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09月26日 星期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南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时间:2024-05-20 17:25:00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

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55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汇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以更好服务经营主体为导向,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各类经营主体竞相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行政审批集成便利行动

  1.提升准入退出规范化水平。深化经营范围标准化登记改革,试点开展经营范围一般事项自主公示。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移动端查询档案。推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推行“代位注销”制度,优化企业注销签署流程,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

  2.提升公共服务集成化能力。探索建立市政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机制,逐步实现联合踏勘、联合施工。试点推广重大项目接电“四同步”服务模式,大幅压减接电时间。优化供水接入,具备施工条件后6个自然日内完成供水接入工程施工。实施土地利用和土壤调查联合会审机制,出台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政策,将“土地码”应用扩展至住宅、商业等类型建设项目,推动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多验合一”。依托征纳互动服务,实现京津冀税务事项跨省通办。

  3.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效能。优化“天津市网上公安局”平台,全面推行“电子居住证”。强化政务服务数据赋能,推动个人、企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常用证照免提交、免填写。提升招标投标系统和政府采购系统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和认证平台。打造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企业营商环境专线,推动实现回应“一个诉求”带动解决“一类问题”。

  4.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程度。拓展“京津冀协同服务专区”特色功能,为企业提供异地货物通关和物流状态信息查询服务。推广“内外贸同船运输”业务模式,提升物流便利性。支持注册在综合保税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口的飞机、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在境内区外开展保税展示,无需实际进出区。推广应用“全国海关液化天然气先征后返系统”,实现企业返税申请等业务线上办理。开展海运口岸查验改革试点,优化天津口岸查验作业模式。

  (二)实施监管服务创新赋能行动

  5.营造创新发展环境。高标准建设天开高教科创园,为园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发展要素政策扶持。聚焦化学化工、合成生物、膜材料等优势领域全力申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实施知识产权“十百千万”工程,指导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建设天津高端医疗器械创新研究院,申报国家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和国家保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6.营造绿色发展环境。加强绿色电力服务保障,促进绿色电力交易便利化,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推行融资租赁资产数字化管理和绿色化应用,探索建立网络货运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和绿色平台、绿色运力评价指标及方法。支持中新天津生态城在绿色低碳领域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成果转化、产品应用、审批事项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升级版建设。精细化管控各类施工工地,提升工地环境管理水平。

  7.营造友好发展环境。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程序和土地出让支持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项目产权登记难题,积极探索住宅项目多样性空间利用。鼓励土地存量资源复合利用,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科学优化地价补缴标准,明确闲置楼宇调整使用功能工作程序。开展企业“信用培优”计划,打造“一口受理、协同修复”工作机制2.0版,推进“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提质扩面。

  8.营造包容发展环境。深入落实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压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推动实现“无形监管、有形服务”。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依法制定应急管理领域免于行政处罚清单。进一步规范实施消防行政处罚,依法明确不予行政处罚情形。试点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开展涉企现场检查事项专项清理,制定执法工作指引。建立食品抽检核查处置技术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技术帮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试点开展可视化“纪检+监管+企评”数字管理,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

  (三)实施投资促进能力提升行动

  9.提高服务企业满意度。编制市、区生产力地图和产业要素矩阵手册,厘清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为各类企业投资天津提供科学指引。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实现“以系统赋额为主,人工调整为辅”的智能发票额度管理。试点推行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搭设数据服务链条,为企业提供精细化服务指引。鼓励创建国家级、市级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试点,构建重点突出、结构科学的营商环境标准体系。

  10.提高城市投资活跃度。优化整合全市招商资源,实施促进跨区合作项目利益共享的“握手计划”。打造和认定一批主题特色楼宇,支持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入驻。筹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上申报、审核。开展“投资天津”重点投资促进活动,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机制,发挥重点外资项目专班作用,推动解决企业困难。

  11.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度。上线发布“津惠通”2.0版,提高银企对接精准度。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创设“知识产权贷”、“积分贷”、“人才贷”等信用贷产品。推动金融机构主承销商积极创设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鼓励担保机构不断降低担保费率。探索创新预授信服务模式。鼓励企业利用债券创新品种进行融资。推动制定执行绿色金融标准,支持在绿色产业领域具有专业优势的融资租赁公司加快发展。持续完善移动支付服务,优化消费环境。

  12.提高政策服务精准度。健全完善中小企业“1+16”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政策直享、服务直达、诉求直办的服务模式。有序开展新消费品牌、医疗大健康等产业服务主题论坛,为创新型企业、供应链企业等搭建政策信息、市场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定期调度,加强部门、区域协同,推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13.提高自贸试验区开放度。编制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行动方案,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制定自贸试验区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研究提出数据跨境负面清单。探索建立“供应链居间”模式,支持天津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发挥更大效能,试点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LNG)加注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企业相互之间以“三特定”原则对有关争议进行仲裁,为经营主体提供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新途径。

  14.提高服务业聚合度。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重点围绕健康医疗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争取国家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园区建设,遴选12个条件成熟的示范园区,纳入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基地,进一步释放自贸试验区政策与综合试点政策叠加效应。

  (四)实施“海河英才”安居乐业行动

  15.高层次扩大人才引进。实施引进领军人才项目,支持重点产业引进在原始创新或自主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科技领军人才。实施引进青年人才项目,加快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生、博士后来津创新创业。实施引进高技能人才项目,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一批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组织“天下英才·津门为开”轻骑兵招才引智活动,开展招聘对接会,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津创业。

