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职业技能培训经办操作规程
为做好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经办流程,根据《天津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监管的通知》、《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经办流程》等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规程如下:
一、培训补贴的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可参加职业培训、鉴定(含技能等级认定),每人每年(自然年)最多可享受三次培训补贴,但同一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一)企业职工
指本市辖区内各类企业录用的参保人员。
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包括在津就读(含河北工业大学)以及天津生源在外地就读的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当年6月至转年6月)学生。
(三)农村劳动力
指本市辖区内农村适龄劳动力,包括农村未继续升学未就业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当年6月至转年6月)。
(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身份确认是由培训数据在导入“金保二期系统”后自动与失业人员库进行数据对比,以结果认定。
(五)灵活就业人员
在“金保二期系统”内核实就业信息、社保信息。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培训机构
(一)职业院校
本市依法注册的职业院校,在开办的专业范围内可承接相应职业的培训。具有培训资质的职业院校不得培训本院校学生。
(二)职业培训机构
本市依法注册的职业培训机构,在核准的培训项目范围内可承接相应职业的培训。
(三)企业培训中心和公共实训基地
由市人社局遴选(认定)的企业培训中心和企业公共实训基地,在核准的培训项目范围内可开展相应的职业培训。
企业公共实训基地,开展企业内训的,按照补贴办法给予培训费和鉴定费补贴;对外企业职工开展培训的,认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支柱产业的,培训补贴上浮25%,其他产业的补贴上浮15%。
三、签订《承担“海河工匠”培训任务协议书》
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享受培训补贴的培训机构,首次开展培训前,需与区人社局签订《承担“海河工匠”培训任务协议书》(附件1)。
(一)签约主体
企业培训中心、公共实训基地与市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协议书;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与所在区人社局签订协议书。
(二)办理时限
区人社局在收到签约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签约机构或院校的办学资质、教学师资、办学场地、设施设备、制度建设、教学管理资料等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勘验,勘验合格后进行5天公示,符合条件的方可签约。同时,将签约培训机构相关信息录入“二期系统”,发放初始化文件。
(三)设备安装
1.视频要求。培训机构在每个教室(考场)应配备至少2个分辨率达到1920*1080(像素200万)的摄像头,并具有拾音和变焦功能,主机应具有光盘刻录功能,硬盘存储容量应达到2T以上。视频录制需教室(考场)全覆盖、无死角,图像清晰,画面流畅,视频音频同步,同时可观看到教室前后的画面,近景聚焦可看到学员的面部及课桌上的教材、座位号等。(线下理论课时,考试(含理论和实操)应全程录像)。实操教室(考场)要保证可观看到每名学员的实操场景及画面。
2.报盘和申请。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培训机构向人社局报送实验盘,刻录格式为SDV。同时递交《开办视频监控申请》(附件2)。
(四)签订《承担“海河工匠”培训任务协议书》符合的条件
1.规范办学
(1)办学手续齐全;
(2)无违规、广告及宣传不实、超范围办学等情形;
(3)经营的职业工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培训;
(4)按时完成区人社局下达的各项工作;
(5)签约前半年至少开办两个班期,(所开班期须符合政府补贴培训班期的经办流程及规定,每班人数至少要达到30名学员,但不能超过50名学员,班期结业时学员不得少于24人)。
2.办学条件
(1)教室场地。①实际培训规模与设立审批时一致,教学区域面积应300平米以上,有行政、教务、教师办公室等;②多媒体教学设备齐全(电脑、音响、投影、摄录监控、黑板等)。
(2)实训场地及设施。实训场地、设备、设施与专业配套且完好。实训材料充足、实训工位要保证班期学员在实操过程中全员操作,实操考试全程录像,须看到每名学员考试情况。
(3)教师资质。①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且专业技术职称高于所签约工种等级(从业人员持有从业资格证、且专业技术职称高于所签约工种等级);②企业培训中心或新型学徒制培训所聘的企业教师(导师),需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消防安全。①培训场地(含实训场地)应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等有关规定。(500平米以上的培训机构提交消防验收意见书,500平米以下的培训机构提交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安全消防检测报告);②安全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将名单报区人社局,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向区人社局上报;③符合防疫要求,有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及应急管理等相关制度、预案及台账。
3.行政管理
(1)管理制度。①规章健全、管理规范(教学管理、
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卫生安全管理和设备管理等);②按规定参加质量检查等工作。
(2)党的建设。①党组织健全、党建入章、在决策机构发挥作用明显;②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表率作用好,开展党建活动。
4、教学管理
(1)培训管理。①建立学员台账;②应编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试方案;③教材齐全;④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课等课程的教学。
(2)培训成果。培训效果好,社会认可度高。
具备上述条件的培训机构可向区人社局提出签约申请并提交签约材料。
(五)续签《承担“海河工匠”培训任务协议书》应符合的条件
除符合签订《承担“海河工匠”培训任务协议书》条件外,准备续签的培训机构还应在前一次协议履行期内开办至少2个合格班期。
签约培训机构新增工种或规模时,须重新签订《承担“海河工匠”培训任务协议书》并提交签约材料。
签约培训机构在整改期间及整改验收合格前不能开展职业培训补贴项目。
续签协议时间应在《承担“海河工匠”培训任务协议书》到期日前60日内向区人社局提出续约申请并提交续签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签约培训机构存在下列一种情况时,区人社局可与其终止《“海河工匠”培训任务协议》。①2次未按时按质完成区人社局下达的工作任务;②当年被举报投诉且被有关部门认定违规违法达到1件者。
(六)签约材料
