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南开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天津市南开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号),南开区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试点时限自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为高标准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全面提升区域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方案明确了总体工作目标:即到2026年,全区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成效显著,知识产权制度对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新创业的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创造能力更加突出,运用成效更加显著,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管理能力更加强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愈加浓厚,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致力于将南开区打造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更高、结构更优,运用市场更活、效益更高,保护力度更强、形象更好,管理谋划更深、措施更实,服务范围更广、能力更强,文化氛围更浓、环境更优的知识产权试点城区。
三、方案中重点工作有哪些?
《方案》部署了我区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的六项重点工作,即实施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培育行动、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锻造行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质行动、知识产权规范管理提能行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行动、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塑造行动等,并将重点工作逐项分解为18项具体工作指标,细化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单位,为确保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为保障方案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密切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加强南开区政策与国家、市级政策的联动协同,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政策支持。三是加大资金投入。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逐步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知识产权投入体系。四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完善通报约谈机制,确保知识产权各项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