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宝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紧密联系当前的形势、任务和人大工作实际,我通过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专题学习和认真思考,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有以下三点粗浅认识。
一、应该不断提高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
(一)重温我们党对群众路线的概括。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于1990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指出:“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党在长期斗争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二)要深化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
1、一切为了群众,这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执政的根本理念和发展的根本目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标准,是党的全部活动的出发点、过程和归宿。我们讲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最终的目的就是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一切依靠群众,这是我们党的力量之源,胜利之本和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法宝。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进行建设都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过程。必须把群众的自觉与自动、呼声与期待、智慧与力量作为我们决策的基本依据,把符合最广大群众的利益作为制定各项政策措施的第一准则,把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作为一切改革的出发点、归宿和检验标准。我们都应时刻牢记:离开了群众就寸步难行;依靠了群众就无往不胜。
3、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也是领导工作的认识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中有的是能量和智慧,要虚心向他们求救问策,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领导艺术的提高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之中,不断从人民群众中吸取营养和力量”。要“从群众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办法,使作出的决策和决策的执行充分体现民心民意。”我们应该认真领会和落实总书记的教导,在工作中时刻注意把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并合理地发挥出去,更好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
二、应该注重提高新形势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执政能力不足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能力不足不但直接影响着为群众办事服务的实际效果,也制约着为群众谋利益的发展速度。因此,必须要把提高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能力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一)要提高调研能力。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是毛泽东的一句名言。调查研究是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一项做好工作的基本功。陈云同志说过,“领导机关决策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做调查研究工作,最后讨论决定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就够了。”弄清人民群众真实的思想、情绪、愿望、要求,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首要条件,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调研能力,能够沉下身子搞调查,静下心来做研究。真正学会并善于到群众困难的地方查找原因,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梳理思路,到群众问题最集中的地方研究办法,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
(二)要提高决策能力。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作为我们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中要“始终尊重群众的主人地位和意志,始终注意群众的利益和情绪,始终把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并合理地发挥出去作为基本思路和原则。”把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体现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上来,体现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上来。
(三)要提高服务能力。首先是要接地气,了解群众的所想、所急、所忧、所盼;其次是善沟通,掌握与不同群众的交流对话本领,所讲的话要让群众听得懂、听得进,能够引起共鸣,形成共识;第三是会协调,群众的困难,知道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怎样创造条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原因,让群众理解;第四是求实效,“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从实际出发,要尊重群众意愿,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务求实效。要让广大人民群众从党和政府为他们办成的一件件好事、实事上,感受关怀,看到希望,增强信心。
三、应该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在人大全部工作的始终地方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和民意机关,其工作本质就是受人民委托,替人民掌权,为人民代言。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应该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人大全部工作始终,时时处处用党的群众观点指导人大工作,自觉地用党的群众路线推进人大工作。
(一)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要不断强化群众观点,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努力改进工作作风,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更加紧密广泛地联系人民群众。人大常委会要通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力,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二)为民履职,把表民意、惠民生作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人大常委会应该始终把为民履职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牢固树立民生情怀,努力把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体现在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地方,使监督的成效达到人民群众满意的程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采取切实可行的监督方式,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把为人民群众办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不断提高监督实效。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开展监督工作,把发展经济不断增加物质基础作为重要工作职责,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
(三)践行宗旨,把解民忧、谋民利作为代表工作的落脚点。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做好代表工作是在人大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基础工程。要通过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系制度”,畅通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通过代表意见、建议跟踪督办,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四)完善立法,把查民情、保民权作为参与立法工作的出发点。作为区一级人大常委会没有立法权,但组织基层人大代表、街区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的调研论证确是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的责任在于向基层代表和居民群众大力宣传立法的动意、背景、主旨和要解决的重点问题,积极拓展人大代表和居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畅通民意渠道,广泛征求并向法律、法规的起草机关反映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为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更好地保障民权,促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立法质量做出贡献。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认识、不断实践探索的过程。每一个人大工作者都应该培养高度的思想自觉,积极主动地投身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与时俱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