1.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承担“海河工匠”培训任务协议书》(一式两份)、《“海河工匠”培训项目一览表》、《培训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培训教师花名册》和教师资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负责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机构制定的各项制度及预案(参照(四)之规定)。以上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2.职业院校需提交以下材料:《承担“海河工匠”培训任务协议书》(一式两份)、《“海河工匠”培训项目一览表》、《培训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培训教师花名册》和教师资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主干专业备案表、负责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院校制定的各项制度及预案(参照(四)之规定)。以上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四、开班申报及培训
开展在职职工培训,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需在申报班期前与区人社局职业培训经办部门沟通“金保二期系统”内企业信息情况,严格按照网内信息填写单机版。对于“金保二期系统”内查询不到的企业,需要培训机构提供企业信息模板,导入“金保二期系统”后才可正常申报培训班期。
企业模板只可填写,不许粘贴、复制,必须准确填写企业账户信息,否则影响“金保二期系统”导入和培训补贴发放。
(一)企业主体职业和院校主干专业备案
企业组织职工、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首次开班前,需要到坐落地区人社局职业培训经办部门进行企业主体职业备案或学校主干专业备案。
1.坐落在南开区企业做主体职业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企业主体职业备案信息登记表》(附件3)、《企业主体职业声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委托培训机构办理还需提交《委托书》。
2.坐落在南开区学校做主干专业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学校主干专业备案信息登记表》(附件4)、相关专业设置批复文件。一个专业可对应几个职业工种,如职业工种不是该专业的主要学科,需提供授课计划,证明学习的课时。
(二)准备有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审核
1.开班准备。培训机构通过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单机版)采集符合条件人员信息,提交《企业主体职业备案信息登记表》或《学校主干专业备案信息登记表》(PDF格式),组建培训班期,编制教学计划,编制考试方案,生成单机版报盘文件,并打印相关报表。
(1)学员信息采集:培训机构通过单机版使用社保卡或身份证阅读器读取学员信息(社保卡/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有效期),录入人员类别、所在区,企业职工培训还需录入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所属行业部门等信息。
①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a.培训考试当月社保缴费证明;b.劳务派遣员工需提供派遣协议和派遣花名册,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加盖公章。
②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需提供:a.职业院校组织培训的学生参加培训,需提交院校开具的《学籍证明》;b.学生个人报名须提交院校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学员的《外出参训说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身份证复印件。
③天津市养老、餐饮、家政服务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尚未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可依据企业提供的正式劳动合同(至少一年期以上)和近三个月的银行工资发放凭证确认职工身份。
④开具的学员身份证明只限当月有效。享受培训补贴人员的身份以培训结课考试日期当月身份作为补贴拨付的重要依据,当月退休人员不能参加当月培训。
培训结束后拟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或技能等级认定的,还需提供符合鉴定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即:晋升等级需填写培训前职业资格名称、培训前职业资格等级、培训前资格证书编号、培训前从事该职业年限等符合鉴定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
(2)组建培训班期:包括填报培训班期名称、职业名称(名称及代码)、等级、人数(每个班期不超过50人,疫情期间学员座位间隔一米)、开班时间、结课时间、享受补贴类别、是否申请补贴、证书类型、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具体到教室)、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结业证书、职业培训包合格证书,及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班期名称规定格式:
①年度+机构简称+职业工种+等级+序号+证书类型
②年度+机构简称+职业工种+等级+序号+ XT(新型学徒制培训)+证书类型
注:证书类型包括资格证、等级证、结业证、专项证、培训包证;参加不同证书类型培训人员不可以混班;不同企业(学校)人员(学生)参加培训时单独建班。
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查询。
(3)编制教学计划:包括授课时间、授课地点、授课教师(应为《协议书》中所列教师)、授课内容、理论课时、实操课时、使用教材等。
①课时安排:课时共分两档,80或120课时(含考核)。理论课时应不少于总课时的20%,实操课时不少于50%。其中,安全教育内容不少于4课时,应纳入教学计划,并将《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禁毒、重点疾病防治知识等纳入职业培训全过程。培训机构不得连续上课超过七天,法定节日顺延,一天不得超过8课时(1课时45分钟)。
新型学徒制培训每年不得少于600课时(含考核),其中在培训机构进行理论和实操不少于160课时(提交不低于40课时的理论培训视频资料)。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职业院校集中授课可安排在有条件的企业进行(理论课时应全程录像)。
②授课方式:理论课程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培训的学习平台应为市人社局遴选认定的平台。
申请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平台权限须提交《线上培训监管平台操作权限申请表》(附件5),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③培训地点:企业组织的职工培训,企业培训中心实施的全部课程应在签约场地进行;其他培训机构实施的,50%以上的实操课程应在培训机构进行。职工个人自行参加培训的,全部课程应在培训机构进行。
(4)编制考试(含理论及实操)方案:①出卷(理论及实操)人及技能考评人员必须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提交考试试卷(须出卷人签字承诺)、监考人姓名(至少两名);③提交实操考试计划(须考评人员编写后签字承诺),包括实操内容、实操目的、考试时间(含每名学员考试时间)、实操评分细则等;④实操考试评审表(培训机构自行制作),格式应包括学员信息及照片、机构班期信息、考评人员审核意见及签字,学员成绩、学员签字等;⑤工种不涉及相关考试的详细说明。
院校组织学生参加培训,理论教学可在院校进行,实操教学应在培训机构进行;学生个人自行参加培训的,全部课程应在培训机构进行。
农村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培训,全部课程应在培训机构进行。
(5)生成单机版培训班报盘数据(班期学员TXT、教学计划TXT),并打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7)。其中开展在职职工培训的,需与“金保二期系统”内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号信息进行核对。对于“金保二期系统”内查询不到的企业,需要培训机构提供企业信息模板。
