油脂等厨余垃圾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区商务局、区城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培育行动

8.培育发展行业骨干企业。聚焦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因地制宜实施一批再生资源领域项目,培育引进一批技术装备先进、管理运营规范、创新能力突出、引领带动力强的再生资源骨干企业。鼓励驻区再生资源企业抓住“两新”机遇,贯通产业链条,打造循环产业集群。聚焦二手商品交易等循环产业,重点引育一批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企业。统筹用好市级服务平台相关支持政策,依法合规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等企业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建设综合型或专业型服务平台。发挥平台对相关产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拓展回收循环利用市场。(区商务局、区数据局、区城管委、区投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更好发挥市场作用以区域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科技企业等为抓手,以“打造试点、标准建立、区域普及、良性竞争”为阶段目标,引进管理先进、运营规范、体系完善的创新型模式,以先行先试等为探索,引导区域相关领域的规范化、秩序化。鼓励企业在打通线下链条的同时,建设数据化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运营+监管”“管控+引导”的多维度提升,助力区域信息化“一张网”智慧城市管理体系建设。(区商务局、区数据局、区城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引导行业规范发展。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联合专项检查行动,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涉侵犯知识产权、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南开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政策机制

11.完善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支持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为绿色产业和项目发展提供专业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区财政局、区城管委、区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落实税收优惠。积极落实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辅导企业规范开具发票,落实“反向开票”风险预警机制,严厉打击利用“反向开票”政策虚开骗税行为。严格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二手车销售等税收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用地保障,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做好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分拣中心等回收设施统筹建设工作,落实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有关要求,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商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范,按照市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允许符合管理规范的移动回收站在规定时段和点位停靠经营等工作。生态环境、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南开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鼓励创新应用。鼓励引导驻区高校院所、实验室和高新技术企业,聚焦废弃物循环利用创新攻关和技术研发。积极推广纳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的设备。加强市场化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有关专业机构和行业协会作用,开展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推广对接、交流培训,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落实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积极采购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的再生材料和产品。鼓励企业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积极发挥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结合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塑料污染治理、过度包装治理、生活垃圾分类、“无废城市”创建等工作,统筹推动好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有关单位要聚焦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重点任务落地见效;要抓好宣传引导,将循环经济知识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在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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