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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公园街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水上公园街办事处 时间:2023-03-15 15:42:09



2022年我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带动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和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主要工作

我街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继续利用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城市管理重大工作任务,街道始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分管领导全程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全员上岗,对整治涉及的道路、社区严格实行全方位高标准,历次考核评比均名列前茅各项建设成果显著。

(一) 制度建设落实方面

1.加强法规学习,完善执法程序。街道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执法实践中,严格依法行政,执法大队高度重视执法程序,在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由两名及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按照执法文书下达相应程序,按相应格式填写好后依法下达,确保程序正确。

2.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街明确了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现配备执法记录仪8台,照相机1台,摄像机1台,保证执法过程记录工作。同时执法队员们通过手机拍照取证,及时上传到工作群的方式,做到执法过程留痕留迹。执法过程的记录,提高了调查取证的证明力,又对被管理对象形成了威慑,同时对执法人员自身执法行为规范起到监督作用,对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矛盾和冲突发挥了积极有力的作用。对需要立案调查的案件,明确具体承办人,上报执法大队领导和街道领导进行审核批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坚持应审必审、有错必纠,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立案后,对相关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下达相应执法文书。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将目录清单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3.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为保证案件录入严格规范,我们对平台上街道执法职权进行认领,重新梳理今年以来录入平台的所有执法案件,并与认领的职权关联。对所有执法队员开展培训,详细讲解平台操作规范和要领,安排专人每天录入行政监督巡查情况以及行政处罚情况,做到及时将执法情况上传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二) 执法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街道始终把制度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放到突出位置,从执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培养。现由徐晓明、于建勇暂代负责法制审核工作,首先是注重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培训。街道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执法人员多次参加区司法局、区城管委等相关部门举办行政执法培训,有效提升了街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其次是加强普法宣传,坚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执法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比如在拆除违法建筑的工作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下达法律文书,同时积极通过阐释案例向居民普及法律常识,宣传严格执法和全民守法的要求,使全街道上下打击违法建设的观念深入人心。

此外,我街注重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参学率达100%。

(三) 行政处罚情况

今年以来,街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重点对占路经营、违法建筑、垃圾分类、乱泼乱倒行为进行了检查、处罚,共组织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2357起,出动人次6000余人次,共做出行政处罚50起,罚款金额6510元。其中,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行政处罚15起,罚款金额为1300元,按照《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13起,罚款金额2050元,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12起,罚款金额1150元,按照《天津市绿化条例》实施1起,罚款金额700元,按照《天津市消防条例》实施8起,罚款金额81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1起,罚款500元。

(四)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了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同时执法人员通过手机拍照取证,及时上传到工作群的方式,做到执法过程留痕留迹。对需要立案调查的案件,明确具体承办人,明确办案时限,明确行政执法应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有错必纠,行政处罚要处罚适当、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从立案、调查、处罚、结案各个环节都能够有力实施。

(五)系统梳理街道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执法事项。行政处罚权下沉街道后,因新法颁布和执法事项调整多次变动,我街系统梳理,现有行政执法事项共298项,其中行政检查职权36项,因《无照经营取缔办法》废止,减少4项,保留2项适用《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因2019年转移行政处罚权15项,只保留行政检查权,相应增加15项;行政处罚职权262项,因2019年转移行政处罚权,减少15项。因《天津市城镇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已废止,减少12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增加13项。《天津市消防条例》颁布,增加3项。《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增加10项。

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不足。随着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基层执法部门任务日益增多,执法面渐广,行政执法外的临时性工作较多,加之新入职人员由于没有执法证,暂时不能进行执法工作,执法力量不足问题较为突出。

(二)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还需加强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推进,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专业法制审核人员缺乏,要求法制审核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等要求,在较短时间内难以实现。行政执法工作对执法人员和执法程序要求越来越高,行政相对人法治意识逐步增强,行政复议案件逐步增多,现有下发的执法程序与行政复议要求不符,区政府对街道行政复议不予维持的风险增大。

(三)个别领域执法困难。执法实践中,部分违法建设存在执法困难问题,执法相对人不配合,执法文书送达困难,公告送达所需经费较多,平均每件案件需要送达文书经费约6000元。

三、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

(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干事创业的根本、基础和保障。近年来,我街不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执法业务培训,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但是执法队伍力量和依法行政水平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街将持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人人能执法,个个过得硬。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在行政执法中秉承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实行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制度,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立法执法建设。建议进一步理清政府各部门职能,防止因职责不清造成行政效率不高等问题。对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对新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立法,加快立法速度,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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