2.开班报告。培训机构在开班前10个工作日,将单机版报盘文件(班期学员TXT、教学计划TXT)交区人社局进行审核,并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提交开班报告材料。
提交报告材料包括:
(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单机版导出)
(2)《职业技能培训人员名册》;(单机版导出)
(3)教学计划;(单机版导出)
(4)技能培训补贴备案记录表;(电子版)
(5) 考试方案;
(6)参加线下理论培训人员要提供座次表,(考试期间座次应与培训时提供的座次相同,开班后不得调换,中断及缺考人员座位空出);参加线上理论培训人员要提供考试座次表,(缺考人员座位空出)。
(7)学员信息表(附件7);(电子版)
(8) 身份证复印件;(按名册顺序排序)
(9)其他相关佐证等材料。
新型学徒制企业培训需提供:
(1)《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培训申请表》(附件8);
(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审核表》(附件9);
(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花名册》(附件10);
(4)企业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
(5)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培训机构利用可行途径做好相关自查工作,晋升一级考试需要按照职业(等级)《国家职业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3.班期审核。区人社局通过“金保二期系统”,对培训机构提交的开班材料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班期审核。
(1)将单机版报盘数据导入“金保二期系统”,通过系统对人员身份、重复数据进行筛查比对。其中对参加中级以上技能等级或晋升职业资格等级的培训,需审核是否具有前一等级证书(职业标准设立初始等级为中级及以上的,可直接参加结业证书班培训)或鉴定申报条件。
因我市取消农业户籍,无法通过农村劳动力数据库核实学员身份,故通过排除法进行判别。学员报名培训时,金保二期系统自动排除掉公职、退休、企业职工、失业人员、院校学生信息,如果学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家庭住址是村、镇、组、乡、屯,可判断为农村劳动力。
审核提交报告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培训机构提交的书面材料均需班期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三)实施培训
1.教学计划实施。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考试方案开展培训及考核,设施设备、教材应满足培训及考核要求。培训教师应为协议书所列教师,不得随意变更培训地点。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教学计划及考试方案,培训机构应提前2日报区人社局,并提交书面申请及更改后的教学计划及考试方案,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及时在“金保二期系统”做变更处理,同时向市就业服务中心报备。因突发情况培训无法按计划实施的,培训机构应在突发情况发生时立即以电话形式向区人社局报备,事发后1日内向区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等材料。
2.培训过程管理。培训机构应有专职人员负责班期的管理,维护课堂秩序。培训班期和学员个人出勤率均不得低于80%。培训期间对于不能继续参加培训的学员,培训机构应提前向区人社局提出人员中断申请,由区人社局在“金保二期系统”做人员中断处理。
培训班期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开班的,最长延期时间不得超过60天。
3.组织结业考核。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组织学员进行理论和实操考核,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实操考核精确到每名学员。考试过程中要严肃考场纪律,不得有作弊、代考等行为。
4.区人社局对试卷、结果、考核过程进行监管。结业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培训机构持《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申领表》(附件11)、《职业培训人员名册》(附件12)、班期学员试卷复印件、实操考试评审表复印件、培训学员过程确认书(附件13)(本人签字按手印)、线上培训的班期提供学情报告(加盖学习平台章)、考试视频盘(标明班期信息及考试信息)、培训机构满意度调查表(附件14)(学员本人填写)及相关佐证等材料上报人社局,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将考核成绩录入“金保二期系统”,生成并向机构发放证书编号。培训机构正确填写证书(统一模板,证书尺寸A4纸大小,建议使用证书专用纸打印)信息后,持加盖公章的《证书》到区人社局验印,将《证书》发给参训结业人员。
5.建立班期台账。培训机构应留存学员登记表、开班申请、学员花名册、考勤记录、教学计划、考试方案、人员名册、教学过程、考试过程等影音资料、学员签署的培训确认书等资料,按班期建立台账。
五、补贴审核与发放
(一)补贴申请
培训机构向区人社局提出班期补贴申请,材料合格后区人社局通过“金保二期系统”对班期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核实后计算班期补贴金额。
每月前5个工作日培训机构向区人社局提出班期补贴申请。
所需材料:
1.《职业技能培训班期补贴汇总表》(附件15);
2.《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补贴表》(附件16);
3.《培训补贴花名册》(附件17);
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EXCEL)和纸制版。
(二)补贴审核
区人社局按月对班期补贴金额进行审核汇总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补贴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经区人社局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给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资金自培训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
就业困难等四类人员生活费补贴,在培训补贴公示后一年内,向发放补贴的区人社局申请一次性1000元生活费补贴,一年只可以一次性享受一次。由培训机构将学员有关材料和花名册报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对学员身份、培训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
要件包括:
1.生活费补贴申请表(附件18);
2.四类人群认定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以学员姓名开户的工商银行卡复印件,(须学员本人填写卡号及签字);
5.结业证书复印件。
6.承诺书(附件19)。
六、监管方式
(一)日常检查
检查方式采取现场和视频回放核查,区人社局对申报所有班期进行每班必查,其中培训现场实地检查做到每个班期检查至少1次,所有理论课程和结业考试(理论和实操)视频录像光盘全程进行回放审查。视频资料的审查结果将作为审核职业培训补贴的重要依据,对修改、漏报视频资料的,均按检查不合格处理。
(1)现场检查时按照《职业技能培训检(抽)查记录表》(附件20)所列项目进行查验,并将检查情况录入“金保二期系统”,及时对班期检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备查。
(2)视频回放核查按照《职业技能培训过程视频监控管理检查表》(附件21)所列项目查验,要结合津人社局发〔2018〕44号进行。
