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时期,校园暴力的案件频出不穷,且呈上升趋势,因此,青少年法制教育尤为重要。为此建议:学校方面:一是学校要定期开设青少年法律课堂,联系法官、律师、少年犯管教所的监狱干警或者自愿现身说法的青少年罪犯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二是有条件的学校要对有问题的学生进行及时心理辅导,及时疏导引导纠正偏激的行为。三是学校要经常开设家长课堂,对家长宣教的同时通过与家长的经常沟通,更深一步了解学生的心理活动。社区方面:社区要在寒暑假定期举办对社区青少年积极有益的活动。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及时清理学校周边的网吧,涉黄书店等场所,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司法机关:司法机关要在预防校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起到警示作用。5、政府机关:政府要发挥全面管理、综合协调的作用,在国家层面保障预防措施的有效施行。
综上,发挥五位一体的管控作用预防校园暴力,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常态化格局,齐抓共管,多管齐下,净化校园环境。
办理意见:
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校园法制教育,预防校园暴力”的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责成我办牵头公安南开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研究分析、协调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保障。一是协调区法建办、区教育局等部门,严格按照南开区“七五”普法的总体部署,积极落实中小学法制知识课时、教材、师资、经费等具体要求,不断坚持和创新“法治课堂”等青少年普法教育模式,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常态化。二是协调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定期组织法官、检察官深入校园开展法制巡回宣讲活动,强化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及家长的法律知识培训,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平台建设。三是协调区司法局积极推广聘请司法所所长、优秀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担任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经验做法,为校园法制建设和青少年法律权益维护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协调区检察院未检科、公安社区警务室、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联系各街道综治部门深入各基层社区,广泛开展假期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搭建“知心南检、平安南开、南法小螺号”等普法公众平台和定期发放贴近青少年成长的法制宣传常识手册、系列漫画等形式,使青少年及家长了解更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青少年自身维权和防范意识。五是协调区教育局校园办、公安南开分局,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加大摄像头等技防设施的投入,提高民警对校园周边巡查频次,严防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同时,针对校园周边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黑网吧、涉黄书店(摊点)等顽疾毒瘤,将协调公安和文化执法部门采取联动执法的方式进行严厉打击、根治铲除,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
二、加强特殊青少年群体心理关爱和法律帮教。一是协调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特别是对存在心理困惑的青少年人,与老师、家长一道共同对其进行法律帮教、心理帮教等工作。二是协调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司法局社矫科、公安南开分局预审支队、区检察院未检科就青少年相关问题召开联席会议。积极分析研判青少年预防犯罪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协调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继续加强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建设,特别是针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定监护人不能或无力对其监管的未成年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或被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进行适当安置、教育和监督管理。 (承办部门:南开区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