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中小微企业发展指南(十一)
十一、市场退出篇
1.我的企业要注销,需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区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27280178,27280015
2.我的企业要注销,相关手续的办理途径有哪些?
目前,可通过区级政务服务大厅、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市场“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两种途径实现。
(1)区级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地址: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A座南开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2)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企业注销一窗通办”平台。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在“主题业务”模块中选择“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
3.企业注销登记“一窗通办”流程包括哪些?
注销一窗通通过部门间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方式,联通市场监管、税务、人力社保、海关、公积金等部门各自的注销业务,企业可通过该平台直接完成注销公告,公告信息将同步推送各相关部门,各部门并联办理。
4.我的企业要注销,具体流程是什么?
企业可登录http://qydj.scjg.tj.gov.cn/yctLogout/index.html,下载具体操作指南。
5.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注销分为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
任何企业都可选择一般注销流程。
简易注销的条件是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已开展经营活动但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洁完毕。
可简易注销的类型: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压缩至20日。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请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建议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6.我的企业要注销,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公章遗失怎么办?
市场主体申请注销业务时,营业执照遗失损毁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市场主体可持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及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公章遗失的,经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确认,企业在申请注销业务时,可免于在申请材料上加盖公章。
政策依据:《关于扩大简易注销试点完善企业注销便利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