①报送视频文件的标准、次数、周期按照津人社办发《市人社局关于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过程监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181号文件规定执行。
②在开班报告时提交的人员座次表,原则上不得调换,确需调换的须上报调整申请及调整后的座次表,经区人社局批准方可进行。
③监控文件(光盘)保存期为三年,视频主机原始影像资料,应在培训班期结束后至少保存两个月,对班期检查资料进行归档备查。
④培训班期当日出勤率低于80%的班期,按不合格处理且不给予培训补贴;学员个人出勤率低于80%的,不得享受培训补贴。
(二)结业考核监管
区人社局应对结业考核情况进行监管,监管内容包括试卷质量、答题情况、考评人员资质、考场设施设备及秩序等。
(三)台账管理
区人社局对签约机构勘验、开班审核、日常检查、结业考核监管、资金发放、举报投诉和违规处理等工作建立台账(纸质及电子版),做好留存。
(四)效果回访
区人社局应针对学员参加培训情况和培训后能力提升、就业状况、薪酬职位变化等培训实际效果,采用问卷、电话、座谈等方式进行随机调研,将培训效果纳入机构年度评估。
(五)报投诉处理
区人社局及时受理涉及培训机构和培训行为的举报投诉,做到有案必查。
七、违规处理
(一)处理方式
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区人社局应按照《天津市政府补贴职业培训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根据事实、情节和造成后果,采取约谈机构负责人、下达整改函、通报批评、解除补贴培训协议等方式处理。对于违规班期,未发放培训补贴的应停止发放;已发放培训补贴的,应予以追回;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提请行政司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处理时限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社局报备。
(三)通报制度
区人社局不定期对培训机构违规情况进行通报。
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南开区职业技能培训经办操作规程》(南人社发〔2020〕29号)同时废止。
此件主动公开
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1.《承担“海河工匠”培训任务协议书》
2.《开办视频监控申请》
3.《企业主体职业备案信息登记表》
4.《学校主干专业备案信息登记表》
5.《线上培训监管平台操作权限申请表》
6.《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7.《学员信息表》
8.《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培训申请表》
9.《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审核表》
10.《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花名册》
11.《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申领表》
12.《职业培训人员名册》
13.《培训学员过程确认书》
14.《培训机构满意度调查表》
15.《职业技能培训班期补贴汇总表》
16.《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补贴表》
17.《培训补贴花名册》
18.《生活费补贴申请表》
19.《生活费承诺书》
20.《职业技能培训检(抽)查记录表》
21.《职业技能培训过程视频监控管理检查表》
附件1
编号:______________
承担“海河工匠”培训任务协议
甲方:
乙方:(培训机构全称)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海河工匠”建设工程》(津政办发〔2019〕24号)和《天津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津政办发[2019]33号),根据《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津财社发[2019]26号)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承担补贴培训的内容和期限
经甲方认定,乙方作为承担补贴培训机构,开展的具体补贴培训项目、地点和期限见附表。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开展的补贴培训做好日常管理、指导服务、督导、绩效评估以及相关检查、监管。
2、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补贴经费申请后,应及时审核拨付经费。
3、甲方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与乙方签约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乙方相关信息。
4、甲方对乙方经查实存在的违反国家及本市有关违约违规行为的,应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乙方。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补贴培训项目相应的职业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制定授课计划,建立班期档案,自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乙方应按规定核实参训人员身份、晋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级条件,验收相关材料,并与其签订培训协议书。
3、对符合补贴培训条件的学员,乙方应做好培训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
4、乙方应根据补贴培训有关规定,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学员及时申请相应的补贴经费。
5、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培训场地及设施设备用途及数量。
6、乙方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符合有关规定。
7、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指导服务和培训质量监管。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作出限期整改,终(中)止全部或部分补贴培训项目协议,缓拨、减拨、不予拨付或收回补贴经费等处理。
(1)出租、出借办学资质或补贴培训资质的;
(2)提供的申报信息不真实,或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3)违规收费的;
(4)随意缩减培训课时、调整培训内容,或不按规定开展实训授课,影响教学质量的;
(5)培训检查“不合格”的;
(6)擅自在办学地点之外开展培训的;
(7)不接受人社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8)司法机关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提出司法建议的;
(9) 经查实存在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2、协议变更、终(中)止的,对已开班的学员,乙方应继续做好培训、鉴定相关工作;对已招收还未开班的学员,乙方应在甲方指导下,做好学员的善后安排工作。
五、其他
1、由于本市补贴目录调整,双方约定的培训项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再纳入本市补贴培训目录范围的,该项目协议自动失效。
2、乙方实际办学条件发生变化,项目不符合设置标准及签约条件的,项目协议终止。
3、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终止办学的,本协议自动变更或终止。乙方应在甲方指导下,做好学员的善后安排工作。
4、甲乙双方就其它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条款:
(1);
(2);
(3)。