  16.高水平实施人才培育。实施卓越制造人才培养项目,创新博士后设站方式,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体系,选树一批“海河工匠”。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大自贸试验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范围。高水平建设“天开海归小镇”,支持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发展。落实“海河英才”卡制度,优化配套服务措施。扩大市级人才公寓规模,满足引进人才安居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各类园区和企业建设宿舍型保障租赁住房。

  17.多样化提供就业服务。完善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和产业就业协同联动体系。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就业服务活动,培育“直播带岗”线上就业服务品牌。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政策,健全规模裁员报告制度,提高监测预警精准度。

  (五)实施法治建设支撑保障行动

  18.多角度提升法治效能。着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持续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加强人民调解业务指导,因地制宜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探索建立“调立裁审执”全链条、一体化金融纠纷化解模式,实现金融纠纷快速化解。推进版权纠纷诉源治理,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公安机关签订《知识产权保护警协合作备忘录》,深化警企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合作。

  19.全方位保护守法经营。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行为。深入推进手机卡、银行卡“断卡”行动,组织反诈宣传进企业,着力提升企业防骗识骗能力。深化“律企同行·法护营商”专项活动,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试点推行新注册经营主体合规引导告知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持续完善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

  20.深层次推进诉讼服务。开展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实现诉讼材料收转、诉讼事项申请、文书送达和领取等主要诉讼事项异地办理。强化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共享法庭、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融资租赁法庭等专业特色审判庭建设,精准服务保障企业司法需求。探索机动车“一体化、一站式”处置模式,设立法拍车辆专用仓(专区),集约办理相关处置手续。推进交叉执行常态化工作,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办理质效。建立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机制,有效降低财产保全对被保全企业流动资金的占用。

  (六)实施魅力城市近悦远来行动

  21.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加地铁运营里程,加快建设一批路桥项目,推进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创新示范应用。探索“客货邮”一体化发展新模式。逐步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全域开放。加快城市更新,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化海河沿线景观照明。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便民服务。积极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促进中医医疗资源下沉基层。

  22.提升城市动力活力。高标准举办天津马拉松赛,承办中国棒球联赛(总决赛)等高水平赛事,积极申办世界斯诺克国际锦标赛等国际体育赛事。用好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体育产业项目发展。发放数字体育惠民卡补贴名额5万个,鼓励更多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建设天津市体育信息综合平台,制作户外运动导览地图,展示全市优质户外运动资源。

  23.提升城市美感观感。打造“文旅+商贸”新场景、新业态,深化“引客入津”,增加邮轮航次,持续提升城市热度和吸引力。围绕重要节假日推出文旅景区主题活动、文艺演出、文博展览,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文旅品牌。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非遗老字号资源。高水平办好天津音乐节、海河戏剧节等演出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出“‘桥’见海河,邂逅浪漫”——桥边音乐汇系列活动,打造海河沿线精品文化景观聚集地。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建设“绿色分拣中心”平台,提升城市综合环境治理服务能力。

  三、保障措施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及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明确实施路径。各牵头单位要做好整体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对接,切实履行职责。市政务服务办要加强跟踪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落实进度;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开展措施落实情况和经营主体满意度调研,了解掌握实施效果,及时收集工作中的亮点做法,积极推广复制,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附件: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


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一)实施行政审批集成便利行动

深化经营范围标准化登记改革。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经营范围标准化登记,许可类经营范围在取得行政许可后开展经营活动,一般事项可自主经营。试点开展存续经营主体经营范围与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管理系统对接,完成标准化用语批量转化。

市市场监管委


2

试点开展经营范围一般事项自主公示。除许可经营事项和备案类经营事项外,申请人对一般经营事项经股东会决议及章程记载,可自主选择至少一个经营事项进行登记,非登记的一般事项可以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自主公示的经营事项不再作为营业执照的记载事项,变更时无需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申请人对自主公示的经营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市市场监管委


3

推行惠企经营政策专项服务。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梳理国家及本市相关政策,依托电子营业执照,提供企业专享政策推送服务,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参考依据。

市市场监管委


4

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应用。以电子营业执照为企业身份信任源点,关联企业许可证、信用报告等更多事项,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实行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版营业执照二码合一,将静态二维码统一加载在企业纸质版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上,支持社会公众和有关机构使用客户端扫码,查看经营主体电子营业执照和各类电子许可证照照面信息、登记(备案)信息、“一照多址”信息、信用报告信息等。

市市场监管委

市发展改革委

5

(一)实施行政审批集成便利行动

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关联档案查询。通过对接登记档案信息系统,依托电子营业执照经营主体身份认证功能,智能完成登记档案与经营主体身份自动匹配关联,经营主体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移动端随时一键查询登记档案,并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移动端展示、自主下载、打印登记电子档案等功能。

市市场监管委


6

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应用,推动更多部门和行业以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身份认证标志。在市场监管领域企业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等事项中,逐步探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应用,企业在办理相关事项时,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身份认证的,可使用电子印章加签完成文件签署和材料提交。

市市场监管委

市药监局

7

推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电子许可证,提升企业办事体验。

市通信管理局


8

推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将更多涉及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高频事项纳入专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

市政务服务办、

市数据发展中心

市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9

推进高效办成“会展一件事”。依托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会展服务”专区,集中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办展涉及的高频审批事项,方便企业一次性办理,提升办理审批便利度。

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办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10

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

市城市管理委


11

建立环评上门服务机制,将评审会开进企业,由服务人员上门协助企业解决环评编制问题。

西青区人民政府


12

(一)实施行政审批集成便利行动

推行“代位注销”制度。因自然人死亡、经营主体已经注销或被撤销,导致其出资的经营主体或分支机构无法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出资人或主管单位的继受主体或者投资主体代为办理。符合办理“代位注销”条件的企业,在注销决议上说明相关情况,即可申请“代位注销”。

