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开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根据《天津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的意见》(津民发〔2021〕14号)文件要求,现将《南开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 起草背景
为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为民服务效率效能,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按照市民政局出台的《天津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的意见》(津民发〔2021〕14号)文件精神,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南开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二、 主要内容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社会福利科拟定了《南开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改革内容、职能分工、办理流程、动态管理等方面以及相关工作机制进行了明确。
(一)改革内容:根据市民政局文件精神,开展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街道具体实施。
(二)职能分工:区民政局负责制定审核确认工作文件、监督指导、人员培训、入户抽查、受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信访举报等工作;街道负责社会救助申请的受理、调查审核、确认、动态管理、档案资料保管等职责;居委会负责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协助街道做好入户调查、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政策宣传以及救助对象的代办、帮办工作。
(三)办理流程:按照市民政局文件要求,针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的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工作的流程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动态管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试行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对于动态管理的方式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 工作建议
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建议以南开区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全区各街道。
附:《南开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