5、本协议附件包括:《培训项目一览表》、《主要设施设备清单》、《教师花名册》、《其他辅佐材料》,附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和起诉期间,非争议部分仍按协议继续履行。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至签章当年的12月31日。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培训项目一览表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机构地址:
负责人:办公电话:手机: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序号 |
职业名称 |
职业编码 |
最高 等级 |
同期培训规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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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之附件2
主要设施设备清单
培训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
培训职业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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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之附件3
教师花名册
培训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所学专业 |
职称 |
职业资格名称 |
资格 等级 |
担任培训课程 |
专职/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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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之附件4
其他辅佐材料
一、民办培训机构提交的辅佐材料:
教师资质证明复印件
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负责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机构制定的各项制度及预案
二、职业院校提交的辅佐材料:
教师资质证明复印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主干专业备案表
负责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院校制定的各项制度及预案
附件2
开办视频监控申请
我校已经完成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已经对我校**个教室各安装了**个摄像头,其中每个教室前后对角各安装了**个摄像头,像素分辨率为******像素,并具有拾音和变焦功能。
二、录像主机为**专用监控设备,具备双光盘刻录功能,刻录格式为SDV格式。录像机内安装一块硬盘,存储量为**T。(设备详细信息及教室最大承载人数)
三、经过监控刻录测试,可以达到全程音频、视频监控,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且声像清晰、画面流畅。通过调焦可以看清学员桌面课本书名。
综上,我校已经基本具备了试试技能培训过程监控的条件,现拟申请开展补贴培训工作,请予批准。
特此报告
天津市南开区**职业培训学校
****年**月**日
附件3
|
企业主体职业备案信息登记表 |
| ||||||||||||||||||||||||||||
|
£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 □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 □联营经济 □股份制经济 |
| ||||||||||||||||||||||||||||
|
□外商投资经济 □港、澳、台投资经济 □其他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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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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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单位名称 |
|
| |||||||||||||||||
通讯地址 |
区(县) 路(道) 里(胡同) 号 |
|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
主管部门 |
|
| ||||||||||||||||||||||||||||
主要产品和经营范围 |
|
| ||||||||||||||||||||||||||||
序号 |
职业(工种)代码 |
职业(工种)名称 |
职业(工种)等级 |
| ||||||||||||||||||||||||||
1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
2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
3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
4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
5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
6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
7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
8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
9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
10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
11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
12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
|
经办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
| ||||||||||||||||||||||||||||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
|
附件4
学校主干专业备案信息登记表 | ||||||||||||||||||||||||||
□普通本科院校 □高等职业院校 □中专/职校 □技工学校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
|
|
|
|
|
|
学校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区(县) 路(道) 里(胡同) 号 |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主管部门 |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职业(工种) 代码 |
职业(工种) 名称 |
鉴定职业(工种)等级 | ||||||||||||||||||||||
1 |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2 |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3 |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4 |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5 |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6 |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7 |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8 |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9 |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10 |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11 |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12 |