市市场监管委


13

优化企业注销签署流程。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注销申请书的,因法定代表人宣告失踪、死亡或不配合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人凭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有关文件,同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新法定代表人签署注销登记相关申请材料。

市市场监管委


14

推行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功能,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优化税务、社会保险登记、银行账户、企业印章、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等事项注销办理流程,由“串联”改为“并联”,实现企业注销登记与相关事项注销同步办理。

市市场监管委

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天津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15

探索建立市政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机制,建设工程协同服务平台,推动相关单位在线沟通、信息共享、施工协同,逐步实现联合踏勘、联合施工。

市政务服务办、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通信管理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中国广电天津网络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16

(一)实施行政审批集成便利行动

试点推广重大项目接电“四同步”服务模式。强化政企协同,共享规划调整、招商计划、土地整理等信息,适度超前开展各电压等级电网布局,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全新高品质接电服务,大幅压减接电时间,实现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17

引导工商业用户错峰用电,加强峰谷时段电价政策宣传,协助企业制定适宜的生产计划,降低用电成本;定期监测工商业用户力调电费情况,及时提醒力调电费高用户开展无功补偿治理;加强第三监管周期后用户基本电费监测,指导用户结合自身负荷水平合理选择一部制或两部制电价以及基本电费计费方式。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18

持续优化供水接入办理流程,具备施工条件后,供水接入服务单位原则上6个自然日内完成供水接入工程施工。

市水务局

各区人民政府

19

指导供水企业梳理并定期公布供水中断有关指标。

市水务局

各区人民政府

20

依托乐企平台,实现天津能源集团所属燃气企业用户线上获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满足基层站点开具数电发票需求,提升用户发票获取便利度,缩减用户开具发票等候期。

能源集团

市税务局、市城市管理委

21

实施土地利用和土壤调查联合会审机制,组织分级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

各区人民政府

22

出台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政策。推动海域管理模式从平面二维向立体三维模式转变,实现海域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探索实施围填海历史遗留区域“海+地”统筹出让模式,简化流程,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

市规划资源局


23

持续深化拓展“土地码”应用。将“土地码”应用扩展至住宅、商业等类型建设项目,一码打通规划用地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减少办证材料,压缩办件时间。深化“码上看地”、“码上查询”等便民利企场景应用,增设土地出让公告、供地计划、用地清单等内容,推进招商引资与规划用地相互衔接。

市规划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办

24

(一)实施行政审批集成便利行动

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改革。推动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多验合一”,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填写一张表格、报送一份材料,开展一次现场踏勘,即可办理项目规划土地验收,变“串联分验”为“并联统验”,进一步压缩工作时限。

市规划资源局


25

依托征纳互动服务三方互动、同屏共享、依职分办、电子资料传递等功能优势,建立完善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在不增加权限、不新增岗位、不改变执法主体的情况下,实现京津冀税务事项跨省通办。

市税务局


26

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完善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标准,加强基层税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市税务局


27

梳理并公布城市更新项目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流程。结合实际优化既有建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管网更新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对无需办理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细化项目类型和具体条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资源局

28

加强对建筑业企业服务力度,支持企业拓展资质种类、晋升高等级资质,对有意愿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或者需要其他专业部门审批资质的企业,积极提供政策、技术、业绩核查等服务,助力企业获取高等级资质,提高市场竞争力。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9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智能引导申报、电子证照应用、要件结果共享复用、运行数据实时质检等功能,为企业便利化申报、项目全流程联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支撑。

市政务服务办、市数据发展中心

市有关单位

30

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清单,提升环评审批效率。

市生态环境局

各区人民政府

31

(一)实施行政审批集成便利行动

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数字化报建,提升数据共享应用水平。加强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理过程中的归集共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结果电子化。逐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数字化申报,通过数据共享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审批结果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推进无纸化报建。

市政务服务办、市数据发展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有关单位

32

优化“天津市网上公安局”平台,通过数据共享、数据核验、电子证照等方式,高频办理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免证办”。

市公安局


33

全面推行“电子居住证”,最大限度方便外来流动人口在津工作生活。

市公安局


34

推动《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居留许可》和外国人社保等事项集成办理,扩大“外国人来华一件事”覆盖范围。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35

强化政务服务数据赋能。推动市级政务服务相关业务系统数据“应汇尽汇”,支持各区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汇聚基层政务服务数据。搭建高频政务服务场景数据模型,提高政务服务数据汇聚治理和分析挖掘能力。

市政务服务办


36

推动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等个人常用证照和电子营业执照等企业常用证照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免提交、免填写。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政务服务领域高频事项中广泛应用。

市政务服务办

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

37

优化建筑业企业跨省变更审批。研究制定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迁入审批相关政策,促进优质建筑业企业落户天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38

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提醒服务功能,探索解密失败、投标文件损坏等影响供应商成功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补救措施。推进政府采购专家智能签到,提升对评审专家的现场服务水平。

市政务服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9

(一)实施行政审批集成便利行动

整合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的经营主体信息,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和认证平台,并为土地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林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预留数据对接接口,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一次注册、一套证书、全网通办。

市政务服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

建立京津冀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协同机制,开发“京津冀协同发展”专区,实现交易数据信息同步展示,为经营主体跨区域参与交易活动提供便利。

市政务服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

梳理公共资源交易现行有效政策和便利化举措,汇总形成京津冀三地交易政策清单,开通“京津冀公共资源交易政策一点通”专链,为经营主体提供便利化政策咨询服务。

市政务服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

打造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企业营商环境专线,推进语音客服、智能派单、智能回访功能升级,建设快速响应智能化平台。探索推出“专家+管家”企业服务模式,全天候提供“门诊式”政策解答和办事指引。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快速联动反应机制,梳理企业提出的各类问题和诉求,推动实现回应“一个诉求”带动解决“一类问题”。

