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南开区全面推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
管理改革 2023 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推开我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工作,现将《南开区全面推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2023年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区财政局 区民政局
区人社局 区审计局
区残联 区侨联
2023年3月8日
南开区全面推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
“一卡通”管理改革 2023 年工作安排
为全面推开南开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管理工作,按照《天津市全面推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2023 年工作安排》(津财发[2023]1号)的总体安排和2023年天津市“一卡通”管理改革政策清单,在2022年“一卡通”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的基础上,2023年根据我区“一卡通”工作涉及领域和项目清单,将残联改革任务在我区全面推开,从而实现民政、侨联、残联领域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全覆盖管理,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有序推进我区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工作。2023 年 12 月底前,我区民政、侨联、残联领域到人到户的财政补贴资金通过社保卡“一卡通”方式发放,实现“一卡统发”、“一网统管”,确保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是健全制度,长效监管。巩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专项治理成果,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通堵点,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监管机制。二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对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联席会制度,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三是改革创新,高效管理。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管理手段,优化财政补贴资金申请、发放、监管、公开等工作,及时、足额、高效发放财政补贴,方便群众,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 月底前,区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依据2023年市级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23年南开区“一卡通”管理改革工作安排。(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侨联、区残联)
(二)清核项目清单。2 月底前,区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汇总、公开涉及南开区所有领域的补贴项目清单;各业务主管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向社会集中公开各自领域的补贴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侨联、区残联)
(三)确定补贴对象。3 月中旬前,各业务主管部门依据补贴项目清单,确定享受补贴人员具体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户籍地等基本信息,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补贴人员信息与社保卡信息进行比对,对未办理社保卡和未激活金融功能人员进行标注,并将比对信息反馈各业务主管部门。涉及一次性补贴发放的业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市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调整补贴对象时间和资金发放时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侨联、区残联)
(四)推动办卡工作。3 月底前,按照群众自愿原则,各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社保卡合作银行,依据市人社局反馈的比对信息,组织相关群众办理社保卡和金融功能激活业务。同步,由业务主管部门与代发金融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事项、信息反馈、对账办法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侨联、区残联)
(五)组织操作培训。3 月底前,市人社局组织力量采取教师授课与上机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卡通”服务平台操作培训,区财政局牵头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完成所属街道相关人员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侨联、区残联)
(六)开展补贴试发。4 月底前,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补贴项目实际,制定试发工作安排,组织补贴资金试发,及时汇总存在问题,集中研究解决,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侨联、区残联)
(七)统一发放资金。5 月份起,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发放程序和时间要求,正式通过“一卡通”平台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社保卡中。区财政局协调区人社局协助做好平台维护,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发放到位,对发放失败的要配合相关部门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后再次进行发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侨联、区残联)
(八)做好后续工作。8 月份起至年底前,区财政局组织相关单位梳理总结“一卡通”管理改革工作做法、经验、成效及短板等,建立南开区“一卡通”管理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惠民惠农政策持久落地见效。同时,完成改革相关其他后续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侨联、区残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全面推进“一卡通”管理改革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改革任务。区财政局要定期研究本区“一卡通”管理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也要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交流和互通工作进展情况,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安全、足额发放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财政局部门负责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预算安排、按规定下达财政补贴资金;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等。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流程方案;负责职责范围内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审核补贴发放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发放数据、反馈发放结果,对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责;建立健全补贴发放管理台账,调整补贴政策清单;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定期对补贴政策落实和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咨询、信访及信息公开申请;督促指导街道补贴数据采集、社区公开、编制补贴发放基础账册、补贴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会同财政等部门开展补贴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强化部门监管。坚持“谁主管、谁监督、谁负责”原则,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强化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贴资金等问题。区财政局要加强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以及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常态深化落实“一卡通”管理改革“三个联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改革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全力促进“一卡通”管理改革走深走实。
(四)注重政策宣传。全面做好本领域“一卡通”管理改革宣传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电子屏、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惠民惠农政策,提升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做到受益群众、街道社区、代发金融机构全覆盖。同时加强窗口一线工作人员政策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为群众提供精准、快捷的咨询服务。
(五)积极应对舆情。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一卡通” 管理改革舆情应对机制,依据《关于应对处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舆情预案》(津财发〔2022〕12 号),加强“一卡通”管理改革舆情监控,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妥善处置舆情事件。
附件:南开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政策清单(2023 年)
附件:南开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
管理改革政策清单(2023年)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业务主管部门 |
是否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 |
政策依据 |
1 |
最低生活保障 |
区民政局 |
是 |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津民规[2020]1号等 |
2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区民政局 |
是 | |
3 |
低收入家庭救助 |
区民政局 |
是 | |
4 |
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补贴 |
区民政局 |
是 |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我市80岁以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民发[2011]72号)等 |
5 |
百岁老年人营养费补助 |
区民政局 |
是 |
《关于调整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津老工委办发〔2015〕6号) |
6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区民政局 |
是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等 |
7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区民政局 |
是 |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津民发〔2018〕17号) |
8 |
孤儿基本生活费 |
区民政局 |
是 |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实施办法》津民发〔2011〕89号 |
9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 |
区民政局 |
是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民发)〔2019〕43号 |
10 |
副食品价格补贴 |
区民政局 |
是 |
关于印发“天津市居民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民计字[1993]66号) |
11 |
低保对象电价补贴 |
区民政局 |
是 |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关于我市对困难群体给予免费电量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2〕1303号 |
12 |
低保特困低收入对象年终一次性补贴 |
区民政局 |
是 |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优抚对象及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津财预指〔2013〕62号 |
13 |
低保特困低收入对象过节费 |
区民政局 |
是 |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优抚对象及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津财预指〔2013〕62号 |
14 |
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 |
区民政局 |
是 |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发放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津民发〔2014〕61号) |
15 |
社会救助对象物价补贴 |
区民政局 |
是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津政规〔2022〕1号) |
16 |
社会救助对象取暖补贴 |
区民政局 |
是 |
《关于调整重点优抚对象和低收入家庭供热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民发〔2011〕70号) |
17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
区民政局 |
是 |
《天津市“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津民办发〔2019〕20号) |
18 |
社会救助对象临时性补贴 |
区民政局 |
是 |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下达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2〕39号) |
19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
区民政局 |
是 |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建立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津民发〔2017〕13号) |
20 |
困难归侨侨眷帮扶 救助补贴 |
区侨联 |
是 |
《中国侨联关于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侨厅〔2019〕28号) |
21 |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 务补贴 |
区残联 |
是 |
《天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津残联 〔2013〕247号)等 |
22 |
困难残疾人家庭冬 季取暖补贴 |
区残联 |
是 |
天津市残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残疾人“三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残联〔2021〕57号) |
23 |
视力听力言语残疾 人发放通讯信息消 费补贴 |
区残联 |
是 |
天津市残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残疾人“三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残联〔2021〕57号) |
24 |
低保低收入家庭残 疾人生活用水、电、 燃气补贴 |
区残联 |
是 |
天津市残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残疾人“三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残联〔2021〕57号) |
25 |
个体工商户社会保 险补贴 |
区残联 |
是 |
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天津市促进残疾人 奖励办法》的通知(津残联〔2022〕74号) |
26 |
残疾人自主创业 补贴 |
区残联 |
是 |
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天津市促进残疾人 奖励办法》的通知(津残联〔2022〕74号) |
27 |
残疾人教育扶残助 学金 |
区残联 |
是 |
《天津市残疾人教育扶残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残联〔2019〕10号) |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