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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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南开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天津市津英中学 初中、高中学费最高限价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10400015283XU/2023-0000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南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南发改字〔2023〕7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南开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天津市津英中学

初中、高中学费最高限价的批复

南发改字〔20237

天津市津英中学

你校《关于制定、高中学费最高限价的申请报告》收悉,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2023年招收新生起,天津市津英中学初中学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学年17000元、高中学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学年20000学校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本校收费标准上限的范围内,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三、上述规定自2023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202362

(此件主动公开)

津英批复(1)(1).docx


依据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请见http://fzgg.tj.gov.cn/zwgk_47325/zcfg_47338/zcwjx/fgwj/202012/t20201219_5067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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