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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司法所三步走落实“三所联动”工作机制
来源:南开区司法局 时间:2024-07-25 10:16:32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全面贯彻落实和推动建立“三所联动”和“三室联建”工作机制,长虹司法所以法治建设为保障,统筹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各方力量资源,形成多元解纷格局,把情、理、法说通说透,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依法化解、高效化解,实现区域内和谐稳定。

一是多方联动,同向发力。派出所出警后若发现属于纠纷类警情且纠纷较为复杂符合调解条件的,立即联系司法所和社区联动调处化解,将调处工作与处警现场同步进行,形成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司法所随时关注进展,积极配合街道或职能部门调解。三方以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效能为目标,探索“矛盾发现,政法牵线;三方协同,调解先行;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持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贴近群众,释理说法。充分发动退休民警、退休社区调解人员力量,让退休人员用“巧招”化解群众的“疑难杂症”,助力把“矛盾结”变成“和谐扣”,将矛盾纠纷在源头预防、在前端化解,有力推动了诉源治理工作。老干部们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调解方法:换位思考、循循善诱。让当事人充分知晓案件利弊,理性思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率和调解效率都得到明显提升。调解除了技巧外,老干部们还用热心让群众感受到调解工作的诚意,感受到调解员对其权益的维护;用耐心倾听群众诉求,摸清症结,对症下药。

三是总结经验,提升质效。司法所每月召开调解主任会议,定期和民警对接,对调解工作优秀的社区进行表扬,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建立完善的调解程序,明确调解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和社会认可度。加强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加强对调解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注重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拓宽调解思路,灵活运用调解方法技巧,不断提高调解能力,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尽量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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