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大每年都要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提写建议,这是履职的需要。代表法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代表提写建议,可以说是民情的“直通车”,民意的“晴雨表”,也是人大代表架起政府与群众间的“连心桥”。通过代表提写、政府承办、人大督办,从“纸面”落到“地面”,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然而,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往往听到一些代表对承办部门的建议办理结果“不满意”,也有承办部门对建议的办理感到困惑。一方面承办部门可能存在“重视不够、敷衍搪塞”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应从“建议”本身找原因,只有“提得好”才能“办得好”。因此,代表提写建议要把好“尺度”,讲究“精度”,做到“七个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