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下半年,南开区作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全国试点之一,进行了代表选举工作,选出第八届区人大代表320名。1979年12月14日召开了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首次选举产生了南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得到重大发展,人大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自2021年底换届以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和区委正确领导下,继承和发扬历届人大常委会优秀传统,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探索创新,为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45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区委常委会会议每年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和年度监督议题计划,经常听取和研究人大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重要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严格执行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定期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主动请示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机关党组、党支部积极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制定各项制度,保证区委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履行人大监督职责。45年来,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在思路、内容、方式和机制等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从八十年代监督工作主要关注商业网点设立和粮、煤、副食供应,到九十年代后期关注下岗再就业、危改拆迁,新千年以后关注科技产业发展、楼宇经济、启航湾创新产业区建设、创新南开建设,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聚焦我区高质量发展和民生领域重点工作,围绕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营商环境优化、文商旅融合、养老服务、城市更新、安全生产等开展监督,人大监督工作始终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及时调整监督重点,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提升监督刚性, 2023年、2024年先后探索开展了就业促进、城市更新和基础教育学位建设工作专题询问,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
——做好决定任免工作。45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作出了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各年度区级决算、预算调整意见,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区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等决议、决定数十项。经过法定程序,将党对国家事务的政策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各届次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市、区人大代表等各项选举、补选任务。坚持党管干部与常委会依法任免相统一,修订完善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和任后谈话制度,不断强化被任命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45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健全代表履职制度,夯实代表民意基础,完善代表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努力使代表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发挥主人翁作用。先后成立专业代表小组、建立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设立人大专门委员会,组织基础不断夯实;实行区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制度,邀请代表列席会议、参加法院庭审,每年向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实行代表议案和部分建议内容、办理部门和办理意见、办理结果“三公开”,办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换届后,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大力推动“家站”建设提档升级,2023年建成了1个区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12个街道人大代表之家和120个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代表“家站”建设实现了新的历史性突破,广大代表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45年来,历届常委会都把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十六届常委会坚持公开透明,建立网站和公众号信息发布制度,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常委会机关聘请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修订了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水平。2022年开始,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对现有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保留、修改、制定制度45项,将工作中探索积累的做法和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得到了吸收固化,为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