|
|
|
|
|
|
|
|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预备技师 □专项职业能力 | ||||||||||||||||
|
经办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 |||||||||||||||||||||||||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5
|
|
|
|
|
|
|
| |
线上培训监管平台操作权限申请表 | ||||||||
| ||||||||
申请单位 |
|
联系人 |
| |||||
区划 |
|
操作员姓名 |
陈珍珍 |
联系电话 |
| |||
申 请 内 容 |
序号 |
申请模块名称 |
新增/撤销 | |||||
1 |
|
□新增 □ 撤销 | ||||||
3 |
|
□新增 □ 撤销 | ||||||
4 |
|
|
|
|
□新增 □ 撤销 | |||
审 批 意 见 |
申请部门/单位 |
主管业务处室 |
信息中心 | |||||
|
|
|
| |||||
负责人(签章): |
负责人(签章): |
负责人(签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处 理 情 况 |
授予权限模块名称 |
|
|
| ||||
|
|
| ||||||
|
|
| ||||||
删除权限模块名称 |
|
|
| |||||
|
|
| ||||||
|
|
| ||||||
管理员(签章): |
|
授权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6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 ||||||||||||||||
培训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 ||||||||||||||||
培 训 机 构 填 写 |
班期名称 |
|
职业名称 |
|
人数 |
| ||||||||||
培训等级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学习形式 |
|
培训地点 |
| |||||||||||||
开班时间 |
|
结课时间 |
|
理论课时 |
|
实训课时 |
| |||||||||
人 力 社 保 部 门 填 写 |
开班备案号 |
|
备案时间 |
|
年度备案 序号 |
| ||||||||||
| ||||||||||||||||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培训机构开班申报,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培训的职工花名册; 2.学生参加培训学生证复印件。 制表人签章: 填表时间: |
附件7
学员信息表
培训机构(盖章):
班期号: 班期负责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工种 |
等级 |
身份类别 |
班期名称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9 |
|
|
|
|
|
|
|
10 |
|
|
|
|
|
|
|
注:身份类别栏里填写:在职、失业、灵活、农民、学生
附件8
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培训申请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 | |||||||||||||||
企 业 填 写 |
班期名称 |
|
职业(工种)名称 |
|
培训等级 |
|
人数 |
| |||||||
培训对象 |
|
企业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合作培训机构名称 |
|
培训机构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企业地址 |
|
培训机构地址 |
| ||||||||||||
证书类型 |
|
开班 时间 |
|
结课 时间 |
|
理论 课时 |
|
实操 课时 |
|
总 |
| ||||
申报企业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 ||||||||||||||
区 人 社 局 意 见 |
开班备案号 |
|
备案时间 |
|
年度备案序号 |
| |||||||||
(盖章)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 |||||||||||||||
附: 1.企业与培训机构、学徒签定合作(培训)协议;2.培训工作方案(附学徒花名册、师傅资质(荣誉)证书)。 制表人签章:填表时间: |
附件9
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申请审核表
( □ 预拨 □ 结算 )
开班备案号:补贴申请时间: | ||||||||||||||||||||||||||||
班 |
企业名称(盖章)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培训 人数 |
| ||||||||||||||||||||
合作培训机构名称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班期名称 |
|
职业(工种) 名称 |
|
培训等级 |
| |||||||||||||||||||||||
证书类别 |
|
开班时间 |
|
结课时间 |
|
理论 课时 |
|
实操 课时 |
|
总课时 |
| |||||||||||||||||
期末实际培训人数 |
|
考核合格人数 |
|
考核合格率 |
|
检查次数 |
|
检查结论 |
| |||||||||||||||||||
培训发票金额 |
|
发票人均金额 |
|
核定执行补贴 标准 |
|
培训发票 号码 |
| |||||||||||||||||||||
企业银行户名 |
|
开户银行 名称 |
|
银行账号 |
| |||||||||||||||||||||||
补 |
补贴对象 |
人数 |
核定执行补贴标准 (/人) |
预拨平均补贴标准 (/人) |
核定标准 比例 |
预拨 比例 |
核定执行补贴 金额 |
预拨补贴 金额 |
实际补贴金额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区人社局意见: (盖章)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负责人签字:年月 | ||||||||||||||||||||||||||||
(附:培训发票复印件、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花名册) 制表人签章:填表时间: |
附件10
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花名册
企业名称(盖章):开班备案号:职业(工种):等级:人数: | |||||||||||
序号 |
公民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性别 |
文化程度 |
人员类别 |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期限 |
证书编号 |
补贴合计 |
师傅姓名 |
