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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开区减污降碳增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2-28 15:52:12



关于印发《南开区减污降碳增汇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生态环境发202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开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城管委牵头编制了《南开区减污降碳增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南开区减污降碳增汇实施方案》



南开区生态环境局 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22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南开区减污降碳增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开区委、区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减污降碳谋划、部署、推进、考核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依据《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天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和《南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本实施方案。

  1.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将碳达峰碳中和融入现有环境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碳达峰碳中和对环境治理的源头牵引作用,积极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实践,综合运用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协同治理、机制创新、示范引领等手段,高质量谋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行动,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推进。全面贯彻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一谋划、统一布置、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建立健全统筹融合的战略、规划、政策和行动体系。以碳达峰行动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以环境治理推进高质量达峰。

——注重源头防控。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紧盯环境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领域、特定行业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进源头侧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升级,在环境分区管控和准入管理中强调环境目标与气候目标的双约束,推动构建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空间格局。

——推进协同治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优先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行动。优化环境治理体系,将碳减排融入大气、水、土壤、固废等现有环境治理体系之中,加快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

——强化示范引领。支持有条件的区域、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建设,打造污染物和碳“双近零”排放标杆。总结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形成特色鲜明、可推广复制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模式。

  1. 主要目标

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机制初步建立,统筹整合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引领样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全市下达指标。

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清洁低碳安全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全面提高。

  1. 强化源头防控

(一)规划准入协同

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充分发挥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能源、产业布局的引导作用,严格落实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环评,将建设项目环评与“三线一单”生态管控要求充分衔接,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到实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三线一单”、污染物总量控制等相关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规资南开分局、区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绿色生活协同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持续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扩大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和范围,落实绿色产品推广机制。推动我市《推进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有关措施》落实见效。深入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开展全社会反对浪费行动。发挥党政机关与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引领示范作用,建设一批节能低碳绿色公共机构典型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公物仓”管理制度。(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生态建设协同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构建绿色低碳生态空间格局,不断增强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陆地碳汇功能。有序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推进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完善城市绿地体系,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发展“见缝插绿”,将自然和绿色空间融入城市景观。全面做好专业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林长制,提升绿化工作的质量及规范化。推动民心工程,建设南运河文化公园项目。(规资南开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 突出重点领域

(一)能源领域协同增效行动

统筹我区能源安全和绿色发展,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积极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推进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应用。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及燃煤工业炉窑,新改扩建工业炉窑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区发改委、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城乡建设领域协同增效行动

推动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优化建立完善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管理机制,合理控制建筑总规模。大力发展低碳建筑,提高建筑节能降碳要求,加快推进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合理控制城市照明能耗,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的实施。加强对建筑垃圾的日常监管,要求各建筑施工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建筑垃圾定点、分类存放,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台账,确保建筑垃圾合法转运,处置去向可追溯,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多渠道综合利用。(区住建委、规资南开分局、区城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领域协同增效行动

加快工业领域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等全流程绿色发展,带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协同,推动产业低碳化、低碳产业化发展。严格落实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要求严格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提高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推进原材料的清洁化、无害化替代。积极培育绿色新兴产业,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强化工业节能降碳,推进循环型产业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创新链,打造高端引领的创新增长极。鼓励开展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工艺技术研发应用,减少生产过程、污染治理等环节的碳排放。(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领域协同增效

推动车辆升级优化,配合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逐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公共机构带头大力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提高环卫清扫等城市公共服务领域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线路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区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城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 加强要素协同

(一)大气环境治理协同

加大PM2.5和臭氧污染共同前体物VOCs、氮氧化物减排力度,指导企业在选择治理技术时统筹考虑治污效果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强化VOCs源头治理,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严格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新增涉及VOCs排放的,落实倍量削减替代要求。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提高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加快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电动化,逐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清扫车、洒水车和垃圾运输车,建筑施工工地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推进我区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委、区住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水环境治理协同

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探索污水社区化处理利用,推进高品质再生水在生产、生活领域利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住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土壤环境治理协同

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及时落实污染地块管控措施,加强污染地块修复进度,合理利用污染地块进行绿色低碳修复,增加碳汇能力。(区生态环境局、规资南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协同

结合“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处置,推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推动建筑垃圾有效回收利用,最大限度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减少碳排放。在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采取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的方式,逐步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示范街要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全覆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到2025年,100%完成示范社区创建任务。到2030年城市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导下,树立碳减排与污染防治“一盘棋”的理念,从顶层设计上进行统筹谋划,做好方向指引。进一步强化碳减排目标约束作用,将碳减排成效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同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空气质量改善和二氧化碳减排的目标,从战略层面上形成协同降碳的合力。将减污降碳相关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加强对降污减碳基础知识、实现路径和工作要求的学习,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减污降碳能力。加强各部门联动配合,形成高位推进、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政策体系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示范等低碳项目,落实减污降碳协同技术应用财政政策支持。以绿色金融为纽带,集成政府和市场力量,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力度,推动金融支持绿色项目融资需求。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结果梳理总结,按市级职能部门要求提供评价认证结果,为阶梯电价、用水定额、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等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支撑。(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发改委、区城管委、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科技研发

立足“创新南开”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加大低碳领军人才引进力度,联合开展重大技术研发。发挥天南大及科研院所驻区优势,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培养一批低碳产业专业技术人才。把握天开高教科技园建设契机,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研究创新,鼓励开展协同减排相关技术研发、示范与推广,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共性技术示范应用,提升减污降碳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积极开展低碳、零碳、负碳相关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技术攻关,为有效激发低碳持续发展提供内生动力。(区协同创新办、区人社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监管执法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执法,将碳排放监督执法列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对照《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现场检查技术指南》,针对我区相关企业数据报送、核查和配额清缴履约等方面开展执法监管工作,加大数据质量案件查办力度。(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五)完善监测核算

按全市统一部署做好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落实《天津市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工作方案》,完善我区碳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温室气体监测水平。督促我区相关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编制工作,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区统计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宣传引导

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持续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例行新闻发布、政务新媒体矩阵等,统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弘扬绿色低碳、勤俭节约之持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设立园林知识咨询宣传点,普及绿化法律常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爱绿、护绿行动。定期开展多维度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行业载体进行公益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和推动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讲好生态文明建设“南开故事”。(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委、区融媒体中心、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打造示范试点

坚持示范引领,探索有效模式,鼓励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B级企业、天津市绿色发展企业“领跑者”开展减污降碳示范行动,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探索深度减污降碳路径,打造污染物和碳排放“双近零”标杆企在“无废城市”建设中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典型案例征集,自下而上总结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提供借鉴。(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落实督查考核

加强减污减碳协同增效目标引导,将减污降碳纳入区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区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体系,不断强化对各街道及区相关部门协同减排工作的定期监督。(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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