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中小微企业发展指南(三)
三、工程建设篇
(一)工程项目
1.我的企业要在南开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需向哪些部门申请审批手续?
涉及到的部门和审批事项主要包括:
(1)区政务服务办(区审批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与核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查、人防工程改造拆除许可。咨询电话:27331733
(2)区住建委: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及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咨询电话:87486153
(3)规划南开分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地名命名、更名许可,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许可。咨询电话:83690286
2.以上项目审批的办理途径有哪些?
(1)您可以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在“主题业务”模块中选择“项目投资”,登录“天津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事大厅)”
(2)您可以到南开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地址: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A座南开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另外,政务中心会为大项目设置“服务专员”,全程提供咨询和帮助。
3.以上项目的具体办理流程有哪些?
您可以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在“主题业务”模块中选择“项目投资”,登录“天津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事大厅)”,在首页选择“办事指南”查看详情。
4.拟使用建设用地过渡期政策的项目,需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拟使用建设用地过渡期政策的项目,位于园区内的,持园区管委会关于该项目符合申请政策情形的意见,向区规划资源部门提出申请;位于园区外的,持发展改革、商务、民政、文化旅游等拟发展产业的主管部门关于该项目是否符合申请政策情形的意见,向规划南开分局提出申请。
规划南开分局进行集体审查、主要审查内容包括项目地块是否有征收拆迁计划、是否符合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修复相关要求、过渡期满或过渡期内涉及转让时是否允许改变土地用途、是否允许项目改扩建、拆除重建等情况,并向项目申请主体出具审查意见。对于不符合申请政策条件的,应及时告知项目申请主体并做好解释。
规划南开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229号;咨询电话:85682009
5.新产业新业态建设用地过渡期有何新政策?
建设用地过渡期政策,是指按照《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1号)等文件规定,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可享受在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政策。
政策依据:《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产业新业态建设用地过渡期政策办理流程的通知》
(二)商品房建设
1.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需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区住建委,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99号;咨询电话:83686817
2.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前需提交哪些材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前,需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是竣工验收报告;二是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三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配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接入城市管网证明材料;四是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证明。
政策依据:《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