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民革南开区委员会
承办单位:南开区教育局
提案内容: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培养新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多年来,在普法主管机关和教育部门的组织、指导下,通过社会、学校、家庭多方面努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有了明显增强。同时也清醒地看到,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仍然呈上升势头,这说明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整体水平还不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效果还不够明显,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水平,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简要原因分析
1、校法制教育还存在不足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偏差。部分学校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对当前抓好青少年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的认识不足,认为法制教育关系不大,抓得不够紧;二是教育资源受到限制。由于受客观条件所限,学校法制教育还没有统一、正式、规范的教材,法制课程也没有从《德育》、《思想政治》等课中独立出来。同时,缺少法学专业教师。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其他任课教师兼任,或由班主任兼任,这些教师有许多没有接受专门的法律知识学习,法律知识未经系统化、理论化加工,在教学方法和内容上显得枯燥,教学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
2、教育方式有待改进
由于对当前青少年思想动态分析不够,把握不准,教育方法单一、形式单调枯燥,针对性不强,缺乏亲和力和吸引力,采用“填鸭式”生硬灌输,青少年难于接受,教育效果打了折扣。近几年来,中小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大多采用请法官、律师或警察上法制课的形式,内容上多围绕“预防犯罪”这个中心开展刑事法律知识教育,片面追求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错误地认为只要能确保青少年不违法犯罪,法制教育就成功了,没有站在培养合格接班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认识和看待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忽视了青少年法制观念的增强和法律素质的提高。
3、家庭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教师”。然而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一些家长白天忙于工作,对孩子的教育停留在口头上,对孩子的“关心”更多的是物质上的给予,考试结果的关注,对孩子平时的学习、生活关心少,与孩子交心谈心交流少,不注重孩子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良好品性的养成,视孩子的法制教育为可有可无之事;一些家长本身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甚至是法盲,又不注重学习法律知识,无从教育孩子;少数家长法制观念淡薄,对孩子过于溺爱,鼓励、纵容孩子养成争强好胜等不良习惯,不仅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孩子思想上、行为上的不良倾向,反而促成了孩子不良行为习惯的养成。
二、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的几点建议
1、注重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组织广大教职工集中学习《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治校、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增强依法施教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各中小学校充分发挥网络、板报、音乐、微电影、文艺演出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对学生进行广泛、立体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及法制宣传日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3、完善校园普法“七个一工程”体系建设
“七个一工程”体系即:聘请一个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办好一张校园法制板报,建设一处永久性法制宣传栏,每季度以班级为单位开一次法制主题班会,每学年举办一次中小学生参加的法律知识竞赛,每学年撰写一篇法制征文。通过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广大青少年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了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提高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加强合作,注重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邀请当地政法工作者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另一方面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召开家长座谈会、开展教育专业法讲座等活动对我市广大学生家长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5、立足课堂,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性
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必修课内容,在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的同时,还注重做到法制教育与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弘扬美德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提高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
承办单位答复意见:
民革南开区委员会:
非常感谢贵组织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关注,下面就您提出《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提案做如下答复:
1、您提出的“校法治教育还存在不足”的问题,在思想认识上确实有部分学校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但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党中央提出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教育部又下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等相关重要文件,使我们每一名教育工作者深感育人之责任,为此,区教育局也出台了相应文件,召开了学校德育工作会议,“十三五”又将以周恩来为人生楷模的的教育作为南开教育的品牌,形成了全面、全程、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关于您提出的“教育资源受到限制”的问题,现在我们采取的方法是,一是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即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中学《思想政治》,它是根据不同学段特点,有选择地将法治教育纳入教材中,另外该教材也是依法制定的教学大纲要求所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按照大纲教学是依法治教的具体体现。二是,我区从2013年开始自主研发了中小学法治课电子教材,加强教研,克服专业教师师资不足的问题,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每学期末学校会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考核,确保法治课程的落实。您提到的关于“专业教师”问题,目前全国教育系统均没有该专项的人员编制,我们也诚恳地希望贵组织积极呼吁,但目前承担法治教育的教师,尽管不是法律专业,但每年都会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和教研活动,教育局以及学校也组织集体备课、课程观摩、教学研讨等活动,以此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2、“教育方式有待改进问题”,确实是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它受到教师教育思想、教育能力和教育行为的影响,需要不断的提高认识,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改进教学方法,但是“预防犯罪”是教育很重要的作用,我们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就是让学生做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也是普法的目的所在,更是学生法律素质在法治行为上的重要体现,不能忽视。
3、关于“家庭法治教育流于形式”问题,我们也深有同感,也通过家长学校、大手拉小手等形式对家长进行法治宣传,但是学校的力量很难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也希望贵组织积极呼吁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加大法治社会建设的步伐,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为孩子创造法治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
您提案中的建议非常有价值,值得我们去思考和改进,下面将近年来我们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希望您能够更多的了解学校法治教育的开展情况。
南开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基本思路是:以课堂为主渠道,强化法律意识,以实践活动为依托,强化法治能力。我们除了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相关课程外,积极开发地方和校本法治教材,同时,研究开发了电子法治教材,形成了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相结合,网络课程为补充的中小学法治课程框架,与此同时,我们与市禁毒委和区司法局联合在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立禁毒教育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年接待量达到两万人次,基地设有模拟法庭、教育展厅、图书影像室、普法讲堂等,还在法院、检察院、少管所、长虹公园的法治文化园等地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聘请相关人员以案释法。定期开展“天平杯”法治小品大赛、微电影大赛、课程大赛、知识竞赛、公益广告设计大赛、征文比赛等专题实践活动。还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日、禁毒日、宪法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我们为全区每所中小学配备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每月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社区法治大讲堂利用假期开办普法讲座,举办法治夏令营,从课程开发到基地建设,从师资培训到社会资源的整合,从教育活动的开展到学校内部的管理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我们的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交流。
今后我们还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努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