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华苑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天津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华苑街道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法治政府建设
1.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工委、办事处在推进街道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办公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大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全力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工委、办事处议事日程,推行“谁执法谁普法”、依法治街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有力促进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共创依法治街新局面。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依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街道法律顾问对重大合同的签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发挥积极作用,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由专业的律师为辖区12个居委会的日常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为群众提供全覆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有效保障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党政服务效能
1.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党群服务中心公共平台建设。加强窗口效能管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工作机制,按照规范和程序,对照本级事权职能依法办理事项。我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已全面落实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提高我街政务服务的便捷度以及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完善党工委、办事处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南开区委华苑街道工作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和《华苑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落实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实施决策跟踪反馈和监督制度。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议事决策效能,增强决策执行能力,街道除定期召开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外,对于遇到的突发疑难问题,通过专项工作协调会等形式,及时协商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全流程办理执法案件,并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执法信息、规范执法流程,确保有关执法行为依法、规范。同时,注重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多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知识培训,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截至2022年12月底,我街道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0余人次,执法车辆1500余车次,清理乱摆卖420余起,在执法两平台上录入完成18起案件。
4.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创新工作。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的创新工作,在执法过程中推行“柔性执法”,让行政执法变得有温度。以责令改正的方式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避免了以罚代管,“一刀切”的机械执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全面推行阳光政务,深化基层法治建设
全面推行阳光政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媒介全面公开机构信息、领导班子建设、财政预决算等情况,认真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确保主动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及时完善更新。畅通公众参与和公共决策渠道,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和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答复工作,切实增加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截至12月底,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完成依申请公开答复2件。
(四)基层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矛盾有效化解
1.信访维稳工作依法扎实推进。积极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智慧信访”建设,制定以教育、疏导为主的工作思路,以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为突破口,落实了重点人包案、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的工作措施,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12月底,接待各类信访件226件次,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行政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办结完成率达100%。
2.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范化,建立健全日常排查化解、分析研判、重大矛盾纠纷统筹处理机制,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网络“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在“你”身边行动,充分调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化解吸附作用。截至12月底,按时处理市、区两级转入转办单2件,受理自调案件4件,调解成功1件,涉及物业管理、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未出现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得当而引起的民转刑、非正常死亡、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矛调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49批52人次,参与稳控信访重点人6次。
(五)严格落实政策规定,着力做好疫情防控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在法治轨道上巩固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定期研判形势,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以最严格的阻断、最严格的程序、最严格的监测、最暖心的服务、最严格的督导和最强的力量“六个最”的工作举措,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提高服务企业意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提升责任意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组织相关科室及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并纳入日常学习范畴,切实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大力开展诚信建设宣传,利用宣传栏、LED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通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居民的信用意识,营造法治化社会环境。
2.持续深入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实地查看街域内企业,不断完善天津市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加大走访调研力度,做好企业包联工作,工作组组长继续带队深入企业调研,征询企业对政府工作的期望,力争企业问题答复率和解决率继续保持100%。持续关注街域内意向外迁企业,大力宣传政策,使企业及时了解我市出台的各种优惠扶持政策,尽最大力量为企业做好服务,力争将企业挽留在南开区,为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在尊法、学法、用法和守法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务员法》等法律知识学习,同时全街公务人员参加了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2.以“法律六进”为基础,全面开展社会普法宣传。华苑街道各科室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利用灵活多效、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社会治安、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婚姻家庭、安全生产、妇女权益、交通安全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10余次,其中包括“3·8”妇女维权法律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街域内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0多场,利用社区的LED屏幕滚动播放宪法宣传内容1500余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形成学习宪法的浓厚氛围。同时,为社区配备法治宣传栏,在华苑街党群服务中心窗口增加法治元素,加强“美丽华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宣传阵地建设,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切实提高全民法律素养。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华苑街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二是街道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素质还有待提升,法治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实操经验相比于目前越来越繁重的法治工作任务仍显薄弱,在合法性、规范性、时效性上尚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法治工作的要求。三是日常法治宣传教育的氛围还需进一步浓厚,公民学法守法、依法办事、诚实守信的自觉意识有待进一步养成和提高。
三、2022年华苑街道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
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区委相关要求,吃透基本精神、明确工作要求、掌握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深化“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法治素养。
(二)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及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其他处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三)完善工作机制
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领导班子责任清单,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在阳光的轨道上。
(四)履行法治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情况汇报,亲自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协调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并将其工作情况列入年终个人述职报告中。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层基础
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全街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树立和法治素养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
(二)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及重要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及时开展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学习,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并对行政执法人员形成完善的培训考核机制,不断提高法治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塑造文明执法形象。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作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依托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为行政调解、行政诉讼提供法律服务,提高街道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街道重大决策事项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等制度,全力构建决策阳光机制。
(四)加强矛盾纠纷化解
抓好队伍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警,做到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上报、早预警、早调处。抓好纠纷调处,注重积案化解,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扩大。
(五)加强法治宣传力度
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加大法治建设的社会宣传力度,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