市政务服务办

市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3

推动京津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协同应用。拓展“京津冀协同服务专区”特色功能,为企业提供异地货物通关和物流状态信息查询服务,促进京津冀“单一窗口”协同发展走深走实。

市商务局


44

深化拓展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广“内外贸同船运输”业务模式,提升物流便利性。

市商务局

天津海关、天津港集团

45

支持注册在综合保税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口的飞机、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在境内区外开展保税展示,无需实际进出区。

天津海关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46

(一)实施行政审批集成便利行动

推广应用“全国海关液化天然气先征后返系统”,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实现企业返税申请等业务线上办理。

天津海关


47

开展海运口岸查验改革试点,优化天津口岸查验作业模式。

天津海关


48

开展天津海关2024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

天津海关


49

推行港口边检业务“速审直推”工作机制。将国际航行船舶入出境查验手续、边检行政许可审批进程、到期提醒等业务办理情况,第一时间自动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小程序消息等方式,直接推送至管理服务对象,搭建边检机关与管理服务对象之间点对点信息直推渠道。

天津边检总站

天津港集团

50

建设天津市航运服务中心,打造服务交流展示平台,搭建对外展示窗口,为航运经营主体提供便利服务,扩大天津港产城融合发展影响力。

河北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运输委、

市港航局

51

(二)实施监管服务创新赋能行动

创新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机制,优化“多点”布局,逐步面向点状闲置楼宇和特色专业园区扩容。制定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政策措施2.0升级版,在企业入驻、成果转化、融资服务、应用场景开发等重点环节,建立服务园区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全发展要素政策支持体系。优化园区科创服务生态,上线运行智慧园区服务平台,提升管理、运营、招商水平,打造一流科创环境,更好服务企业发展。

市科技局


52

聚焦化学化工、合成生物、膜材料等优势领域,强化组织申报,全力申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力争全国重点实验室数量实现新突破;加强政策保障,以科研项目为引导,建好用好全国重点实验室;完善海河实验室运行机制,搭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动态管理,建立“优化评估”机制,提升市级重点实验室质量。

市科技局


53

推动本市高校院所等相关单位深入实施科技成果所有权赋权改革和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持续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提升各类技术转移机构服务能力。

市科技局

市教委

54

(二)实施监管服务创新赋能行动

实施知识产权“十百千万”工程,指导十家左右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助力创新主体取得核心技术突破;开展专利创造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开展专利布局,培育百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服务力度,培训千家市场创新主体,推动知识产权政策和服务惠及万家企业。

市知识产权局


55

开展天津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细化制定工作举措,促进专利资源高效配置,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能,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产业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市知识产权局

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等部门

56

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试点要求,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

市知识产权局

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版权局

57

建设天津高端医疗器械创新研究院,构建从研发、孵化、转化到大规模产业化生产及市场营销的完整链条,打造良好的医疗器械创新生态和产业生态。

市药监局

市有关单位,东丽区人民政府

58

申报国家药监局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为药品重大变更申报前提供前置指导、核查、检验和立卷服务,大幅缩短需要核查检验补充申请技术审评用时,支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市场监管委、市药监局

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59

支持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申报国家保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本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成品检验提供专业权威的检验检测服务。

市市场监管委


60

(二)实施监管服务创新赋能行动

传承创新中医药产业,加快新药孵育转化,推动医疗器械产业成龙配套、成链成群,提升药品智慧监管能力,进一步规范引导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持续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药监局


61

深入实施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

市药监局


62

推进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

市药监局

市有关单位

63

加强绿色电力服务保障,打造“绿色专享”服务品牌,促进绿色电力交易便利化,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天津市

电力公司、天津电力交易中心


64

推动融资租赁产业升级,加强租赁资产数字化管理和绿色化应用,做好跨境租赁全生命周期服务。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65

提升网络货运核心竞争力,持续推进油品合规抵扣,降低网络货运企业税负。开展数据产业化运用,探索建立网络货运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和绿色平台、绿色运力的评价指标及方法,引导公路货运数字化、绿色低碳化转型。探索开展“网络货运+租赁”、“网络货运+保理”业务,延伸产业链条。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66

支持中新天津生态城在绿色低碳领域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成果转化、产品应用、审批事项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推进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升级版建设。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部门

67

(二)实施监管服务创新赋能行动

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为重点,聚焦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链,指导帮扶企业对标绩效AB级和引领性标准开展绿色升级,实现产业水平提升和环境改善双赢。

市生态环境局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68

精细化管控各类施工工地,提升工地环境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控尘措施,将使用新能源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等符合条件的施工项目纳入保障范围,在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可连续施工。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69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打造公开透明、自主选择、动态管理的电子卖场绿色建材馆。开展绿色建材供应商和绿色建材产品入围征集工作,全面展示绿色建材供应商、绿色建材产品信息,实现绿色建材线上交易。

市政务服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0

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阶段,并行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预研究工作。

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71

优化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程序。对于用地选址已确定、用地范围稳定的建设项目,区级政府可提前开展土地征收前期程序,及时组织申报土地征收,压缩用地组卷报批周期。项目用地涉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区级政府可以同步开展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和土地征收前期工作。

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72

优化土地出让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居住项目,可在1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50%,降低企业资金压力,加速企业资金流转。

