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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1-02-25 15:33:30

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我局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开展,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服务宗旨,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目的,以“建设群众满意窗口”为目标,深化制度改革、精简审批环节,实现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二)强化市场监管职能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公示、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联合检查、监督检查双告知、跨部门联合奖惩等监管机制。推动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我市“政务一网通”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系统信息共享。通过广泛宣传、重点约谈等手段,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化。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

2.清理妨碍营商环境的制度规定:发挥“一个部门管市场”的改革效应,全面强化市场监管职能,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积极推行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制度,为各类企业营造宽容发展环境。健全统一的反垄断执法制度和规则,依总局授权查处反垄断案件,办好跨区域大案要案。加强打传规直长效治理,建立直销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推进无传销网络平台建设。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实施非法集资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

3.落实重点产品可追溯监管机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行食品药品等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强化依据标准实施监管。严把食品药品安全关,持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

4.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保障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隐患风险排查,进一步强化对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消防设施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推进建设安全南开。

5.推动社会共治:完善投诉举报平台,提升平台运行效率。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络,及时处置和回应热点问题。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专项治理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构建全社会崇法尚法、守法用法、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引导行业协会与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办法、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议事决策的方法和程序,保障集体决策的有效性。制定了《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核与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规则》,强化行政处罚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提交集体决策事项,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征求群众意见。对涉及公众民计民生等重大事项,听取各方面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事项,做好信息公开和意见反馈。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科继续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当好政府法律事务方面的参谋助手,充分发挥聘任法律顾问在处理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供法律培训和法律咨询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等法律事务中的重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注重招录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强化执法人员纪律、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培训。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科学划分办案事权,推动形成全局“一盘棋”。

2.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检查活动,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控制和减少低效重复的行政检查。严格执行总局2号令、3号令及配套文书。推行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3.规范执法过程: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4.创新执法方式: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行政执法,配合市政府推动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及时调整、动态管理基础数据。建立执法信息录入程序制度。

5.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据权责清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到岗到人。加强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等评查,坚决排除干预执法活动的行为,严厉惩治执法腐败的现象。

6.加强执法保障: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宣传,营造社会支持氛围。加大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成立了三个由纪检组人员和兼职纪检监察员组成的暗访组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落实落细,健全权力运行和制衡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健全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和依法及时处理机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明确范围,重视发挥媒体优势,完善舆论监督机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化解纠纷: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引导和支持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权。加强消费者投诉行政调解,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联动机制。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

2.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作用,规范做好复议工作,逐步推进复议文书公开。健全行政应诉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树立重视法治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考察、考核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组织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加大公务员初任、任职法律知识培训;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开展重要节点、重点领域普法宣传。强化边执法边普法。推进以案释法。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机制尚不完善

具体表现: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尚未建立,抽查检查机制尚不完善。原因在于《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津政发[2019]26号)于2019年09月30日公布施行,《天津市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办法》同时废止,联合监管工作尚处于启动阶段,推行联合监管后检查对象将不仅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还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需要探索更加有针对性的检查项目与内容。

解决措施:目前已经按照市市场监管委部署,开展了2019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相关意见已进入区政府发文流程,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检查机制处于逐步完善进程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的原则,在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的前提下,将部门联合随机检查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及数据汇聚有待健全

具体表现:一是人员素质跟上难:推行“互联网+市场监管”新模式,大数据运用贯穿注册登记、执法办案、信息公开等各个环节,涉及专业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管理、数据统计分析、互联网综合应用等多方面知识技能,然而市场监部门极度缺乏既懂技术又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无法为构建“互联网+市场监管”提供智力支撑。二是数据运用整合难: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正在使用的数据系统包括注册登记、综合监管、企业年报、投诉举报、执法监督等在内的20余种业务系统,这些系统平台目前只停留在对数据的采集、统计阶段,无法做到对数据进行有效地整合、分析、评价、控制和应用的真正智慧化,同时多种业务系统并行也导致了监管数据与信息重复录入,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

解决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力度,不断强化监管人员的互联网思维,提高其运用信息化执法装备的能力,保障信息地准确采集、及时对接和有效利用。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互联网系统建设,为一线监管人员配齐装备,提高信息化执法装备在基层单位的普及率与使用率。三是配合我区主管部门,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落地生根,高效、准确做好数据与信息归集录入。

