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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开区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评估报告
来源:南开区司法局 时间:2021-04-26 10:00:00

关于《南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开区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


知》评估报告

一、实施主体

南开区司法局。

二、文号和实施时间

南开司规字[2021]1号;2021年3月4日。

三、《南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开区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实施情况

(一)主要做法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和区财政的实际,发放法律援助补贴,提高了办案律师的积极性。

(二)存在问题

区财政资金紧张,不能及时发放法律援助补贴。

(三)对策建议

积极与区财政沟通,争取财政支持。

(四)评估意见

通过专题评估,认为《南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开区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实行有效。从本次评估情况来看,参与评估、座谈人员对《南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开区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的落实、执行总体评价较好。因此,对该文件予以继续施行。

       南开区司法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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