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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来源:南开区司法局 时间:2024-05-15 14:29:11

近年来,南开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有效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2020至今,调解矛盾纠纷14188件,成功13875件,成功率达97.8%,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健全组织机构,构筑人民调解坚实防线。全区人民调解网络体系不断健全,截至目前已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17个。一是巩固、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我区共有12个街道,171个社区,均已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社区、街道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达100%。二是持续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在不同领域发掘调解工作需求,先后在公安、法院、检察院成立人民调解组织,同时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及局公司、商会、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拓宽行专人民调解服务领域。三是根据辖区特色建设个人调解室。现有万兴街老郑、王顶堤街老焦、嘉陵道街和穆、水上公园街睦雪、学府街老书记等5个个人调解室,努力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为社区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二、选优配强人员,壮大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全区现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约788名。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区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并综合其考虑年龄大小、工作阅历、专业技能等因素分配工作,最大限度化发挥人民调解员职能作用。现有专职调解员32名,分别任职于各街道及区公调、诉调、访调对接调委会,政治素质过硬,调解经验丰富,学习能力较强。二是在坚持社区主任、网格员兼任人民调解员做法的基础上,近年来不断推动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将律师资源充实到区街二级矛调中心及有关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队伍,发挥律师法律专业优势,加强调解过程中的释法说理,增强调解工作的专业度和公信力。三是坚持做好人民调解业务学习培训。规范开展人民调解员初任、年度培训,组织调解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调解技巧、案例撰写及“津调通”录入审批等各项业务,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三、整合各方力量,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完善衔接联动机制。持续推进与公安派出所、区法院、区检察院协同配合,“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工作扎实开展。协助做好区、街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加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解工作力度,2020年至今,区、街二级矛调中心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4件。南开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交调委)于2023年11月正式开始运行。作为专门调解交通事故类案件的调解组织,交调委的人员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律师组成,4-5人为一组,每组对接一名法官,由法官根据自己的审理进度组织调解员调解。同时,交调委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调解平台给调解员推送案件。截至2023年年底,交调委共有26位调解员,在两个月内联系当事人百余人次、直接参与了近30件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工作。二是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委会和南开区知识产权矛盾纠纷调解委会自成立以来,积极配合市区知识产权局走访企业考察调研,为相关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调解法律咨询。三是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推动。要求相关单位在做好《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学习宣传的同时,建立健全本领域行政调解工作制度,适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有关行政单位人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调解工作培训会,对有序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给与指导。据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反馈,每年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上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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