市规划资源局


73

(二)实施监管服务创新赋能行动

解决历史遗留项目产权登记难题。对于在第二次、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均认定为建设用地,但现状未取得合法用地或合法建设手续的历史遗留项目(商品住宅除外),在符合规划且满足房屋质量安全、建筑规范、消防规范前提下,经区级政府评估认定可予以保留的,可按建设用地实施处罚后,完善用地手续并办理登记。支持符合条件的存量建设项目进行内部分割登记。

市规划资源局


74

积极探索住宅项目多样性空间利用。创新研究住宅挑空空间、住宅坡屋顶空间、住宅地下室空间、住宅室外专有庭院、住宅停车、住宅底层多样化利用,鼓励住宅设置阳台并规范设备平台设置,推动房地产市场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生活需求。

市规划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75

鼓励土地存量资源复合利用。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提出具体操作流程,按市场需求配置规划性质,提高存量资源与市场需求匹配度。

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76

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在集体建设用地之间、国有建设用地之间、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之间合理置换。

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77

科学优化地价补缴标准。进一步降低土地要素取得成本,对涉及土地用途变更的,可按照新土地使用条件市场评估价与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市场评估差价的70%补缴土地价款。

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78

明确闲置楼宇调整使用功能工作程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楼宇资源,为城市发展增添新动能。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79

(二)实施监管服务创新赋能行动

开展企业“信用培优”计划,综合运用各类信用工具,探索开展信用培优示范企业认定,鼓励企业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配备信用管理师,建立信用管理制度,采取宣传展示、“无事不扰”、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企业信用同盟等信用激励措施,增强企业成就感与获得感。

市市场监管委

市发展改革委

80

打造“一口受理、协同修复”工作机制2.0版,高效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实现信用修复“全能办”。制定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实现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协同修复。

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


81

推进“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提质扩面,拓展报告覆盖领域,提升“信用天津”网站相关功能。

市发展改革委


82

深入落实部门联合抽查,严控计划外抽查,扩大联合抽查的覆盖领域。探索推动在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人力社保、质量监管等重点领域,建立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压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2024年检查事项数量较2023年实现压减20%以上。强化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寓服务于监管,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规范,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推动实现“无形监管、有形服务”。

市市场监管委

市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83

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和《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依法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免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自我纠错、规范经营。

市市场监管委


84

出台应急管理领域免予行政处罚清单,明确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适用情形。

市应急管理局


85

进一步规范实施消防行政处罚,依法明确不予行政处罚情形。

市消防救援总队


86

(二)实施监管服务创新赋能行动

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建立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职能和优势,协同开展联合检查和服务保障,提高安全监管质效。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市港航局、天津东疆海关

87

组织开展涉企现场检查事项专项清理,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市司法局

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

88

组织制定执法工作指引,明确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具体情形。

市司法局

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

89

推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食品抽检核查处置技术专家库,指导核查处置部门在食品抽检核查处置工作中,免费为中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在排查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等方面提供技术帮扶服务。

市市场监管委

市有关单位

90

持续推进网络交易全流程链式工作机制,通过事前帮扶指导、事中监管处置和事后规范提升等全链条工作方式,加强与招商部门、企业协同联动,促进网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91

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试点开展可视化“纪检+监管+企评”数字管理,开通企业“好差评”评价端口和纪检监察部门督查端口。企业对监管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结果确认,对检查人员进行无感式匿名评分,对违纪违法事项进行投诉举报;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后台实时掌握了解辖区内各类执法监管情况,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督促监管部门依法行政。

河东区人民政府


92

开展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从严开展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代理机构检查工作,着重发现和纠正扰乱公平竞争、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财政局

各区人民政府

93

(二)实施监管服务创新赋能行动

探索建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从源头防止出现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市交通运输委


94

在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应用非现场监管手段推动企业自查试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引导企业开展自查,卫生监督部门通过线上查看信息和企业自查结果开展线上监督检查,进行风险预警提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现场监督核查工作,提升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意识。

市卫生健康委


95

建立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规划资源等执法领域“‘体检式’监管+‘诊疗式’执法”机制,变“末端处罚”为“前端服务”,实现普法在前、提醒在前、检查在前、交底在前,促进服务更优质、执法更高效。

津南区人民政府


96

发挥消防安全责任平台作用,强化“互联网+消防”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整改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检查,实现非现场监管。

北辰区人民政府


97

(三)实施投资促进能力提升行动

编制市、区生产力地图,全面梳理全市产业和存量资源现状,确定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指导各区产业错位发展,着重分析缺失和薄弱产业环节,作为存量盘活招商主攻方向,做好科创与产创、存量与增量、产业与空间、现状与规划、实力与活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筹,以产业发展、盘活存量为导向,促进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

市规划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级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98

编制产业要素矩阵手册,厘清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为各类型企业投资天津提供科学指引。

市投资促进局

市有关单位

99

推动政府“定链”向市场“成链”转变,充分发挥产业联盟、商会、行业协会、企业家联盟、校友会在建链强链中的融合作用,强化上下游供需合作、产业协作、创新协同。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委、市投资促进局

100

(三)实施投资促进能力提升行动

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行为,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并动态调整,实现“以系统赋额为主,人工调整为辅”的智能发票额度管理。

市税务局


101

试点推行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搭设涵盖招商、签约、准入、审批、建设、监督、验收、登记、投产、退出10个环节的全生命周期审批监管数据链条,编制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工作规范和标准化办事指南,实现涉企全生命周期事项集成化、场景化应用,为企业办事提供精准化、套餐式、全方位服务。

静海区人民政府

市政务服务办

102

争创国家级、市级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试点,构建重点突出、结构科学的营商环境标准体系,提炼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河西区人民政府