备注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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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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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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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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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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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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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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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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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制表人签章:填表时间:
附件11
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申领表
培训单位:年月日
培训类别 |
□职业资格□职业等级□定向培训□其他 | ||||||
开班备案号 |
|
培训职业等级 |
|
培训人数 |
| ||
班期名称 |
|
结业考试时间 |
|
申领结业证数 |
| ||
培训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总课时 |
| ||||
课 程 设 置 |
培训主要内容 |
课时 |
任课教师 |
师资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注:1.此表与《天津市职业培训人员花名册》一同填报。2.每个培训班规模应在50人以下。3.申领结业证书学员课时不低于80课时。
附件12
职业培训人员名册
培训机构:(盖章)
开班备案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实操 成绩 |
理论 成绩 |
学员签字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9 |
|
|
|
|
|
|
|
10 |
|
|
|
|
|
|
|
11 |
|
|
|
|
|
|
|
12 |
|
|
|
|
|
|
|
13 |
|
|
|
|
|
|
|
14 |
|
|
|
|
|
|
|
15 |
|
|
|
|
|
|
|
16 |
|
|
|
|
|
|
|
17 |
|
|
|
|
|
|
|
18 |
|
|
|
|
|
|
|
19 |
|
|
|
|
|
|
|
20 |
|
|
|
|
|
|
|
班期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监考人员签字:年月日
考评人员签字:年月日
附件13
培训过程确认书
本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参加了组织的职业等级的培训。完成了全部课程的学习,于年月日参加了考试。
本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14
培训机构(班期)满意度调查问卷
中国好学员:
非常感谢您参加此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请您本人认真填写以下调查问卷,请在对应的评价等级上画”√“,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如您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规违纪等现象,请向南开人社局技能培训部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为87875320。
班期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员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理论培训课程内容评价满意 一般 不满意
二、对培训老师(理论)授课水平的评价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三、对实际操作培训课程内容的评价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四、对培训老师(实操)授课水平的评价满意 一般 不满意
五、对整体培训效果是否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六、培训过程中是否出现过违规违纪行为 是 否
七、培训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请加以说明,或可直接拨打举报投诉电话。
八、对于本次培训,您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上述内容均是学员本人真实意思表达。学员本人签字:
附件15
附件16
附件17
附件18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生活费补贴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申请人填写 |
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职业名称 |
|
等级 |
| |||||||||||||||||||
证书类型 |
|
发证日期 |
| |||||||||||||||||||
证书编号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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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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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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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身份 申请补贴 (单选) |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低保家庭成员□农村未继续升学初中毕业生 □农村未继续升学高中毕业生□困难村未就业农村劳动力 | |||||||||||||||||||||
补贴拨付 |
□本人社保卡 |
开户银行 |
| |||||||||||||||||||
银行卡号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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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选择办理 业务的区 |
□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 □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 □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 □滨海新区□海河教育园区 | |||||||||||||||||||||
本人承诺 |
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因错报、瞒报造成补贴错发,自愿承担经济后果或法律责任。 | |||||||||||||||||||||
各区 |
班期 |
|
开班时间 |
|
是否享受 |
| ||||||||||||||||
人员身份 是否符合 |
|
是否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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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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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结果 |
