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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开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南开区民政局 时间:2021-10-15 19:00:00
政策原文: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南开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根据《天津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的意见》(津民发〔2021〕14号)文件要求,现将《南开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 起草背景

为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为民服务效率效能,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按照市民政局出台的《天津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的意见》(津民发〔2021〕14号)文件精神,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南开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二、 主要内容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社会福利科拟定了《南开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改革内容、职能分工、办理流程、动态管理等方面以及相关工作机制进行了明确。  

(一)改革内容:根据市民政局文件精神,开展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街道具体实施。

  (二)职能分工:区民政局负责制定审核确认工作文件、监督指导、人员培训、入户抽查、受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信访举报等工作;街道负责社会救助申请的受理、调查审核、确认、动态管理、档案资料保管等职责;居委会负责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协助街道做好入户调查、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政策宣传以及救助对象的代办、帮办工作。

(三)办理流程:按照市民政局文件要求,针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的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工作的流程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动态管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试行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对于动态管理的方式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 工作建议

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建议以南开区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全区各街道。

附:《南开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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