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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2-28 14:55:58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正确指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和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现将各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于已办结的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对于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的执法文书,利用我局对外网站进行了送达。二是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工作:通过我局对外网站,公开了南开区药品经营企业(零售)GSP认证情况,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网络销售备案情况等行政许可信息,通过市市场监管委对外网站对接食品经营许可系统,实现了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公众可查询。三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公示工作:通过我局对外网站,公开了本年度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检查结果,实现检查全过程留痕。四是做好行政检查与执法动态信息公示工作:通过我局对外网站,公开了市场监管日常检查与行政执法工作动态、简报信息。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能够按照要求穿着统一执法服装、佩戴齐全执法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实现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此外,我局目前使用的行政执法文书模板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拟定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执法人员能够在进行行政处罚时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下列案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我局对应进行法制审核的案件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从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等方面对案件进行法制审核,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此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处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就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核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听取其给出的客观权威、合法有效、可行管用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行使“9+X”行政职权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

我局依法依职责办理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

(二)行政许可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服务宗旨,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目的,以“建设群众满意窗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深化制度改革,精简审批环节,实现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企业注册时间进一步压缩至0.5天。

(三)行政强制情况

我局行政强制措施均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无因行政强制被复议或被诉讼的情况发生。

(四)行政检查情况

1.食品安全监管:一是推进校园“互联网+智慧监管”建设,完成了“机器换人”的监管方式革新。二是推进餐饮服务质量“红黑榜”公示,形成了“曝光-整改-达标-公示”的信息闭环。三是推进“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邀请了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共同对奥城商业广场阿依来餐厅进行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增强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四是推进专项检查向纵深开展,在专项检查开展中结合实际、重点突出,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餐饮业乱象大扫除专项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形成条块结合、联合打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局面。

2.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在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方面,累计开展行政专项检查14项,完成药品抽验125批次、化妆品抽验40批次,未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在医疗器械监管方面,累计开展行政专项检查10项,完成国家医疗器械抽验1批次,未收到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我局根据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监督检查计划,以涉及民生的电梯、游乐设施、供热锅炉等设备和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水平,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4.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我局坚持“查、治、管、扶、建”多管齐下的方式,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动态监督管理体系的新思路、新模式、新举措。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与社会关注热点,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开展了对检验机构、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儿童和学生用品、塑料制品、消防产品、危化品等专项整治的行政执法检查。

5.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一是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抽查机制、“一单两库”建设,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二是牵头组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借助信息化平台开展机抽查,及时有效将结果归集至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三是开展涉外中小微企业专项清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我区涉外中小微企业开展专项清查。

6.市场及网络监管:在市场监管方面,一是在中高考期间,加强对辖区内商品交易市场、校园周边经营单位中经营通讯器材商户的检查,严厉打击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易秩序,促进考试公平。二是会同公安、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加强对我区活禽及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问题的执法力度,巩固商品交易市场“三清零”成果。三是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销售企业销售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一致性检查工作,依法对销售经有关部门判定排放不合格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在网络监管方面,一是加强对天津市电子商务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二是根据市场监管委网络平台核查的通知要求,迅速对辖区两家网络平台进行实地核查工作。

7.商品价格监管: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市场监管委相关负责同志地带领下赴辽宁开展行政审批中介、行业协会商会和交通物流领域交叉检查工作。二是创新执法方式,在园区转供电专项治理中,制作了《南开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转供电现场检查实务手册》及《转供电提醒告诫函》,规范和指导基层执法人员开展价格监管、检查工作。三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治理涉企收费检查、园区转供电不合理加价检查等专项治理工作。  

8.广告商标专利监管:一是净化广告市场环境,确保广告导向正确,组织开展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建党100周年等特殊标志保护”、“打击恶意抢注商标”、“商标代理机构检查”等专项行动。三是加强行政指导,组织约谈培训,开展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提高认识、加强自律,压实责任、规范行为,实现高质量发展。

9.计量标准化监管:一是开展眼镜制配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计量专项检查工作。二是开展加油站“双随机、一公开”计量专项检查工作。三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对辖区内封闭集贸市场的电子计价秤开展了全覆盖检定。

10.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一是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新业态经济领域、医疗美容服务领域、教育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及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二是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配合区处非办、金融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三是深入社区、部门联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五)行政奖励情况

我局秉持“依法奖励、实事求是”的原则,为参与违法线索举报同时符合发放条件的群众发放项现金奖,为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拓展新思路、打开新局面。

(六)行政复议应诉情况

我局进一步优化办理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流程,规范审理及应诉流程,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限,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七)投诉举报处置情况

我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方联动协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格局,共筑和谐南开。一是发挥行政约谈、法治宣传的积极作用,督促企业强化自律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合法维权。二是做好商务局转办工单、区网格中心便民热线工单、投诉举报平台工单处置工作。三是优化维权机制,深化消费维权部门协作与社会共治,起草了《南开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南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健全以以区消费者协会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机制。

(八)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情况

我局依据《天津市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工作操作规程》,在“受理条件”、“核实反映人身份”、“调查冒用情况”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规范执法,扎实做好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工作,既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我局行政行为的权威及公信力。

我局无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职权。

沐思想之光,循法治之道,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自觉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为21世纪法治中国建设谱写新的壮丽篇章,创造新的瞩目辉煌。

                               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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