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开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属各主管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资金风险,现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按照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财经秩序。
2.注重工作实效,主管部门及时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全面、逐笔核实往来款项,区别不同类型、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常态化清理存量往来款项机制。
3.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预警规则,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措施,优化新增往来款项管理,持续组织清理,提升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
4.建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处理问责、优化管理相统一的清理工作闭环,及时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完善制度措施,提升工作质效。
附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2024年5月1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