(三)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有待建设、执法手段有待创新

具体表现:一是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性较强,同时又存在底数大、类型杂、任务重、困难多的现状,基层监管人员力量不足、经验匮乏,深入细致的“精细化管理”成为奢望,“摸着石头过河”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常态,影响执法效率甚至执法的专业性。二是监管手段不精细,风险防范不到位:限于目前的资源和手段,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还停留在粗放式、运动式、感官式的模式,对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研判、处置还缺乏精细化、创造性、长效性的措施,一线执法力量对食品内在质量监控能力不足、对愈发隐蔽且不断升级的违法犯罪手段不能及时发现等问题普遍存在。三是部门合力作用不强:教育局是校园食堂、民办托幼机构食堂等高风险单位的主管部门,我局与教育主管部门在校园食堂、配餐企业、托幼机构主体资格准入等方面沟通交流、信息共享、联合行动仍有缺口,有待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解决措施:一是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引入智慧监管,改变少数人管多数人的现状。同时充分发挥我区食安办的职能,加强各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形成行业主管与业务监管部门的合力,打造阳光共治、主体自律、靶向监管的新格局。二是重视监管队伍建设,紧抓培训,引导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突破传统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制约,提升工作能力与专业素养。

(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与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具体表现:一是执法人员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及相关办案经验。二是工作机制有待全面完善,衔接紧密程度有待进一步增强,涉刑行政执法无直接对接部门,导致基层执法遇到案件移送时存在移送部门不明确的问题。三是对是否涉嫌犯罪的条件理解,我局与公安机关存在较大差异。四是在追究行政责任与追究刑事责任的顺序方面,法律规定尚不明确。五是《刑法》在规定食药犯罪时,以涉案金额作为衡量标准,影响案件移交。

解决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平台管理,为两法衔接工作提供资源保障:我局始终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使用管理,在突破人员紧缺、任务繁重、录入数据多且信息量大等瓶颈上下功夫,真抓实干、探索创新,为实现“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提供资源保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敏感度与处理技能:我局将根据两法衔接工作需要,结合局属各部门工作职能,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分析判断案件性质以及构成违法犯罪的基本要件;熟练掌握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办案流程及发现、收集、固定证据的途径和方法;熟练制作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书,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效率和办案水平。同时,也要求执法人员通过自学、互学、案件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自身案件查办能力特别是涉刑案件甄别能力,保障两法衔接工作开展中与司法机关的顺畅对接。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查处力度,做好食药案件两法衔接工作:我局将继续立足本职,依据政法委2019年09月03日印发的《南开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这两个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做好涉嫌犯罪案件地移送工作。

(五)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仍有进步空间

具体表现:一是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有待提高,不敢、不愿、不会、不善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形还时有发生;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创新程度不够,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内容针对性不强、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解决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部门总体规划,融进日常监管工作,切实担负起围绕职能职责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任务,在执法活动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二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微宣讲、微视频、微电影等形式,讲好百姓身边的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不断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与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全面落实无纸化学法考法,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活动中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与能力。

三、2020年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作为主要负责人在本领域具体工作中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市场监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身作则,自觉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亲自研究安排推动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审阅总结汇报材料、迎接上级部门督察检查。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风向标”;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做法治知识的“勤学者”;积极推进普法工作,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发挥法治建设的“指挥棒”作用。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落实登记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服务质量

一是深入推进“一制三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建设“智能政府、便利南开”。二是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落实《京津冀三地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协作备忘录》要求,增强大局意识,打通协作路径,作好政策宣传、答疑解惑、协作登记等工作,进一步惠及三地企业。三是提升行政审批服务综合效能,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绩效考核、综合管理,推进统一办事、简化流程和服务方式的改革与创新。

(二)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市场监管

坚持系统化思维,牢固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理念,着力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一体化监管,积极应对线上线下快速融合发展带来的挑战;加强综合监管,解决市场违法行为多样性隐蔽性日益凸显的问题;加强智慧监管,破解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手段之后的难题;加强多元共治,发挥各方面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共治格局。

(三)结合监管实际,开展业务培训

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提升业务培训实效;更加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集中教学、线上自学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帮助执法人员适应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新规定、新变化,切实解决执法人员业务饥渴问题。继续坚持把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结合市场监管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及法律知识竞赛,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通过以赛促学、以学促用,促进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业务深度融合。

(四)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执法监督

贯彻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机制,保质保量完成执法案卷评查,完善并维护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各项基础数据信息,督促各办案部门及时、准确、高效录入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信息。

(五)配合制度改革,组织复议应诉

贯彻落实司法机关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各项配套制度,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推动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架设起法律顾问与承办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充分发挥我局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团队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中的作用,保障我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合法性。

(六)把握时间节点,加强普法宣传

2021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市场监管执法的全过程。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专项治理工作,围绕市场监管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普法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新常态。

我局将在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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