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关于落实天津市统计督察
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9日,天津市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对南开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统计督察,2023年3月6日,向南开区印发《天津市统计局关于督察南开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决扛起统计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担当,提高政治站位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统计督察工作,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区委书记强调要将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项重大政治举措,把督察反馈的每个问题作为政治检验“必答题”,把督察整改成效作为衡量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试金石”,坚持从思想上改起、从学习上抓起、从落实上做起,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责任,协同推进整改
市统计局第1督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委、区政府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南开区贯彻落实天津市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整改方案》紧扣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14项具体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整改任务清单,压实各责任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构建整改落实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同时区委督查室与区统计局加强协同配合,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共同督导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奔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确保责任到人,成效到位。
(三)对账交账,坚持问题导向
区委、区政府坚持全面统筹,紧扣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强化各单位对账交账意识,能够当下就改的问题,明确时限要求,按期整改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明确具体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分工,紧盯不放;坚持常态化长期抓,不断完善机制,做到治标又治本。
二、整改落实,扎实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全面见效
(一)力学笃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1.发挥头雁作用,增强防惩责任意识。4月上旬,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再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天津市《实施意见》,将相关学习内容纳入区、处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4月学习计划,推动理论学习持续深入。按照《整改方案》的工作要求,经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统计局沟通协商,共同制定了《南开区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将统计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统计文件等纳入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专题班、主体班次教学内容,促进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学习,深入了解统计法、重视统计法,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牢牢守住统计法律底线。
2.拓宽学习渠道,树牢统计法治思维。在统计系统内,区统计局先后以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全体会议等形式组织局全体干部进行学习;以召开街道统计培训会的形式,组织12个街道分管统计工作的负责同志及统计工作人员进行学习;以召开部门统计培训会的形式分批分次面向各部门组织学习,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天津市《实施意见》,促进学习内容入脑入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以来,共计推动4493人次再次学习。
3.加大普法力度,营造统计法治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要求,针对不同对象,采取“量身定做”的方式,深入开展经常性、常态化普法,确保宣传效果。3月下旬,区统计局创新培训方式,深入12个街道开展法治培训,累计受益1000余人次,做到统计普法不断线、统计服务零距离,持续提升企业依法统计意识。同时利用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契机走进企业,坚持运用心贴心、手把手的方式开展统计服务,广泛宣传、普及统计法,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以“凡会必讲法”的工作要求,结合统计业务培训、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典型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对专兼职统计人员不定期进行法治宣讲,提高依法统计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以行促效,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
1.健全完善制度,形成完整有效的防惩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进一步完善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防惩责任,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写进文件,并明确规定区统计局领导干部任免须征求市统计局党组意见。切实将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到实处。
2.发挥监督合力,构建高效统计监督体系。进一步巩固深化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加强区统计局和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等多部门沟通协作,制定《南开区纪委监委与各类监督主体贯通协作工作办法(试行)》、《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事项清单(试行)》、《关于南开区纪检监察监督和统计督察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多项协同配合机制文件,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发挥监督合力。
3.加强统计执法,贯彻落实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南开统计工作实际,针对易错指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核查、检查,组织近1400家调查单位及项目开展自查,对223家入库单位和113家退库单位的审批材料进行核实,对100家限上限下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力度,严格落实统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认真落实统计领域诚信建设有关制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统计法治环境。
(三)履职尽责,着力营造健康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
1.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在提高数据质量上下功夫,印发《南开区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提升数据质量的工作举措》,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制定八个方面十七条工作举措,全面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水平和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制定完善《南开区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举措》、《南开区专业数据质量核查方案》、《南开区统计局数据质量管控工作方案》等多项业务工作制度,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2.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推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向街道、部门专题讲解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工作流程,全面加强各单位对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认识,促进各单位在开展统计调查项目前,履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手续。区商务局根据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要求,健全本单位统计资料归档管理制度,印发了《南开区商务局资料归档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细化归档流程,从制度上加强统计资料管理水平,不断夯实部门统计基础工作。
3.再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在全区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全面清理和纠正将统计局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调单位等问题,促进各单位深刻领会统计法的精神内涵和重要意义,坚守统计法律底线,切实保障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4.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严格执行企业入库退库制度,高度重视预备库企业的核实工作,多层次、多角度对企业入、退库工作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达限企业应入尽入。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在落实落细《南开区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提升数据质量的工作举措》等各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推动各专业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全面执行,实行现场核查与线上核查相结合,加大数据核查力度,敢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治问题,以全员全程全域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助推统计数据质量稳步提升。
三、巩固成果,突出南开以“实”为要的鲜亮底色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巩固深化统计督察整改成果,积极推进符合南开特点的统计现代化改革,全力提高南开统计工作水平。
(一)坚持以学促行,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贯穿统计工作始终,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天津市《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力度,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统计系统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守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底线,推动南开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防惩并举,按时保质完成统计督察整改后续各项工作任务
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措施,确保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到位。同时,按照《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做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坚持深化改革,着力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进一步履行好统计监督职责,以完善制度提高监督水平,以健全机制规范监督手段,以立足长远加强监督成效,不断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持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深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的协同合作,推动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做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移交和反馈,不断提升统计监督合力,为新征程上创新南开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统计保障。
中共天津市南开区委员会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