经审核,申请人(符合/不符合)技能提升行动生活费补贴发放条件,(同意/不同意)拨付申请人年度生活费补贴资金人民币元整。 审核人:年月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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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9
生 活 费 承 诺 书
本人身份证号,户口类型为户口,属区类人员,现申请年生活费。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任何虚假,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
(按手印)
日期:
附件20
职 | ||||||||||||||||||||||||||||||
实施检查的单位: | ||||||||||||||||||||||||||||||
培训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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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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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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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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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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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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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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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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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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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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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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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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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记录 |
序 |
时间 审查内容 |
视频录像回放审查 | |||||||||||||||||||||||||||
⑴ |
⑵ |
⑶ |
⑷ |
⑸ |
⑹ |
⑺ |
⑻ |
⑼ |
⑽ |
⑾ |
⑿ |
⒀ |
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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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课桌上是否粘贴座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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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视频图像是否清晰、画面流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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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视频图像是否全覆盖无“死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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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视频、音频是否同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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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材是否人手一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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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课堂秩序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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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授课内容与教学计划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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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出勤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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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出勤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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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平均出勤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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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出勤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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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方签字:年月日 | |||||||||||||||||||||||||
检查意见 |
按规定对该班期监控视频进行审查,认为该班:□合格□不合格。 现提出以下改进意见: 不合格班期办学方签字: |
检查人员签章: | ||||||||||||||||||||||||||||
年月日 |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