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6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下简称“两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政协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两办”印发的《意见》是一份对政协工作具有长期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做出了新的部署,要求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提升提案办理实效,使提案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结合我区提案办理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两办”《意见》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开创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两办”《意见》,进一步增强在新形势下运用提案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当前,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为政协提案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难得到机遇。随着政协事业的蓬勃发展,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参政议政能力不断增强。我区提案数量逐年增加,质量稳步提高,作用日益突出,提案工作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发挥了很好的履职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用新形势相比,我区政协提案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到地方。如提案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委员对提案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参与的面还不够广泛;有的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重视不够,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中解释多、措施少,重答复、轻落实,办理提案还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提案办理运行机制、协商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创新。
当前,我们要把学习好贯彻好“两办”《意见》作为政协一项重要任务,动员广大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专委会,认真开展学习、贯彻活动,要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进一步深化对政协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提案工作做为政协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运用提案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积极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贯彻《意见》精神的具体措施
由“两办”专门就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直接颁发文件,在人民政协发展史上是第一次,为党政部门办理政协提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证。“两办”下发关于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文件,这对于政协提案工作是一件大事,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两办”《意见》是现阶段办理提案工作纲领性文件,是各级党政部门和政协组织都必须遵循的。《意见》对提案办理工作各个环节都提出了要求,包括完善提案交办制度;规范提案办理内部运行机制;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抓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积极采纳提案中的合理建议;健全提案答复机制;完善提案办理督查制度七个方面内容。要求形成政协内部和党政部门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我们要在认真学习贯彻的基础上,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切实把《意见》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要积极建议区委、政府组织党政机关和政协组织共同掀起学习贯彻“两办”《意见》的热潮。切实把握重点,领会精神实质,为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是向区委提出建议制定贯彻实施“两办”《意见》的具体措施。重点要落实《意见》对提案办理工作各个环节提出的基本要求,落实《意见》对提案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的要求。要落实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整体工作布局。区委要定期听取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协提案办理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区委、政府、政协共同交办和督办提案机制,区委、政府支持政协组织对政协提案承办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逐步将政协提案办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努力提高提案的质量和水平
从提案工作整体上说,提案工作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不断提高提案质量,这主要是针对政协委员、政协各组织而言。第二部分是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这主要是针对承办单位而言,也就是各级党政机关和党政领导的责任。政协对办理质量也负有责任。就政协自身而言,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就是要进一步提高提案的质量,质量是提案的生命,也是搞好提案办理工作的前提。
一是必须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工作做得如何,已成为检验政协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志。要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精心选题,深入调研,认真撰写。要发挥政协提案“严肃性、规范性、广泛性、经常性、协商性、多层次性、反映性、灵活性、高层次性”的特点,以高质量的提案促进政协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要关注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参与度。政协提案是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政协专委会和政协委员特有的民主权利。每位政协委员都应积极提出提案,这是因为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是每个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从政协开展工作上看,委员发挥作用的形式多种多样,而提案所具有的广泛性、经常性、规范性的优势,使委员随时可以以提案的方式,就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和中心任务及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参政议政。每一位委员要发挥作用,提案无疑是最佳形式之一,也是委员尽责的具体体现。要努力争取动员每位委员都积极参与提案工作,各位主席、常委、政协机关的政协委员要起带头作用,力争全年每位委员保证至少提出两份提案,大会一份提案、平时一份提案。对一年内没有提出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的委员,政协相关组织要进行约谈,鼓励指导委员提出提案。
三是要特别重视平时提案和不同层级提案的提出。从现状看,政协大会期间提案比较集中,而平时提案较少,为了使委员们的调研成果和周围发生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反映和解决,以免失去时机,政协各位委员在重视大会提案的同时,也应重视平时提案,这是提案工作经常化的需要,也是政协委员随时运用民主权利、参政议政经常化的体现。要把平时提案的推动工作与政协委员参加协商会议、视察、调研等活动结合起来,使委员在会议上的发言、视察、调研成果中的好意见尽快转化为平时提案。同时,要注意发挥不同层级提案的作用。现状是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的提案不少,而政协常委会提案、各专门委员会提案则较少。我们必须重视不同层级提案的提出和作用的发挥。
201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