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
任命马燕、房印健、郭晓男为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任命孙勇、张守华、葛传兵、虞江为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西墨、毛静远为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任命韩铮为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尹雪莉的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华耀欣的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袁汝海的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因工作需要本人辞去人大代表职务请求被接受,陈庶彧、寇欣、路 巍的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展克洋、崔树成的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旭的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通知。
南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