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医院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专项培训
2018年6月20日公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于10月1日起施行。黄河医院于10月18日举行了解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培训会,聘请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刘新宇律师主讲。
讲者指出,本《条例》的突出亮点是确立了“一和解两调解”的非诉讼处理机制,推行了医疗责任保险的风险分担,构建了全新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明确了相关主体的责任,取消了主客观病历的划分,规定和明确了病历封存的相关问题。
讲者同时强调,医疗纠纷工作重点在预防。要遵守法律法规、临床诊疗规范等,规范诊疗行为,依法执业,要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和病历规范书写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要强化患方知情权和医疗风险告知义务,预防医疗纠纷。
该院全体医务人员通过培训更好地学习了《条例》内容,充分认识了《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并进一步理解了《条例》精神,表示要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落实《条例》的相关规定,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