市市场监管委

103

优化整合全市服务业资源,实施服务业跨区合作项目利益共享的“握手计划”,提升各区协同服务企业能力,努力吸引企业,真正留住企业。

市投资促进局

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104

打造和认定一批主题特色楼宇,并在企业入驻、提升改造等多个方面研究制定扶持政策。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105

筹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管理系统,力争打通项目管理全过程,逐步实现网上申报、审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6

更大力度吸引外资,打造“投资天津”品牌,依托“投资中国”、市级及滨海新区各开放平台,开展“投资天津”重点投资促进活动,向境外投资者全方位展现天津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投资机遇。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接商协会,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机制和营商环境监督员意见反馈渠道,发挥重点外资项目专班作用,针对性做好服务,及时了解并推动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困难。

市商务局

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办、各区人民政府

107

(三)实施投资促进能力提升行动

建立营商环境问题多方联动核查处理机制,快速解决经营主体难点、堵点。采取“专班+例会+机制”形式,对经营主体诉求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瞄准监督服务重点互通信息,提出工作建议和对策措施。

蓟州区人民政府


108

上线发布“津惠通”2.0版并加大宣传力度,涵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产品”、“涉农企业(组织)和农户贷款产品”、“科技创新企业(主)贷款产品”三大模块,支持企业扫描二维码,按照担保方式、企业成立时间、申请渠道等子项进行组合筛选,提高银企对接精准度,推动实现“去中介化”,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降低综合成本。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109

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进一步应用于信用放款。鼓励银行积极对接“信易贷”等信用信息融资平台,在“银税互动”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运用市场监管、社保、公积金等各类信用信息,创设“知识产权贷”、“积分贷”、“人才贷”等信用贷产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110

推动“科技—产业—金融”新循环试点见行见效,围绕高水平建设天开高教科创园,建立天津本地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企业、产品、投资机构、差异化管理“四张清单”,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111

通过监测通报、窗口指导、监管评价等举措,推动在津银行机构完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从信贷投放、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大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112

优化信贷结构,抓好专精特新、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引导构建“信贷+”综合服务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市科技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天津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113

(三)实施投资促进能力提升行动

积极运用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资金,引导撬动银行机构扩大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推动金融机构主承销商积极创设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为民营企业参与债券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供增信支持;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内部定价机制,让利民营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114

探索创新预授信服务模式,实现“线上测额、贷比三家”的便捷化、精准化融资服务。引导担保机构与银行加强企业数据信息互通,优化审批流程。发挥监管指挥棒作用,鼓励担保机构不断降低担保费率。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115

加强与中国证监会、沪深北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着力解决企业发债注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企业发债融资渠道畅通。加强对债券市场的宣传培训,支持更多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鼓励企业利用债券创新品种进行融资,支持更多经营主体充分用好创新债券功能。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116

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等政策要求,提升识别、监测、防控业务活动中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能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117

推动制定执行绿色金融标准,支持在绿色产业领域具有专业优势的融资租赁公司加快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118

以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为支撑,拓展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范围,以“信”易“贷”,推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提供“一对一”服务,健全“四个及时”工作机制,平台及时响应企业融资需求,银行及时与企业进行需求对接,平台及时向银行反馈信用信息,银行及时向平台反馈服务进展。

市发展改革委


119

(三)实施投资促进能力提升行动

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帮助上市公司学习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要求,探索搭建ESG体系架构,提升ESG报告质量水平;推动上市公司积极披露ESG信息,鼓励未披露ESG报告的上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披露ESG信息,提升ESG意识;鼓励已披露ESG报告的公司针对评级得分不高的指标进行优化改进。

天津证监局


120

各支付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持续完善移动支付服务,充分考虑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需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业务培训宣传。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121

健全完善中小企业“1+16”服务体系,到2025年实现16个区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覆盖,逐步推动形成政策直享、服务直达、诉求直办的服务企业模式;开展服务中小企业政策宣讲、资源对接等系列活动,疏通政策落实堵点,帮助中小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推动各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22

组织开展各类产业服务论坛,有序开展新消费品牌、医疗大健康、融资租赁等主题论坛,为新消费品牌、创新型企业、供应链企业、投资基金等搭建政策信息、市场信息交流平台,增强对国内外高端资源要素的吸引力。

市投资促进局

市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23

通过定期召开重点项目调度会,加强部门、区域协同,整合全市资源,推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市投资促进局

市有关单位

124

全面推动增值化改革,积极构建以宣传展示、招商引资、政务服务、企业服务、培训交流、诉求响应为一体的迎商中心,纵向贯通企业全周期。加大与各商协会组织、各专业机构合作,广泛提供国际贸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人才服务等增值服务,增设企业服务兜底专窗,接收处理企业诉求问题,横向做到服务全覆盖。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5

(三)实施投资促进能力提升行动

编制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行动方案,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加快营造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126

制定自贸试验区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研究出台数据跨境负面清单,支持有需求的自贸试验区企业实现数据合规跨境流动。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127

探索建立“供应链居间”模式,支持天津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发挥更大效能,试点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LNG)加注业务。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128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企业相互之间以“三特定”原则对有关争议进行仲裁,为自贸试验区内经营主体提供国际通行、灵活高效的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新途径。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129

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重点围绕健康医疗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争取国家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政策支持。

市商务局

市有关单位

130

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园区建设,遴选12个条件成熟的示范园区,纳入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基地,进一步释放自贸试验区政策与综合试点政策叠加效应。

市商务局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131

积极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探索形成数据跨境流动等服务机制,建设提升数据跨境服务能力。高质量运营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打造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圈。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


