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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财政局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查前公示
来源:南开区财政局 时间:2023-08-02 11:46:50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2023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津财会〔202311号)要求(以下简称《通知》)现决定组织开展对南开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查目的、检查依据及检查内容被检查单位名称等公如下:

一、检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按照天津市财政局《通知》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维护财经纪律,充分发挥会计监督作用,提升会计监督质量,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及核算规则,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强化职责担当,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违法违纪问题,促进会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检查依据及检查内容

(一)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

(二)检查内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会计核算情况,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相关问题。企业会计重点检查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主要检查被检查单位2022年度2023年6月30日会计信息情况,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

三、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名称

单位性质

检察机关

天津市南开区红十字会

参公事业

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

联系电话:87875686

天津市南开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

全额事业

南开区咸阳路罗平道1号

联系电话:87615619

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公司

区属国企

南开区渭水道5号

联系电话:23858868

四、检查时间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2023年8月14日开始至10月2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

、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选强配齐工作人员,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

(二)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会计监督执法程序,认真落实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力度。全体执法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财会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三)规范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检查“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行程序,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对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置。要有效防范行政风险、法律风险,不断强化财会监督执法权威。

六、检查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南开区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二马路41号

联系人:安太功  赵文乐

联系电话:022-2727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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