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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来源:南开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1-31 17:01:31
政策原文: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开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一、制定该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规范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功能正常发挥,确保在遭受灾害后,居民有险可避,方便对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南开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

二、制定该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办法的修订过程是怎样的?

办法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于20224月启动编制工作。经充分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和合法性审核,各方面意见达成一致,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办法》共有三十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总则(共七条),列明了《办法》的编写依据、适用范围、分类、管理原则。同时,突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场所管理维护主体、经费来源、物资保障、管理单位职责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共六条),主要说明了避难场所规划与建设参照标准、建设前与建设后的具体工作内容

第三章日常维护与管理(共六条),避难场所日常维护与管理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要求,明确了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依托避难场所而开展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章应急启用与管理(共六条),规定了避难场所的启用程序以及各相关部门在避难场所启用和停止使用后的相关职责和工作内容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共四条),确定了各街道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避难场所日常监督和检查的第一责任部门,明确了各街道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区应急管理部门巡检抽查的方式。

第六章规定了管理办法的有效期限。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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