132

(四)实施“海河英才”安居乐业行动

实施天津市引进领军人才项目,支持重点产业引进在原始创新或自主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科技领军人才,给予人才生活奖励资助,对人才团队整体引进的,根据团队成员创新能力水平,给予金额不等的生活奖励资助。

市委人才办


133

实施天津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加快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生、博士后来津创新创业,择优遴选优秀博士后纳入博士后创新岗位并予以资助,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青年人才。

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

134

实施天津市引进高技能人才项目,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一批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带动技术技能水平和生产制造能力整体提升。

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

135

(四)实施“海河英才”安居乐业行动

组织开展“天下英才·津门为开”轻骑兵招才引智活动,开展招聘对接会,充分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来津创业。

市委人才办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

136

实施天津市卓越制造人才培养项目,面向本市制造业企业中从事技术开发、工艺创新、设备运维等工作的高水平人才,每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100名卓越制造人才,支持人才通过科技创新、研发新产品、改进新工艺,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市委人才办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7

加强博士后人才培养,出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若干措施,实施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创新博士后设站方式,举办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深入实施数字人才培育项目,培育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一批天津市突出贡献专家。

市人社局


138

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高素质技能人才,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持续擦亮“海河工匠”品牌。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体系,选树一批“海河工匠”。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常态化组织“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

市人社局


139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

市人社局


140

扩大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范围,鼓励境外专业人员依法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境外专业人员能力评价评估工作程序。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人社局


141

高水平建设“天开海归小镇”,支持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发展。围绕重点产业链,编制发布人才紧缺目录清单。组建招才引智队伍,赴人才集中地区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开展“双一流”校园招聘、产业链专场招聘、人才“津门行”等“海河英才”系列活动。

市人社局


142

(四)实施“海河英才”安居乐业行动

落实“海河英才”卡制度,优化配套服务措施。扩大市级人才公寓规模,着力解决各类引进人才安居需求。积极主动服务天开高教科创园、海河实验室等重点平台发展,支持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等创新联合体建设,促进重点产业链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市人社局


143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新建方式筹集1000套配售型保障房,通过转化方式筹集5000套配售型保障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全年开工建设5000套(间),支持各类园区和企业建设宿舍型保障租赁住房。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各区人民政府

144

落实国家高质量充分就业意见,持续完善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和产业就业协同联动体系。

市人社局


145

持续打造“想就业、找人社”服务品牌,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培育“直播带岗”线上就业服务品牌。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建设一批“家门口”的就业服务站。

市人社局


146

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黑职介”,重点查处用人单位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等违法行为。

市人社局


147

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政策延长实施至2024年底,用人单位与职工缴费率均为0.5%

市人社局


148

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健全规模裁员报告制度,将300人以下监测企业占比增至所有监测企业的70%,提高监测预警精准度。

市人社局


149

充分发挥口岸签证、京津冀144小时过境免签服务效能,为紧急来津外籍人员提供入境便利。

市公安局


150

(五)实施法治建设支撑保障行动

着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持续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建设。

市司法局

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51

加强人民调解业务指导。深化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专业调解等协调联动,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进一步推进总对总诉调对接,拓展对接单位和内容,因地制宜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及时立案裁判。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主动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预防和减少类案发生,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市高级人民法院


152

制定金融纠纷要素式审判工作指引,加强法院金融审判法庭建设,助推金融审判提质增效。

市高级人民法院


153

探索建立“调立裁审执”全链条、一体化金融纠纷化解模式,实现金融纠纷快速化解。

和平区人民政府


154

推进版权纠纷诉源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版权治理联动机制,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合力推进版权行业健康发展。

市高级人民法院、市版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55

加强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强化对知识产权权利滥用、虚假诉讼行为的监督,积极参与对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滥用诉权等突出问题的惩治。

市人民检察院


156

加大对战略性科技成果、原创作品、商业秘密、驰名商标和老字号品牌的保护力度,积极与行业协会、商会签订《知识产权保护警协合作备忘录》,持续深化警企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

市公安局


157

(五)实施法治建设支撑保障行动

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深化农资打假、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等专项工作,依法严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行为,及时防范化解相关领域重大风险和隐患问题。

市公安局


158

助力企业反诈防诈,联合金融、电信部门深入推进手机卡、银行卡“断卡”行动,着力铲除涉诈犯罪“黑灰产”土壤,组织反诈宣传进企业,针对易受骗重点企业持续开展防范宣传,着力提升企业防骗识骗能力。

市公安局


159

持续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深化“律企同行·法护营商”专项活动,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市司法局

各区人民政府

160

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文件清理工作。

市司法局

市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61

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畅通涉案企业控告申诉渠道,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

市人民检察院


162

试点推行新注册经营主体合规引导告知制度。

东丽区人民政府


163

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持续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保障机制运行经费。

市人民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


164

加强立案规范化建设,对当事人发起的网上立案申请及时办理,对缺少立案材料的一次性告知,进一步缩短立案周期。开展跨域诉讼服务改革,拓展跨域诉讼服务事项范围,实现诉讼材料收转、诉讼事项申请、文书送达和领取、视频调解庭审接访、卷宗档案查阅等主要诉讼事项异地办理,更好满足当事人异地诉讼需求。

市高级人民法院


165

强化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共享法庭、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融资租赁法庭等专业特色审判庭建设,精准服务保障企业司法需求,推动航运、融资租赁等特色产业做优做强。

市高级人民法院


166

(五)实施法治建设支撑保障行动

依法高效办理破产案件,帮助陷入困境但有挽救价值的企业盘活资产。总结破产案件通用文书模板,创建简易破产案件文书自动生成模块,向全市各级人民法院推广使用。认真落实破产管理人在线查询破产企业信息机制,积极通过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查询窗口或“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一站式查询债务人信息,及时解决管理人在查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市高级人民法院


167

探索机动车“一体化、一站式”处置模式,设立法拍车辆专用仓(专区),集约办理相关处置手续,提高车辆处置效率。推进建立交叉执行常态化运行工作机制,有序开展交叉执行活动,重点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办理质效。强化执行案款监督管理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规范案款管理。精准采取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严格适用条件和程序。

市高级人民法院


168

建立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机制,有效降低财产保全对被保全企业流动资金的占用。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169

(六)实施魅力城市近悦远来行动

加快推动地铁建设,确保地铁11号线一期西段、5号线延伸线2024年内通车,力争地铁4号线北段、7号线南段主体完工,加快地铁8号线建设,增加地铁运营里程,进一步织密地铁线网。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南开区、河西区、和平区、红桥区、河北区、北辰区、西青区人民政府

170

加快市政工程建设,完成金梭南道等7条民心道路建设任务,推进柳林桥、储厚道等一批路桥项目加快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交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171

(六)实施魅力城市近悦远来行动

推进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创新示范应用,在津蓟高速示范路段实现动态管控策略发布、事件追踪与回溯、重点车辆跟踪、日常养护运维等数字孪生功能,提高高速公路服务水平。

市交通运输委


172

有效整合城乡物流体系,引导客运、货运、邮政等各类主体开展合作,探索“客货邮”一体化发展新模式,至少打造3个乡镇村“客货邮”一体化服务站和3条客货专用示范路线。

市交通运输委

市邮政管理局

173

在现有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的基础上,到2025年,实现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全域开放。

市交通运输委


174

持续推进交通物流降本增效,提高港口装卸能力,2024年开工建设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二线束工程,建成后年装卸能力由40万标准箱提升至80万标准箱。

市交通运输委


175

推进红桥区耀华中学片区、东丽区东丽商场片区等项目按计划开工,加快推动河北区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河东区一机床总厂片区等项目实施,因地制宜服务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75个,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各区人民政府

176

制定海河沿线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实施提升改造,对古文化街等海河沿线的破损、光衰设施设备进行更换;加强监督考核,严格落实考核等制度措施,确保设施完好率、亮灯率。

市城市管理委


177

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便民服务,推动医疗环境提升,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市发展改革委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178

(六)实施魅力城市近悦远来行动

开展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推动中医医疗集群和名医堂建设,推进中医馆、中医阁提升改造,引进专家团队,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养老机构活动,全面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南开区人民政府


179

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2所,新增义务教育学位2万个,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补齐部分人口相对集中区域学位缺口。

市教委


180

高标准举办天津马拉松赛,承办“三大球”职业联赛主场赛事、中国棒球联赛(总决赛)、全国柔道冠军赛、全国室内田径锦标赛等国内高水平赛事以及中国女子职业高尔夫球巡回赛天津公开赛、亚洲沙滩排球巡回赛、国际街头挑战赛(撑杆跳)等国际高水平赛事。积极申办世界斯诺克国际锦标赛、ITF国际网球巡回赛(天津站)等国际高水平体育赛事。

市体育局


181

用好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大型体育赛事活动、体育产业基地、体育会展、体育用品制造转型升级、职业体育俱乐部等多类体育产业项目。

市体育局

市财政局

182

发行数字体育惠民卡。发放数字体育惠民卡补贴名额5万个,市民通过线上注册方式申领后,按规定消费满500元可获得200元补贴,吸引鼓励更多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市体育局

市财政局

183

建设天津市体育信息综合平台,包括1个体育大数据平台和可视化专题展示、智能场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赛事活动、科学健身指导、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文化、体育新闻、赛事直播等多个管理服务子系统。

市体育局


184

面向全市征集优质户外运动资源,制作天津市户外运动地图导览,宣传推广本市户外运动场所项目。

市体育局


185

(六)实施魅力城市近悦远来行动

制定推动文旅融合加快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打造“文旅+商贸”新场景、新业态,增加邮轮旅游航次,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推进京津冀文化和旅游协同发展,做好文旅品牌,做优文旅服务,做大文旅市场,持续深化“引客入津”,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持续提升城市热度和吸引力,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水平。围绕重要节假日推出文旅景区主题活动、文艺演出、文博展览、群文活动,提供高品质文旅产品和服务,构建立体矩阵式宣传推广模式。

市文化和旅游局


186

促进文化旅游经营主体繁荣发展,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速优质文化旅游资源整合,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非遗老字号资源,延展文化产业链,修订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的动态管理,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

市文化和旅游局


187

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面提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的管理服务效能,深化全民阅读,创新推出阅读新空间、阅读创意活动和沉浸式阅读活动等,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高水平办好天津音乐节、海河戏剧节、天津市名家经典惠民演出季等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策划推出“‘桥’见海河,邂逅浪漫”——桥边音乐汇系列活动,通过在海河沿线特色桥梁周边亲水平台、文化广场、码头游船开展多种类型的音乐艺术活动,串珠成链、连线成片,将海河沿线打造成为人文艺术气息浓郁的精品文化景观聚集地。

市文化和旅游局


188

(六)实施魅力城市近悦远来行动

发挥佛罗伦萨小镇全国示范智慧商圈辐射带动作用,着力构建“赛展演食住购乐训游”全场景消费平台,全力打造京津冀消费魅力体验高地。

武清区人民政府


189

以“无废城市”创建为目标,协助物资回收龙头企业搭建绿色废弃物综合循环安全利用体系,推动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共同参与成立“可循环利用再生资源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发挥“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引导性作用,推进“绿色分拣中心”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固体废物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生态环境局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隐私声明 | 网站建设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